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上博七《武王踐阼》之“機”與“枳”
子居
劉洪濤先生分別寫有《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機銘》[①]、《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器名“枳”》[②]兩文,
對見于上博七《武王踐阼》一篇中的“機”與“枳”給出與舊說不同的新解,且于《用簡本校讀傳本〈武王踐阼〉》[③]一文中再持此新說,筆者于此頗有疑問,故成此文,試探討之。
關於“機”
劉先生以為此“機”當為本字,而非為“机”,且以“機”為弩機之“機”此一唯一解,這裡引用劉先生《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機銘》文中該段論述如下:
“機”或“机”,諸家均讀為凭几之“几”。王應麟曰:“几者,人君出令所依,故以言語為戒也。《太公金匱》:‘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几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孰惟二者,必後無凶。’”按朱氏曰:“武王諸銘,有切題者,如鑑銘是也;亦有不可曉者。”其說誠是。除所舉鑑銘外,席後左端之銘、盥盤之銘等也是其類。其不可曉者,大概也有因為文字訛誤或我們不懂古人思想等原故而不明白它切題的原因,並非真的不切題。本銘的主題思想是“慎之口”即慎言,几是安居依憑之物,跟慎言似乎無多大聯係,王應麟所說太過牽強。《太公金匱》所載几銘“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倒是十分切題,也可證慎言之銘不應施之於几。文獻中常用弩機之發比喻慎言的重要。例如:《說苑·談叢》:“夫言行者,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本也,可不慎乎!故蒯子羽曰:‘言猶射也,括既離弦,雖有所悔焉,不可從而退己。’”《劉子·慎言》:“言出患人,語失身亡。身亡不可復存,言非不可復追。其猶射也,懸機未發,則猶可止;矢一離弦,雖欲返之,弗可得也。”上博竹書《用曰》簡12:“【言】既出於口,則弗可悔,若矢之免於弦。”所以本銘的“機”應該是用作弩機之“機”的。
此說,學者似多以為可從,且有在“樞機”之意的基礎上另作探討者,如程燕先生即作《〈武王踐阼〉“戶機”考》[④]認為當是“戶機”,楊華先生《上博簡〈武王踐阼〉集释》[⑤]即從程燕說,但程燕先生之說一望可知絕不可從,且不論未聞有將“戶樞”稱為“戶機”者,即便是“戶樞”,也無為銘其上以時時自警之理,想是現代學人多不瞭解“戶樞”形制的緣故吧,此處暫且不論,回到劉洪濤先生的弩機說,雖多有從者,但好像也有學者未棄舊解,如何有祖先生《〈武王踐阼〉小札》[⑥]一文似即仍持舊說,其說云:
《武王踐阼》器銘並非寫在任意器物上,而是講究與器本體含義相合,這點在上引劉洪濤先生文章中已經提及。……結合今本,以及文句中的字眼如“皇皇”、“謹”、“慎”,我們還是可以看出“厞几”銘體現了謹慎內斂,這與“厞几”所處的位置相吻合。需要指出的是,今本《武王踐阼》在流傳過程中,“几”前的“厞”字已經脫落。無所限定、一般意義上的几,似無法對應銘文之意。竹書本“厞”字的釋出,則解決了這個問題。
那麼,現在就有了一個新說與舊說孰義為長的問題。筆者以為,當以舊說為是,劉先生的新說,疑點非一,實恐難從,今試列如下。
首先,以字形論,“機”與“机”可通,這一點如同“飢”和“饑”的關係類似,于古籍中,“飢”和“饑”二形無別,常常彼書作“飢”,而此書作“饑”,其例甚多,茲不繁舉。
劉先生《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機銘》文中也提到:
“机”,王應麟注本作“几”,《漢魏叢書》本作“機”。戴震曰:“案‘机’各本訛作‘機’,今從高安本、方本。”孔廣森曰:“‘機’,《通解》作‘几’。按《左傳》‘投之以机’,亦以‘机’為‘几’字。”王樹楠曰:“各本作‘機’,高安本、方本、蔡本、戴本、盧本皆作‘机’。案洪頤煊曰:‘“机”當為“朹”字之訛。《說文》:“朹,古文簋,盛黍稷器。”故銘辭從口取義。’今謂此義長。“簡本作“機”,可證各本“機”非訛字。“機”、“机”古通用,“机”也不會是“朹”字之訛。
是可知“機”與“机”二形可通用,非僅由“飢”、“饑”之形可以類觀,且于《左傳》中確有實例。那麼,執著于上博簡所見“機”的寫法而立說,可謂于字形并無特優之處。
其次,即便執于“機”的原形,該字于先秦時也是其義非一,查《说文·木部》:“機,主發謂之機。从木幾聲。居衣切。”可見凡有機械構成的,多可謂“機”,而非僅弩機可稱,也絕非是弩機的專名。如《莊子·天地》言“有機械者,必有機事。有機事者,必有機心。”《戰國策·宋衛策》:“公輸般為楚設機,將以攻宋。”等等皆是。由此,劉先生就要面對一個為何將《武王踐阼》篇中之“機”獨釋為弩機,而沒有排除其他可能的問題。
對此,依之前引文可見,劉先生是通過篇中“機”銘與“口”有關來證明的,然所引之例,則頗不可解,其例中,皆是以“言”為關鍵,以“言”為“樞機”的,茲再引如下:
例如:《說苑·談叢》:“夫言行者,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本也,可不慎乎!故蒯子羽曰:‘言猶射也,括既離弦,雖有所悔焉,不可從而退己。’”《劉子·慎言》:“言出患人,語失身亡。身亡不可復存,言非不可復追。其猶射也,懸機未發,則猶可止;矢一離弦,雖欲返之,弗可得也。”上博竹書《用曰》簡12:“【言】既出於口,則弗可悔,若矢之免於弦。”
以“言”為“樞機”和以“口”為“樞機”,區別甚明,恐不能混為一談,《國語·晉語五》有“夫言以昭信,奉之如機,歷時而發之”亦可證此。且典籍中談到樞機,非只關于“言”,如《國語·周語下》言“夫耳目,心之樞機也,故必聽和而視正。”若以類似的邏輯,則“機”銘當及“耳目”?可見銘文中涉及到“口”,并不能證明此“機”即是弩機。
那麼舊說又如何呢?劉洪濤先生《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機銘》一文中也提到:
機上之銘跟几這種器物有什么聯系呢?王應麟注《武王踐阼》說:“口戕口,言口能害口也。几者,人君出令所依,故以言語為戒也。《太公金匱》:‘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几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孰惟二者,必後無羞。’”黃懷信先生說:“皇皇,同惶惶,驚懼之貌。敬敬,不怠也。几為懈怠憑依之器,故作此銘以戒之。”這兩種解釋,顯然都很牽強。王應麟所引《太公金匱》所記的几銘很值得注意,跟《武王踐阼》所記席銘“安樂必戒”、“所監不遠,視而所代”語意很相似。二者都休息安居之物,所作銘文意思相似是可以理解的。這說明《武王踐阼》的“機”應該不是用為“几”的。
這裡劉先生的判斷,顯然有問題,以“机”論,恰如黃懷信先生所言,“几為懈怠憑依之器,故作此銘以戒之”,與篇中銘文關係甚合,因為先秦古人言談的正式場合,皆端坐于席,几雖設而不倚,若倚几,則失于懈怠,是頗為不謹不敬的行為,此點于典籍有言,如:
《左傳·昭公五年》:“聖王務行禮,不求恥人,朝聘有珪,享覜有璋。小有述職,大有巡功。設机而不倚,爵盈而不飲;宴有好貨,飧有陪鼎,入有郊勞,出有贈賄,禮之至也。”
《戰國策·燕策一·燕昭王收破燕後即位》:“詘指而事者,北面而受學,則百己者至。先趨而後息,先問而後嘿,則什己者至。人趨己趨,則若己者至。馮几據杖,眄視指使,則廝役之人至。若恣睢奮擊,呴籍叱哆咄,則徒隸之人至矣。此古服道致士之法也。”
故“機”銘涉及到“謹”、“敬”、“口”,可謂恰如其分,並非如劉先生所言“這兩種解釋,顯然都很牽強”。
其三,若將篇中之“機”理解為弩機,則顯然只能說是弩上的一個部件“機”而不能指為弩,因為先秦似無以弩而單稱“機”者,但若是弩上的部件弩機,那麼非但與前面所列單獨的諸器物不倫,且弩機是要裝到弩上使用的,設想常理,持弩之人顯然很難注意到弩的弩機上是否還有文字,更遑論時時以此警戒自省,那麼銘于弩機,意義何在呢?這也是難以講通的地方。
其四,劉先生此說,持論雖新奇可喜,然質諸于實,說先秦時會在弩機之上銘有警戒自省的文字,此點限于筆者所見,于文獻無徵,于文物亦無徵,是于二重證法中無一可證,何以學界從而說之者頗衆,這也是筆者頗為不解之處。
反觀舊說,銘自省性的文字于“几”者,歷史上這樣的情況俯拾皆是,如:
《國語·楚語上》:“倚几有誦訓之諫。”韋昭注:“規,規諫也。誦訓,工師所誦之諫,書之於几也。”
《北堂書鈔》卷一三三引張華《倚几銘》:“倚几之設,設而不倚,作器于此,成禮于彼。”
《玉海》卷三十一:“《皇王大紀》:黃帝作《輿几之箴》以警宴安,作《金几之銘》以戒逸欲。”範注:“《漢書·藝文志》道家載《黃帝銘》六篇。蔡邕《銘論》曰:‘黃帝有巾几之法。’《後漢書·朱穆傳》:‘古之明君,必有輔德之臣,規諫之官,下至器物,銘書成敗,以防遺失。’注曰:‘黃帝作巾几之法。’《路史·疏仡紀》載黃帝《巾几之銘》曰:‘毋翕弱,毋俷德,毋違同,毋傲禮。毋謀非德,毋犯非義。’諸書均作巾几,無作輿几者。留存《事始》:‘《文心》曰:軒轅輿几,與弼不逮,即為箴也。’留存,唐人,引《文心》作‘輿几’,是彥和本作‘輿几’,別有所本也。宋胡宏《皇王大紀》亦謂帝軒作輿几之箴,以警晏安。”
《雞肋集》卷三十二《賈甥書几銘》:“仲遠好學,辭藻良贍。”
其例非一,可見舊說證于史實,並無可疑。而劉先生的新說,則無此優勢。自秦漢以降,弩的使用不可謂不廣泛,若果有銘自省文字于弩機者,何以論者無一念及,行者無一效仿,而皆以《武王踐阼》篇中之“機”為“几”呢?
以有上列諸疑點的緣故,筆者以為,《武王踐阼》篇中之“機”,仍當以舊說為是。
關於“枳”
劉洪濤先生在《談上博竹書〈武王踐阼〉的器名“枳”》中認為:
上博竹書《武王踐阼》9號簡文有一種名叫“枳”的器物,我們認為就是酒器“巵”。東周時期青銅巵的自銘一般都寫作“枳”或从“只”、从“枳”的字,……為使警戒之意更為明顯,在巵器上製作些具有告戒意味的銘文,再合適也不過。《武王踐阼》巵上的銘文為:“惡危?危於忿戾。惡失道?失道於嗜欲。惡【相忘?相忘】於貴富。”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在什么情況下會危殆呢?在憤怒的情況下。在什么情況下會喪失道德呢?在充滿嗜欲的情況下。在什么情況下會彼此相忘呢?在為富貴所迷的情況下。‘忿戾’、‘嗜欲’、‘貴富’都是不滿足,沒有學會怯、儉、謙、讓等持滿之道,所以才導致‘危’、‘失道’、‘相忘’等覆敗。這跟巵器特點所表現出的警戒意義完全一致,可見我們把‘枳’讀為‘巵’是有道理的。”
其說甚是難懂。在前面的部份已經提到,對于“機”字,劉洪濤先生堅持以原字形為解,而這裡,又轉為以借字立說,復觀其對簡文的翻譯,以“忿戾”、“嗜欲”、“貴富”都是“不滿足”為說,這未免失之牽附,“嗜欲”固然可說是一種不滿足,但“忿戾”是情緒狀態,“貴富”是社會地位和財產屬性,與“不滿足”何干?怎麼會能總結出“這跟巵器特點所表現出的警戒意義完全一致”的說法呢?
再細讀銘文:
惡危?危於忿戾。惡失道?失道於嗜欲。惡相忘?相忘於貴富。
以舊說的“杖”是否即不可解呢?顯然不是。
先說“惡危?危於忿戾”,古人怒則常隨手以杖擊之,其例甚多,如:
《韓非子`外儲說左下》:“範文子喜直言,武子擊之以杖。”
《說苑·建本》:“曾子芸瓜而誤斬其根,曾皙怒,援大杖擊之,曾子僕地。”
《孔子家語·六本》:“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
《孔叢子·居衛》:“尹文子生子不類,怒而杖之。”
可見“危於忿戾”確實與“杖”相關。
再看“惡失道?失道於嗜欲”,所謂利令智昏,故嗜欲必失道,持杖所以安行于道,不持則易失道顛蹶。這裡的“道”,一語雙關,正可由“杖”引出。
《藝文類聚》卷六十九收有一些《杖銘》,如:
漢劉向杖銘曰:歷危乘險,匪杖不行,年耆力竭,匪杖不彊,有杖不任,顛跌誰怨,有士不用,害何足言,都蔗雖甘,殆不可杖,佞人悅己,亦不可相,杖必取便,不必用味,士必任賢,何必取貴。
後漢李尤靈壽杖銘曰:亭亭奇幹,寔曰靈壽,甘泉潤根,清露流莖,乃制為杖,扶危定傾,既憑其實,亦貴其名。
後漢馮衍杖銘曰:杖莫如信,行莫如仁,惠而無實,怨及爾身,趙武之珍,子罕之寶,二子之跡,蓋近於道。
晉蘇彥邛竹杖銘曰:安不忘危,任在所杖。
不難看出與《武王踐阼》篇中的這段銘文立意頗有相似之處。
復觀“惡相忘?相忘於貴富”,古人以杖尊老,貴富則行路有車有輦,自然可言“相忘”,所以這句仍是緊扣著杖的功用的。
由以上分析,不難看出,若以舊說讀此銘文,于意甚合,而若以劉先生的酒器“巵”為說,則銘文之意可謂難曉,孰優孰劣,不言自明。
次及字形,劉先生文中說:
讀書會指出“枝”是“枳”、“杖”演變的中間環節,這是對的。我們認為,“枝”表示“杖”僅僅是字形上的混訛,二者不是一字的分化,也不是音近通用的關係。“枳”演變為“杖”,經過音近轉寫和文字訛混兩個不同階段,這兩個階段性質不同。因此,“枳”與“杖”應該沒有任何直接的關係,後者並不能成為我們把前者讀為“巵”的反證。
實際上,以筆者所見,楚簡中的“枝”皆書爲“枳”,也就是說劉先生所說的“音近轉寫”恐怕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而非具體個案行為,而先秦文字中“枝”與“杖”是否僅是形近,則頗可疑問,若並非如此的話,那麼就是說連劉先生所說“文字訛混”也恐并不存在,則此篇中的“枳”自可徑讀為“杖”。
由此比較來看,舊說以此為杖銘,自是更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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