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子居:清华简七《赵简子》解析



清华简七《赵简子》解析
子居

中国先秦史网站  2017529

蒙友人相赠,得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在此先表示感谢。在《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中,收有《赵简子》一篇,据整理者在说明部分介绍:“《赵简子》由十一支简组成,简长约四十一·六厘米,宽〇·六厘米。除第四、十一简有残缺外,其他基本完整。原简无序号,目前次第依内容和简背信息编排。全篇由两部分组成。前为范献子对赵简子的进谏,后系赵简子和成剸(鱄)的问答范献子和赵简子都是晋国历史上著名的人物。成鱄也是晋国大夫,见于《左传》和《说苑》。前一部分反映了范献子和赵简子这对政坛冤家之间的微妙关系。后一部分通过赵简子和成鱄的问答,阐述了俭、奢与礼以及国家治理之间的辩证关系[1]因为原简无序号,所以整理者所说的两部分,或是后一部分赵简子和成鱄的问答原当在前,而范献子对赵简子的谏言当在后,也未可知。值得注意的是,先秦法制史上,赵简子铸刑鼎正是继子产铸刑书之后著名的颁布成文法事件。因此,清华简收有《管仲》篇、《子产》篇,又收有《赵简子》,整体上的思想倾向还是很明显的。

【宽式释文】
赵简子既受政将军,在朝,范献子进谏曰:“昔吾子之将方少,如有过,则非子之咎,师保之罪也;就吾子之将长,如有过,则非子之咎,傅母之罪也;今吾子既为政将军矣,如有过,则非人之罪,将子之咎。子始造于善,则善人至,不善人退。子始造于不善,则不善人至,善人退。用由今以往,吾子将不可以不戒矣!”
赵简子问于成鱄曰:“齐君失政,陈氏得之,敢问齐君失之奚由?陈氏得之奚由?”成鱄答曰:“齐君失政,臣不得闻其所由,陈氏得之,臣亦不得闻其所由。抑昔之得之与失之皆有由也。”赵简子曰:“其所由岂可闻也?”成鱄答曰:“昔吾先君献公,是居唐,有二宅之室,以好士庶子,车甲闲,六府盈,宫中六灶并六祀,然则得辅相周室,亦知诸侯之谋。就吾先君襄公,亲冒甲胄,以治河济之间之乱。冬不裘,夏不张箑,不食濡肉,宫中六灶并六祀,然则得辅相周室,兼霸诸侯。就吾先君平公,宫中三十里,驰马四百驷,美其衣裳,饱其饮食,宫中三台,是乃侈矣,然则失霸诸侯,不知周室之□□□俭之侈□□□□□□□侈之俭乎?”

【釋文】
*(趙)柬(簡)子既受𨟻(將)軍〔一〕,才(在)朝〔二〕,
整理者注:“*,从皿,勺声,是‘勺’的增累字。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中赵、魏、韩之‘赵’多作‘勺’。柬,通‘简’,《史记·楚世家》‘惠王’之子‘简王’,江陵望山一号墓所出楚简作‘柬大王’。*柬子即赵简子,名鞅,谥简,春秋末晋国正卿,嬴姓,赵氏,史称‘赵简主’。曾为晋国下军佐、上军将、中军佐、中军将,在晋国政治舞台上活跃四十余年。从上下文意看,此时赵简子为将已有很长时间,士鞅还健在,是他的上级,因此简文反映的时代可能是士鞅为中军将、赵鞅为上军将的时候。‘’字系首见,由宀、黾、廾三部分组成。根据楚文字的用字习惯,此字也可以隶作‘’,分析为从宀、从龟、从廾三部分‘黾’或‘龟’很可能是声符,可以沿着这个线索去解读。简文中作将军的限定语一说‘’从蝇省声,读为‘承’,训为‘继’,受承指继承,‘将军’系动宾结构。[2]清华简《赵简子》范献子谏赵简子的故事背景时间,很可能是赵简子初将上军时,文中称“赵简子既受政将军,在朝”,又称“始造”,皆可以为证。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二十二“春秋晋中军表”定范献子为中军将的时期始于鲁定公元年(公元前509年),终于鲁定公十二年(公元前498年),网友窃比老彭在《春秋卿族略考》的晋卿部分指出“定公八年(前502年,晋定公十年),范鞅最后一次见于《经》《传》。范鞅之后,继为政者自是知跞。……范鞅之后,将中军者当为知跞,赵鞅佐之;中行寅将上军,韩不信佐之;魏曼多将下军,范吉射佐之。[3]因此可知,范献子为中军将时,中军佐为知跞,上军将为赵鞅。《左传·定公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卫彪傒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义也。大事奸义,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献子属役于韩简子及原寿过,而田于大陆,焚焉,还,卒于宁。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故清华简《赵简子》范献子谏赵简子故事的背景时间,很可能约即公元前509年春夏时期。而由文中称“赵简子”则可确定,清华简《赵简子》的成文时间必然是不早于战国时期的。
整理者所提到的“”字,网上多有讨论,如程浩先生《清华简第七辑整理报告拾遗》[4]中言“如果赵简子中的这个字从“黾”得声,或可读为‘孟’,训为‘长’,作为‘将军’的修饰限定语。……所谓‘孟将军’或即‘上军将’之别称。”网友武汶在《清华简〈赵简子〉初读》提出“我们也提供一条思路,甲骨文有从双手从龟形之字,辞例主要是‘〇示’(示即主)等。张政烺先生已指出‘〇示’与“元示”相当,怀疑〇即应读为“元”。上述清华柒《赵简子》之‘〈宀//廾〉’字,仅比甲骨文〇多出‘宀’而已。如按甲骨文这一线索思考,这个字应该也可以读为‘元’。《国语·晋语七》所述职官,有‘元司空’‘元尉’‘元司马’之称。‘元尉’‘元司马’韦注指出为中军尉、中军司马。以此例之,‘元将军’当指中军将军。[5]网友云间于该帖次楼言“程浩已读黾为孟,上将军。”似是依网友武汶思路而误程浩先生所言“上军将”为“上将军”。但是,清华简《赵简子》整理者已指出,范献子为赵简子上级。因此,范献子在世时,赵简子恐不能越过范献子而为晋国的“元将军”或“上将军”,《左传·定公八年》:“夏,齐国夏、高张伐我西鄙。晋士鞅、赵鞅、荀寅救我。公会晋师于瓦。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子皆执雁。”所记排列次序即可证明此点。在这些讨论之前,陈治军先生《释“圣朱”及从“圣”的字》一文中已将“”的字读为“正”,认为郭店简《穷达以时》中的“卿”读为“正卿”,“正卿”即“上卿”[6]。若回顾从“黾”的这些特殊字例,读为“正”确实在各例中也均可通,故笔者认为,《赵简子》两处用例或当读为“受政”、“为政”,之后的“将军”即是指赵简子将上军。“受政”、“为政”先秦皆有辞例,如《管子·小匡》:“子大夫受政,寡人胜任,子大夫不受政,寡人恐崩。”《左传·僖公七年》:“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
整理者注:“朝,朝廷,朝堂。《诗·鸡鸣》‘鸡既鸣矣,朝既盈矣’,《正义》:‘鸡既为鸣声矣,朝上既以盈满矣。’[7]在朝”说明了范献子的言论是朝堂上的公开言论,而由于此时范献子为执政卿,因此范献子所称“善”或“不善”实际上是让赵简子选择立场、阵营,即追随范献子即是“善”,不追随即“不善”。

*(范)獻子進諫曰〔三〕:「昔(吾)子之𨟻(將)方少〔四〕,女(如)又(有)訛(過),則非子之咎,帀(師)保【一】之辠(罪)也〔五〕。
整理者注:“*,亦见于《古玺汇编》(故宫博物院编,罗福颐主编,文物出版社,一九八一年)三五一七,包山楚简八七、一二二,本辑《子犯子余》等处,读为‘范’。范献子,晋国正卿,一名鞅,又称士鞅,卒谥献子。[8]范献子此时已七十岁左右,执政后表现出其贪婪反复的秉性,短视且私欲膨胀,为私利多方索贿,激化了晋国内外矛盾,也为范氏自家埋下了祸根。此处范献子的谏言若确有史实根据,则自然也不是一般道德修养方面的建议,而是有其政治背景的,此点前文已言。
整理者注:“吾子,范献子对赵简子的尊称。实际上,赵鞅为下军佐时,士鞅为上军佐,赵鞅为上军将时,士鞅为中军将,士鞅地位一直比赵鞅高。简文所谓‘进谏’,实为‘告诫’。赵鞅之父赵景叔早卒,赵鞅早早代父上朝,为将时年龄尚小。[9]实际上由赵武的生卒年及赵鞅的卒年不难推断,赵鞅为卿之时至少已是十五岁以上,故这里范献子所说“吾子之将方少”当是因二人年龄差距很大,而不是说当时的赵简子真的还很小。所以,整理者言“简文所谓‘进谏’,实为‘告诫’”不止是因为范献子地位高于赵简子,且是因为其年岁、政治资历等皆远在赵简子之上的缘故。
整理者注:“《易·系辞下》:‘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师保,古时辅弼帝王和教导王室子弟的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国语·晋语九》:‘及景子长于公宫,未及教训而嗣立矣,亦能纂修其身以受先业,无谤于国,顺德以学子,择言以教子,择师保以相子。’[10]整理者的说法可能是直接取自《汉语大词典》,实际上贵族子弟多有“师保”,并非仅限于帝王和王室子弟,例如本文的赵简子就显然不是帝王和王室子弟。“师保”与下文的“傅母”虽然不同,但区别并非所教导的贵族子弟的年龄有什么不同,因此这里称“师保”、“傅母”应只是互文关系。

*(就)(吾)子之𨟻(將)倀(長)〔六〕,女(如)又(有)訛(過),則非子之咎,(傅)母之辠(罪)也〔七〕。
整理者注:“*,介词,与其后内容组成介词短语,表示时间。关于此类‘*’字的用法,参看沈培:《从清华简和上博简看‘就’字的早期用法》(‘源远流长——汉字国际学术研讨会暨AEARU第三届汉字文化研讨会’论文,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十二日,北京大学)。长指年岁渐大,一说训‘久’。[11]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一个“就”字之训能曲折若此,笔者认为,这个用法的“就”,直接训“及”就可以了。“及”、“就”皆有至义,因此“就吾子之将长”即是“及吾子之将长”。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有“世及吾先君武公……世及吾先君庄公……世及吾先君昭公、厉公……今及吾君”句,对比此处用法,不难看出此处的“就”即彼处的“及”。
整理者注:“傅母是傅父和傅母的合称,是古时负责保育、辅导贵族子弟的老年男子和老年妇人。《孔子家语·曲礼子夏问》:‘古者男子外有傅父,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者也。’《谷梁传》襄公三十年:‘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12]“傅母”连称,汉代习见,而属于先秦的最早可见材料则即《艺文类聚》卷十五所引《琐语》曰:“周宣王夜卧而晏起,后夫人不出于房,姜后既出,乃脱簪珥,待罪于永巷,使其傅母通言于宣王曰:‘妾之淫心见矣,至使君王失礼而晏起,以见君王之乐色而忘德也,乱之兴,从婢子起,敢请罪。’王曰:‘寡人不德,寔自生过,非夫人之罪也。’遂复姜后而勤于政事,早朝晏退,卒成中兴之名。”这段内容,因此相应可以推知,包括《赵简子》篇在内的清华简中不少篇章成文时间都很可能要晚到战国末期,对无字残篇所做的碳十四测定,并不足以确定全部清华简材质的形成时间。

(吾)子既爲(將)軍巳(已),女(如)又(有)訛(過),【二】則非人之辠(罪),𨟻(將)子之咎〔八〕。
网友暮四郎在《清华七〈赵简子〉初读》帖主帖指出:“本篇的语助词‘巳’,整理报告读为‘已’,我们认为似当读为‘矣’。[13]所说甚是,当从。
整理者注:“‘将’训‘必’。一说将、子,同位语,犹言‘将军您’。[14]这里整理者的说法也不是很好理解,范献子说的是未来可能的情况,因此这里的“将”明显就是将要、就要的意思,现在说“将”仍然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用法,无需另作训诂才是。

(始)造於善〔九〕,則善人至,不善人退。子(始)造於不善,則不善人至,善【三】人退。
整理者注:“造,‘到……去’,《战国策·齐策四》:‘先生王斗造门而欲见齐宣王。’[15]在先秦时“造于”后所跟的内容基本都是地点,“造于”后所跟非地点用法在先秦传世文献中见于战国末期,如《庄子·徐无鬼》:“夜半于无人之时而与舟人斗,未始离于岑而足以造于怨也。
《左传·宣公十五年》:“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不善人远,此之谓也。”羊舌职所言,当是引自《书》系文献,由此可见,虽然不很明显,但范献子这里实际是在用典,只是用法略有不同。此时范氏、中行氏相党,而与韩、魏敌对,韩、魏一为下军将、一为下军佐,范献子所言“善人”自然是指范氏、中行氏,而“不善人”当即指韩、魏。

用䌛(由)今以(往)〔一〇〕,(吾)子𨟻(將)不可以不戒巳(已)!」【四】
整理者注:“用,因此(参看何乐士等:《古代汉语虚词通释》,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七一五-七一七页)。[16]不可以不戒”在先秦传世文献中一见于《左传·昭公元年》祁午谓赵文子节,一见于《国语·晋语一》史苏对里克节,所记恰皆为晋人之言,对比《墨子》习称“不可不戒”,其差异当值得留意。

*(趙)柬(簡)子𦖞(問)於成剸(鱄)曰〔一一〕:「齊君(失)政,陳是(氏)𠭁(得)之〔一二〕,敢𦖞(問)齊君(失)之(奚)䌛(由)?陳是(氏)𠭁(得)之(奚)繇(由)〔一三〕?」
整理者注:“’为‘剸’的异体字。成剸,人名,《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作‘成鱄’,杜预注:‘鱄,晋大夫。’《说苑》作‘成抟’。《说苑·善说》:‘赵简子问于成抟曰:『吾闻夫羊殖者贤大夫也,是行奚然?』对曰:『臣抟不知也。』简子曰:『吾闻之,子与友亲。子而不知,何也?』抟曰:『其为人也数变:其十五年也,廉以不匿其过,其二十也,仁以喜义,其三十也,为晋中军尉,勇以喜仁;其年五十也,为边城将,远者复亲。今臣不见五年矣,恐其变,是以不敢知。』简子曰:『果贤大夫也,每变益上矣。』’向宗鲁《说苑校证》案:‘《通鉴外纪》作成传。’[17]清代惠栋的《左传补注》卷三以为“殖为舌职合声”,是认为羊殖即羊舌职,今人多从其说,但据《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是公元前570年时羊舌职已去世,显然与成鱄所说“其三十也,为晋中军尉,勇以喜仁;其年五十也,为边城将,远者复亲。今臣不见五年矣”不符,成鱄既称“今臣不见五年矣”,是赵简子此问时羊殖当仍然健在,所以惠栋的说法恐不足为据,由羊舌职去世后其子羊舌赤继任佐职推测,赵简子所问的羊殖更可能是羊舌职之子、叔向之兄羊舌赤(铜鞮伯华)。《大戴礼记·卫将军文子》称“其为人之渊泉也,多闻而难诞也,不内辞足以没世;国家有道,其言足以生;国家无道,其默足以容,盖桐提伯华之行也。”《说苑·尊贤》有“孔子闲居,喟然而叹曰:‘铜鞮伯华而无死,天下其有定矣。’子路曰:‘愿闻其为人也何若。’孔子曰:‘其幼也敏而好学,其壮也有勇而不屈,其老也有道而能以下人。’”由此可见,先秦时羊舌赤的贤名几不在叔向之下。《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宣子杀箕遗、黄渊、嘉父、司空靖、邴豫、董叔、邴师、申书、羊舌虎、叔罴,囚伯华、叔向、籍偃。”《国语·晋语八》:“范宣子与和大夫争田,久而无成。宣子欲攻之,问于伯华。伯华曰:‘外有军,内有事。赤也,外事也,不敢侵官。且吾子之心有出焉,可征讯也。’”《左传·昭公五年》记“伯华谋之,中行伯、魏舒帅之,其蔑不济矣。”可知虽然羊舌赤曾因栾氏之乱而被囚,但获释后仍复位主军事,其主要活动时间即晋悼公、平公时期。若假设成鱄所言羊舌赤“其二十也,仁以喜义,其三十也,为晋中军尉”对应《说苑·尊贤》中孔子所言“其壮也有勇而不屈”,则“其年五十也,为边城将,远者复亲。”当对应《说苑·尊贤》中孔子所言“其老也有道而能以下人”,是五十多岁时羊舌赤曾为边将,由成鱄所言“今臣不见五年矣”推测,羊舌赤盖终老于此职。若成鱄与羊舌赤自幼为友,则二人年龄很可能相仿佛,是成鱄当年长于赵简子很多,而比范献子小二十几岁的样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秋,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因此清华简《赵简子》与《说苑·善说》所记赵简子两次问成鱄的故事,其故事背景当皆早于公元前514,或即在晋昭公时期,赵简子初为下军佐之时。
整理者注:“田氏代齐,从齐桓公十四年(前六七二)陈完至齐到前三八六年田和列为诸侯,经历了二百八十六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事见《史记·齐太公世家》、《田敬仲完世家》等。从简文看,‘齐君失政,陈氏得之’,应该处于田氏代齐过程当中,据《田敬仲完世家》‘悼公既立,田乞为相,专齐政’,此句很可能指田乞为齐悼公相以后。[18]前文已推测赵简子问成鱄故事背景当早于公元前514年,而齐悼公即位是在公元前488年,因此整理者推测的“此句很可能指田乞为齐悼公相以后”成立的可能性恐怕不大。据《左传·昭公三年》:“晏子受礼,叔向从之宴,相与语。叔向曰:‘齐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无获民,将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无宇卒,生武子开与厘子乞。田厘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晏子数谏景公,景公弗听。已而使于晋,与叔向私语曰:‘齐国之政卒归于田氏矣。’晏婴卒后,范﹑中行氏反晋。晋攻之急,范﹑中行请粟于齐。田乞欲为乱,树党于诸侯,乃说景公曰:‘范﹑中行数有德于齐,齐不可不救。’齐使田乞救之而输之粟。”《史记·齐太公世家》:“九年,景公使晏婴之晋,与叔向私语曰:齐政卒归田氏。田氏虽无大德,以公权私,有德於民,民爱之。……五十五年,范、中行反其君于晋,晋攻之急,来请粟。田乞欲为乱,树党于逆臣,说景公曰:‘范、中行数有德於齐,不可不救。’及使乞救而输之粟。”皆可见田乞把持齐政自齐景公时已然,“君失政”不待齐悼公之立。
整理者注:“据上文‘齐君达(失)政,陈是(氏)旻(得)之’可知,‘失之’和‘得之’的‘之’指代‘政’。[19]先秦典籍称“陈氏”仅见于《左传》,《左传》成编的时间不早于战国后期,故清华简《赵简子》此节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战国后期。“奚由(奚繇)”在先秦典籍中唯见于《吕氏春秋》,因此这个用法很可能是有很窄的时间范围和地域性的,清华简《赵简子》用到“奚由(奚繇)”,自然说明其成文时间最可能是与《吕氏春秋》接近的战国末期。

成剸(鱄)𣌭(答)曰:「齊【五】君(失)正(政),臣不𠭁(得)𦖞(聞)亓(其)所䌛(由),陳是(氏)𠭁(得)之,臣亦不𠭁(得)𦖞(聞)亓(其)所䌛(由)。𢑏(抑)昔之𠭁(得)之與(失)之〔一四〕,皆又(有)䌛(由)也。」
整理者注:“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第二〇六页):‘『抑』犹『然』也转语词也[20]亦不得”的辞例,汉代习见,可能属于先秦的也许只有《战国策·秦策三·范子因王稽入秦》的“故不能者不敢当其职焉,能者亦不得蔽隐。”一例,由此也可见清华简《赵简子》篇中赵简子问成鱄一节的成文时间最有可能是战国末期。
对照上文整理者所引《说苑》赵简子问成鱄节,和这里成鱄的回答很类似,两次成鱄都没有直接回答赵简子的问题,而是都先推说不知,明显有很强的自保意识,再考虑到成鱄可能为羊舌赤之友,则成鱄的立场很可能较接近晋国公族而远于六卿。

*(趙)柬(簡)【六】子曰:「亓(其)所䌛(由)豊(禮)可𦖞(聞)也〔一五〕?」
整理者注:“《论语·为政》:‘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礼,指某种制度和行为的规范。一说‘豊’是‘岂’的讹字,训为‘其’。[21]可闻也?”不辞,故注中之“一说”为“‘豊’是‘岂’的讹字”当是。由这个讹误情况可见,这几篇的抄手对抄写所用底本的字形并不很熟悉。“岂可”始见于战国后期、末期,《墨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书都有很多辞例。

成剸(鱄)𣌭(答)曰:「昔(吾)先君獻公是凥(居)〔一六〕,掌又(有)二厇(宅)之室〔一七〕,以好士庶子〔一八〕,
整理者注:“郭店简《老子丙》九-一〇:‘故杀〔人众〕,则以哀悲莅之,战胜,则以哀礼居之。’‘是居’应该指居礼。[22]然先秦未闻有所谓“居礼”,因此这里的“是居”似当与下文的“掌”连读,“掌”或读为“唐”,“是居唐”指晋人居唐,《左传·昭公元年》:“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已,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国语·晋语四》:“实沈之墟,晋人是居。
整理者注:“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于晋君都邑翼。自此晋分为二室。至武公晚年代晋,才实现二室的统一。武公代晋二岁,献公即位,故曰‘掌又(有)二厇(宅)之室’。一说‘凥’是‘处’字,‘掌’读为‘堂’,‘厇’读为‘坼’,训‘裂’,‘处堂有二坼之室’,意谓居住在堂上有两处裂痕的房屋里面。[23]整理者的说法是以“室”代表“宗室”,但先秦通常不以“室”代表“宗室”而是以“宗”代表“宗室”,因此这里的“室”恐怕并非是指宗室。比较下文说晋平公“宫中三十里”,则此处的“二宅之室”或是指晋献公的宫室规模较小,较俭朴。
整理者注:“据《史记·晋世家》,士蔿曾说晋献公‘尽杀诸公子’。献公一生,实际是恶诸公子而好士庶子。士庶子,公卿大夫之子宿卫王宫者《周礼·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周礼·稾人》:‘若飨耆老、孤子、士庶子,共其食。’金榜《礼笺》‘大学’条云:‘公卿大夫之子弟当学者,谓之国子,其职宿卫者,则谓之庶子。……已命者谓之士。……未命者谓之庶子。’稾,郑司农读为‘犒’。[24]晋献公非王,因此这里所称“士庶子”当是一般意义上的卿大夫之子,也即晋献公即位后所大力启用的前代异姓卿大夫之后。据《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士蒍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公曰:‘尔试其事。’士蒍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左传·庄公二十四年》:“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左传·庄公二十五年》:“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晋献公即位时已经约四十五岁左右,可见,并非如整理者所言是“献公一生,实际是恶诸公子而好士庶子”,晋献公所杀者,基本上皆为其即位后威胁到其地位的群公子,原因是“桓、庄之族逼”,并未对其构成威胁的则实际上晋献公也没有甚恶之,如韩万为曲沃桓叔之子、曲沃庄伯之弟,其后有韩氏。

(甲)外〔一九〕,【七】六(府)溋(盈)〔二〇〕,宮中六(竈)并六祀〔二一〕,肰(然)則𠭁(得)㭪(輔)相周室,亦智(知)者(諸)侯之𢘓(謀)
整理者注:“《诗·蟋蟀》:‘职司其外。’朱熹《集传》:‘外,余也。’一说‘车’从上读,‘外’连下读,指宫外,与下‘宫中’相对。[25]笔者认为,“”当读“闲”,《吕氏春秋·不广》:“古善战者,莎随贲服,却舍延尸,车甲尽于战,府库尽于葬,此之谓内攻之。”清华简《赵简子》正是反其言,故与“车甲尽于战”相反,此处称“车甲闲”;与“府库尽于葬”相反,此处称“六府盈”。然《赵简子》篇所说情况与晋献公事迹不尽符合,晋献公即位后,据《韩非子·难二》言“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战十有二胜。”几乎每年都有征伐之事,至其末年,《国语·晋语二》称:“宰孔谓其御曰:‘晋侯将死矣!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戎、狄之民实环之。汪是土也,苟违其违,谁能惧之!今晋侯不量齐德之丰否,不度诸侯之势,释其闭修,而轻于行道,失其心矣。君子失心,鲜不夭昏。’”对比之下,不难看出清华简《赵简子》此节对晋献公颇有过誉之处。
整理者注:“六府,职掌收藏各类物资《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郑玄注:‘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徒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丱人也。’[26]笔者以为,《左传·文公七年》:“晋郤缺言於赵宣子曰:……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大戴礼记·四代》也称“水、火、金、木、土、谷,此谓六府。”与《曲礼下》天子六府有别,且《左传》所记即郤缺对赵简子所言,则成鱄对赵简子所说的六府,当是《左传》之六府。
整理者注:“,从穴,俈声,‘灶’之异体六灶当指六宫之灶。相传天子有六宫。《周礼·内宰》:‘以阴礼教六宫。’郑玄注认为正寝一、燕寝五为六宫。《礼记·曲礼下》:‘祭五祀。’注谓户、灶、中霤、门、行。班固《白虎通·五祀》以门、户、井、灶、中霤为五祀。祭灶为五祀之一。《周礼·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郑司农云:‘类、造、禬、禜、攻、说,皆祭名也。’类,祭上帝、社稷等造,祭祖祢之庙。禬,禳疠疫之祭禜,禳水旱之祭。攻,鸣鼓攻日食。说,陈辞请求消灾。六祀当为六种祭祀,简文大意是说把宫中祭灶的祭祀并入六祀,是一种去奢从简的方式。[27]整理者以“六灶当指六宫之灶”这一点恐怕是不能成立的,天子六宫并不能证明晋献公有六宫。晋献公时期,以礼制显然是不能比于天子而有六宫的。古代居室规模各异,小者一室一灶,大者至一室数灶者多有,因此这里的六灶,当也只是指晋献公的宫室中的六灶,而不是说晋献公有六宫。《礼记·祭法》:“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是诸侯在国有五祀,在家也有五祀,则“并祀”盖即指此二者的合并。五祀为《礼记·曲礼》郑玄注所言户、灶、中霤、门、行也。相关内容杨华先生《“五祀”祭祷与楚汉文化的继承》[28]一文有详述,杨华先生文中且提到章太炎“《祭法》七祀采楚俗说”,杨先生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楚地普遍实行顺序和名称固定的‘五祀’祭祷,与《曲礼》、《王制》所记相同,到汉代尤其是武帝之后,司命和厉被吸收入‘五祀’系统中,形成所谓‘七祀’,此种‘七祀’之说唯一见于《礼记·祭统》。而楚人在‘五祀’之外普遍祭祷司命和厉,至少可以说明它们是‘七祀’的来源之一。[29]笔者则以为,至战国末期,各诸侯国或已不再皆是固定以“五祀”为祭,这一情况当并不仅限于楚国,清华简《赵简子》篇此处的“六祀”,非常可能就是一种“五祀”过渡到“七祀”过程中的中间阶段记载。“六祀”相较于“五祀”所增加者,很可能就是“司命”。《礼记·祭法》孔颖达疏有:“‘曰司命’者,宫中小神。熊氏云:‘非天之司命,故祭于宫中。’”是司命有“天之司命”与“宫中小神”之别,这正可对于于诸侯五祀有“为国立五祀”和“自为立五祀”的差别,因此将对“司命”的祭祀与“五祀”合并成为“六祀”,是完全可能的。《周礼·天官·宫正》郑玄注:“邦之祭社稷七祀于宫中,祭先公、先王于庙中。”亦可证宫中之祀。
辅相周室”当是指《左传·庄公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事。

*(就)(吾)先君襄公,親冒(甲)𩊄(胄),以【八】(治)河淒(濟)之(間)之𤔔(亂)〔二二〕。
整理者注:“淒(济),亦作‘泲’,河济乃黄河与济水的并称,与长江、淮河合称‘四渎’《周礼·职方氏》:‘河东曰兖州……其川河、泲。’《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王闿运《珍珠泉铭》序:‘昔在周公,论列河泲,以成四渎。’‘(治)河淒(济)之(间)之𤔔(乱)’当指秦、晋殽之战《史记·晋世家》:‘襄公墨衰绖。四月,败秦师于殽。’是役晋襄公亲自披挂上阵,大获全胜。[30]整理者以“河济之间之乱”为“秦、晋殽之战”恐不确,殽之战在今陕县硖石乡一带,不属“河济之间”,清华简《赵简子》此节所言“以治河济之间之乱”者,当是指晋襄公二年伐卫事,据《左传·文公元年》:“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秋,晋侯疆戚田。”其中的“晋侯朝王于温”当即对应清华简《赵简子》此节下文的“辅相周室”。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成鱄略过了晋惠公和晋文公。略过不很著名的晋惠公还可以理解,但略过春秋时期最著名的君主、五霸之一的晋文公则就是非常奇怪的事情了,因此笔者认为,这里成鱄当是以晋献公至晋襄公为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段而举其始末之君。据《左传·文公六年》:“春,晋搜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可见,赵氏秉晋国之政即始于晋襄公末年,换言之,成鱄举晋君之俭者首列晋献公,末列晋襄公,正是晋国君权犹强的非赵氏擅政的时期。而自晋灵公以下直至晋景公初年,皆赵氏独大于朝,此后发生“下宫之难”,赵氏中衰,至晋平公时期,据《史记·赵世家》:“平公十二年,而赵武为正卿。”为赵氏复兴,清华简《赵简子》下文中成鱄恰以晋平公为晋君因侈败政之例。由此也可以看出,成鱄非常可能是站在晋国公室立场而对赵简子为卿颇有抵触。
先秦时期,称冒胄者仅一例,即《战国策·韩策一》:“山东之卒,被甲冒冑以会战。”因此相较之下,同样说明《赵简子》此节很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

𣅈(冬)不裘,(夏)不張(帳)䉅(箑)〔二三〕,不飤(食)濡肉〔二四〕,宮中六(竈)并六祀,肰(然)則𠭁(得)㭪(輔)相周室,兼【九】敀(霸)者(諸)侯
整理者注:“张,读为‘帐’。《史记·黥布列传》‘帐御饮食从官如汉王居’,《汉书·英布传》‘帐’作‘张’。《史记·袁盎晁错列传》‘乃以刀决张’,《汉书·爰盎传》‘张’作‘帐’。‘䉅’见于上博简《柬大王泊旱》简一五、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甲、乙)》简五等处,此处读为‘箑’。《说文》:‘箑,扇也。从竹,弃声。䈉,箑或从妾。’《淮南子·精神》‘知冬日之箑、夏日之裘无用于己,则万物之变为尘埃矣’,高诱注:‘楚人谓扇为箑。’[31]网友明珍指出:“原考释把‘张’字读为‘帐’。案:张,读本字即可,为‘张罗’之义。《楚辞.招魂》:‘蒻阿拂壁,罗帱张些。’王逸注:‘张,施也。’箑是夏天用的扇子,所以夏天不用箑,确实是节俭。[32]所说是。另外,据《方言》卷五:“扇,自关而东谓之箑。自关而西谓之扇。”可见箑并非仅是楚语。《仪礼·既夕礼》:“燕器:杖、笠、翣。”郑玄注:“翣,扇也。”《淮南子·说林训》:“扬堁而欲弭尘,被裘而以翣翼,岂若适衣而已哉?”高诱注:“翣,扇也。”《吕氏春秋·有度》:“夏不衣裘,非爱裘也,暖有余也。冬不用𥵳,非爱𥵳也,清有余也。”高诱注:“𥵳,扇也。故𥵳、翣、䈉、箑为一音之异写,亦可证称“扇”为“箑”确是关东通语,非仅为楚语。
整理者注:“《礼记·曲礼上》‘濡肉齿决,干肉不齿决’,孔颖达疏:‘濡,湿也。湿软不可用手擘,故用齿断决而食之。’《礼记·内则》‘濡豚包苦实寥’,郑玄注:‘凡濡,谓亨之以汁和也。’濡肉应该是一种精心烹制的肉。[33]《礼记·内则》:“欲濡肉则释而煎之以醢,欲干肉则捶而食之。”孔颖达疏:“言食熬之时,唯人所欲,若欲得濡肉,则以水润释而煎之以醢也。”也可见“濡肉”即湿软的肉,与肉干相对。
清华简《赵简子》此节所称“冬不裘,夏不张箦,不食濡肉”,显然不合春秋礼制,晋襄公也并非以俭名著称,因此这里所说,当也是套用战国末期较流行套语的一种夸饰之辞,而与史实无关。

*(就)(吾)先君坪(平)公,宫中卅(三十)里,駝(馳)馬四百〔二五〕,
此处所言的“宫”,当即晋平公时期所建著名的“虒祁之宫”虒祁又作施夷、驰底),《左传·昭公八年》杜注:“虒祁,地名,在绛西四十里,临汾水。”《水经注·汾水》:“汾水又径绛县故城北。《竹书纪年》:‘梁武王二十五年,绛中地西绝于汾。’汾水西径虒祁宫北,横水有故梁,截汾水中,凡有三十柱,柱径五尺,裁与水平,盖晋平公之故梁也。”《水经注·浍水》:“(虒祁)宫在新田绛县故城西四十里,晋平公之所构也。……其宫也,背汾面浍,西则两川之交会也。
整理者注:“《诗·清人》‘清人在彭,驷介旁旁’,郑玄笺:‘驷,四马也。’[34] 晋平公的奢侈享乐,诸书多有记载,如《左传·昭公三年》:“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道殣相望,而女富溢尤。民闻公命,如逃寇雠。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政在家门,民无所依。君日不悛,以乐慆忧。公室之卑,其何日之有?谗鼎之铭曰:『昧旦丕显,后世犹怠。』况日不悛,其能久乎?”《左传·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凋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小人之言,僭而无征,故怨咎及之。《诗》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其是之谓乎?是宫也成,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说苑·反质》:“晋平公为驰逐之车,龙旌象色,挂之以犀象,错之以羽芝,车成题金千镒,立之于殿下,令群臣得观焉。”等皆是。

*亓(其)衣尚(裳)〔二六〕,孚(飽)亓(其)酓(飲)飤(食)〔二七〕,宮中三(臺)〔二八〕,是乃(侈)巳(已),
整理者注:“*’字左旁疑为‘奴’字古文(这类‘奴’字写法参见徐在国:《传抄古文字编》,线装书局,二〇〇六年,第一二四八三页),字从大,奴声(奴、者同为鱼部字,声母同为舌音),可能是「奢」字的异体。[35]笔者以为,字既从“大”,则或当读为“缀”,《尚书·顾命》:“敷重厎席,缀纯。”孔传:“缀,杂彩。”是“缀其衣裳”即彩饰其衣裳。清华简《子产》有“子产不大宅域。不建台寝,不饰美车马衣裘。”正可对观。
整理者注:“《说文》:‘饱,古文作𩛞。’包、孚两声字相通,类例甚多。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一九八九年,第七六二-七六五页)[36]《说苑·反质》:“禽滑厘问于墨子曰:‘锦绣絺纻,将安用之?’墨子曰:‘恶,是非吾用务也。古有无文者得之矣,夏禹是也。卑小宫室,损薄饮食,土阶三等,衣裳细布;当此之时,黻无所用,而务在于完坚。殷之盘庚,大其先王之室,而改迁于殷,茅茨不剪,采椽不斲,以变天下之视;当此之时,文采之帛,将安所施?’”将其与清华简《赵简子》此节成鱄所言相比较,不难看出其思想的一致性,因此也可以知道,清华简《赵简子》此节的主旨是尚俭而非尚礼,由此也可见前文“”当为“岂”字之讹。
整理者注:“晋平公即位之初,与楚国发生湛阪之战,获得胜利前五五二年,同宋、卫等国结盟,再度恢复晋国的霸业在位后期由于大兴土木、不务政事,致使大权旁落至六卿。《史记·晋世家》:‘(平公)十九年,齐使晏婴如晋,与叔向语叔向曰:『晋,季世也公厚赋为台池而不恤政,政在私门,其可久乎!』晏子然之。’[37]虒祁之宫中有著名的虒祁之台,晋平公经常于此饮酒宴客,如《韩非子·十过》:“昔者卫灵公将之晋……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说苑·辨物》:“平公不悦。异日置酒虒祁之台,使郎中马章布蒺藜于阶上,令人召师旷。”《说苑·正谏》:“晋平公使叔向聘于吴,吴人拭舟以逆之,左五百人,右五百人;有绣衣而豹裘者,有锦衣而狐裘者,叔向归以告平公,平公曰:‘吴其亡乎!奚以敬舟?奚以敬民?’叔向对曰:‘君为驰底之台,上可以发千兵,下可以陈钟鼓,诸侯闻君者,亦曰『奚以敬台,奚以敬民?』所敬各异也。’于是平公乃罢台。”由清华简《赵简子》言“宫中三台”推测,虒祁宫中或有多台而皆称为“虒祁之台”。

肰(然)【一〇】則(失)敀(霸)者(諸)侯,不智(知)周室之……(儉)之(侈)……□(侈)之(儉)(乎)?」【一一】
失霸诸侯”即在晋平公晚年,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正月,穆叔至自会,见孟孝伯,语之曰:‘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赵孟死,为政者其韩子乎!吾子盍与季孙言之,可以树善,君子也。晋君将失政矣,若不树焉,使早备鲁,既而政在大夫,韩子懦弱,大夫多贪,求欲无厌,齐、楚未足与也,鲁其惧哉!’……及赵文子卒,晋公室卑,政在侈家。韩宣子为政,不能图诸侯。”《左传·昭公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子大叔曰:‘将得已乎!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无加命矣。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于守适,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中,寒暑乃退。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等内容可见,彼时晋在国际事务中已无所能为,至《左传·昭公四年》:“春,王正月,许男如楚,楚子止之;遂止郑伯,复田江南,许男与焉。使椒举如晋求诸侯……晋侯欲勿许。司马侯曰:‘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罚,未可知也。其使能终,亦未可知也。晋、楚唯天所相,不可与争。君其许之,而修德以待其归。若归于德,吾犹将事之,况诸侯乎?若适淫虐,楚将弃之,吾又谁与争?’……楚子问于子产曰:‘晋其许我诸侯乎?’对曰:‘许君。晋君少安,不在诸侯。其大夫多求,莫匡其君。在宋之盟又曰如一。若不许君,将焉用之?’王曰:‘诸侯其来乎?’对曰:‘必来。从宋之盟,承君之欢,不畏大国,何故不来?不来者,其鲁、卫、曹、邾乎!曹畏宋,邾畏鲁,鲁、卫偪于齐而亲于晋,唯是不来。其余,君之所及也,谁敢不至?’……夏,诸侯如楚,鲁、卫、曹、邾不会。曹、邾辞以难,公辞以时祭,卫侯辞以疾。郑伯先待于申。六月,丙午,楚子合诸侯于申。”是晋之“失霸诸侯”已成众所共知的事实。
不知周室之□”则或即是指《左传·昭公九年》:“周甘人与晋阎嘉争阎田。晋梁丙、张趯率阴戎伐颍。王使詹桓伯辞于晋……叔向谓宣子曰:‘文之伯也,岂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来,世有衰德,而暴灭宗周,以宣示其侈;诸侯之贰,不亦宜乎?且王辞直,子其图之。’宣子说。王有姻丧,使赵成如周吊,且致阎田与禭,反颍俘。王亦使宾滑执甘大夫襄以说于晋,晋人礼而归之。”彼时双方虽然最终没有构成直接冲突,但关系的恶化则是非常明显的。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6页,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7页注〔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 360doc个人图书馆:http://www.360doc.com/content/07/0724/01/24133_629130.shtml,2007年7月。
[4]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42/20170423070443275145903/1492902310461.docx,2017年4月23日。
[5] 简帛论坛《清华简〈赵简子〉初读》3楼: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9,2017年4月24日。
[6] 《汉语言文字研究 第一辑》第33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2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二〕,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三〕,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四〕,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五〕,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六〕,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七〕,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3]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9,2017年4月23日。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八〕,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九〕,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一〇〕,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三〕,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四〕,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五〕,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六〕,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七〕,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八〕,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9页注〔一九〕,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〇〕,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8] 《古礼新研》第379-40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月。
[29] 《古礼新研》第40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月。
[3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二〕,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三〕,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2] 简帛网《清华七〈赵简子〉初读》帖12楼: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9&page=2,2017年4月27日。
[3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四〕,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五〕,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0页注〔二六〕,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1页注〔二七〕,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1页注〔二八〕,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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