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简《禹九策》试析
子居
中国先秦史网站 2017年8月26日
在以“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为主题的北京论坛(2016)分论坛上,李零先生介绍了北京大学藏秦简《禹九策》的内容。蒙友人相赠,笔者得见李零先生的论文,在此先向友人表示诚挚感谢。此后,笔者又在CNKI国际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下载到该文,是此文已于网络公开发布,因此笔者在李零先生所提供释文的基础上再略作试析,以就教于方家。
据李零先生文末所记,该论文是“2016 年 1 月 30 写于北京蓝旗营寓所”,笔者本文所录《禹九策》原文及李零先生解说即皆来源于李零先生文。据李零先生文中介绍“此篇共五十一简,三道编,内容属于数术类。作者以九宫之数为占,自名其术为‘禹九策’或‘黄帝之攴’。这两个名称,从简文内容看,当指同一套数术。今以篇首先见的‘禹九策’题篇。……简文借助禹行九州、黄帝九宫占的图式,与式法中的太乙九宫占可能有一定关系,用九数占卜,也杂糅进易象、易数的成分。全篇用韵语写成,简单实用,类似后世的签诗,卜问以疾病、出行为主,大概只是一种民间流行的占卜。”但由《禹九策》之文来看,《禹九策》若是九宫占,则所得自然只是一至九这九种结果,将无法得到“陈颉”、“空枯”、“吊栗”等结果,而这就会无法对应序说部分的“吉,得三、壹、五、九、七、陈颉;不吉,得二、四、六、八、空枯、吊栗。”因此笔者认为,《禹九策》当为一种投茕占或签占。所用之筹即名“禹九策”,又名“黄帝之攴”。
投茕类似于现在的掷骰子,秦汉时古茕(琼)为十四面或十八面,秦陵即曾出土十四面琼,《禹九策》分别有一至九、善、恶终、陈颉、空枯、吊栗共十四种占辞,正可对应秦陵这种十四面琼。因此若将十四面茕的各面标上一至九、善、恶终、陈颉、空枯、吊栗,投茕即可得占,再按投得结果查对记有《禹九策》这样占书的筹策,就可以知道占问内容的吉凶。
签占则以摇签或抽签的方式占问吉凶,最常见的签占为九等签: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这也正可与“禹九策”对应。常用的十六首签谱又作“上上第一、上上第二、上上第三、中平第一、中平第二、中平第三、下下第一、下下第二、下下第三、三皇,贵神,喜神,太岁,青龙,白虎”除上上至下下有九种可与“禹九策”对应外,与《禹九策》的陈颉、空枯、吊栗类似,十六首签谱也另有三皇,贵神,喜神,太岁,青龙,白虎等内容。容肇祖先生《占卜的源流》中记天后签“上三十四,中三十二,下三十四,共一百签,另有顶魁、亚魁、都魁,皆上上。”是除上下等签外,也有单独的签类。凡此,皆可见签占与《禹九策》的相似。北大简《荆决》有“左手持书,右手操筭”之说,与此相应,签占也往往有签书。所以,很可能签占即源自《荆决》这类占法。而若直接将吉凶占辞书于签上,则甚至可以省去了所需持的“书”,这样的签占自然更为简便易行。目前可见最早的签占记述似即宋代释文莹《玉壶清话》卷三:“卢多逊相生曹南,方幼,其父携就云阳道观小学,时与群儿诵书,废坛上有古签一筒,竟往抽取为戏。时多逊尚未识字,得一签归示其父。词曰:‘身出中书堂,须因天水白,登仙五十二,冬为蓬海客。’父见颇喜,以为吉谶,留签于家。”而若《禹九策》确属签占的话,则《禹九策》或即当前可见最早的签占之书,签占的出现时间更可提前到汉代。《玉篇》:“签,竹签,用以卜者。”而由签字从竹从韱且签词即名谶则不难判断,签占当与图谶同源,南宋的“天竺灵签”即有图有文,不排除是图谶形式之遗存的可能。
由《禹九策》文中的“大神者,河、湘、江、汉也”、“楚人邦君”、“姐”等内容可见,《禹九策》当是流行于楚地周边地区。由《禹九策》文中屡屡出现的“一占曰”更可见,今所见《禹九策》很可能最少是由六个不同的版本和一份古注拼合而成。笔者于试析内容之后将附上对这几个版本及古注的尝试复原。
禹九筴,黄啻(帝)之攴,以卜天下之几(禨)。禹之三,黄啻(帝)之五,周于天下,莫吉,如若为【1】某人某事,尚吉=(吉。吉)得三壹、五九七、陈颉;不吉,得二四、六八、空姑(枯)、吊(悼)栗。【2】
李零先生言:“黄啻之攴,啻读帝。攴是枚字所从。枚是明母微部字,攴是旁母屋部字,古音相距较远。一般认为,枚是会意字。这里如以攴为枚字的省文,应指木筹。另一种考虑,卜是帮母屋部字,与攴古音相近。攴读卜,当名词用,有别于下句当动词用的卜。”笔者则认为,攴即扑,扑与策同,《左传·文公十八年》:“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杜预注:“扑,棰也。”《说文·竹部》:“策,马棰也。”因此,这里是说禹九策传自黄帝。
李零先生言:“禹之三、黄帝之五,所指不详。一种可能是泛指阳数,三赅三壹,五赅五九七。另一种可能是具体数字:三居正东,当震位,《说卦》有‘帝出乎震’,‘万物出乎震’之说,震是万物之始;五居中宫,为黄帝太乙九宫占的中心。周于天下,古书常见。《吕氏春秋·慎人》:‘夫禹遇舜天也。禹周于天下以求贤者。’周是遍的意思。这里可能是说,单凭禹之三、黄帝之五,要想卜问天下所有的事,未必吉。”笔者认为,这里的三五,当是承袭自先秦三五并举的习惯,如三皇五帝、三王五霸等皆是。大禹与数术相关的内容最有名的即禹步,故禹之三,也不排除和禹步三有一定关系的可能,放马滩秦简《日书》:“禹须臾:行不得择日,出邑门,禹步三,乡北斗质画地视之,曰:禹有四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为禹前除道。”《抱朴子·内篇·仙药》:“禹步法:前举左,右过左,左就右。次举右,左过右,右就左。次举右,右过左,左就右。如此三步,当满二丈一尺,后有九迹。”黄帝之五,或即源自黄帝刑德五行术。《太平御览》卷四七二引太史公《素王妙论》:“黄帝设五法,布之天下,用之无穷。盖世有能知者,莫不尊荣。”北大汉简《节》篇有“德在木,木不可伐。德在火,火不可动,见火勿先走也。德在金,金不可流燔石。德在水,水不可塞,毋行水。德在中,中不可动土功、为污池。”整理者注:“本章据刑德在金、木、水、火、土五行中之某一行,论说时日禁忌。五行各自对应东、西、南、北、中五宫。刑德进于五宫,有岁徙,曰‘大游’,有日徙,曰‘小游’,其法见马王堆帛书《刑德》。”笔者在《北大汉简〈节〉篇解析》中已指出:“《尉缭子·天官》:‘梁惠王问尉缭子曰:吾闻黄帝有刑德,可以百战百胜,其有之乎?尉缭曰:不然,黄帝所谓刑德者,以刑伐之,以德守之,非世之所谓刑德也。世之所谓刑德者,天官、时日、阴阳、向背者也。黄帝者,人事而巳矣。’尉缭子所否定的刑德‘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与《节》篇这里的内容正相吻合,马王堆出土有《刑德》甲乙诸篇,若结合马王堆有《黄帝书》,尤其《黄帝书·十大经·观》有:‘是故赢阴布德,重阳长,昼气开民功者,所以食之也;宿阳修刑,重阴长,夜气闭地绳者,所以继之也。不靡不黑,而正之以刑与德。春夏为德,秋冬为刑。先得后刑以养生。姓生已定,而敌者生争,不谌不定。凡谌之极,在刑与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而盈屈无匡’来看,马王堆帛书《刑德》推算所依据的很可能就是‘黄帝刑德’术。”禹步和黄帝刑德皆为最常见的数术,故或即此“禹之三、黄帝之五”的来源,则“禹之三、黄帝之五”似即泛指相传出自黄帝和大禹的各种阴阳数术。
李零先生言:“一、三、五、七、九皆奇数,奇数为阳,属吉策。陈颉亦吉策,说见下禹九策后。这里将五数错落排列,是为了照顾押韵。吉、壹、七、颉皆质部字,这里按韵脚点顿号。”此处所说“陈颉”似未见于传世文献,李零先生在后文提出“陈可读伸,有伸长延展之义。颉是脖子直。”笔者则以为,“陈”当读申,义为舒展,《文选·曹植〈洛神赋〉》:“收和颜而静志兮,申礼防以自持。”李善注:“申,展也。”“颉”当读结,义为束缚,《庄子·胠箧》:“知诈渐毒,颉滑坚白。”陆德明《释文》:“颉滑,谓难料理也。崔云:缠屈也。”徐德庵《庄子连语音训》:“按:‘颉滑’双声连语,《说文》:‘縎,结也。’《广雅》:‘结縎,不解也。’‘颉滑’即‘结縎’之假字。”故“陈颉”即展开缠缚,与“大结”、“吊栗”相反,所以是大吉。
李零先生言:“空姑即空枯,吊栗即悼栗。二、四、六、八皆偶数,偶数为阴,属凶策。空枯、悼栗亦凶策,说见下禹九策后。吉、四、八、栗亦质部字,这里按韵脚点顿号。几、吉、壹、七、颉、吉、四、八、栗,押质部韵。”“空枯”于传世文献始见于汉代,这与《禹九策》为汉简相符合。《禹九策》的“空枯”既与“吊栗”并言,则有可能就是后世所言的“空孤”、“空亡”,明代佚名《六壬大全》卷七:“孤寡,十干不到之地,五行藏脱之乡,前去后空,阴惆阳怅,所谓孤辰寡宿,故名孤寡。占主孤独,离乡背井,官易位,财空手,婚断弦,孕虚有,出入防盗。日辰无气,最凶。孤辰,父母灾,亦主离宗弃祖。寡宿,妻子离,六亲叛。如旬孤寡又并四时孤寡,为空孤空寡,更凶。凡值空亡,忧喜皆不成,托人多诈。谋望近事,出旬可图,远事终难。时空,事亦难成。”“吊栗”当即“了戾”,北大简《堪舆》作“缭力”,北大简《堪舆》的整理者已指出:“‘缭力’,即缭戾,本义为缠绕屈曲,此为神煞名。刘向《九叹》:‘龙邛脟圈,缭戾宛转,阻相薄兮。’”笔者在《北大简〈堪舆〉解析》中也提到:“‘缭力’又作‘缭悷’,《楚辞·九辩》:‘靓杪秋之遥夜兮,心缭悷而有哀。’《仪礼·乡饮酒礼》:‘坐,弗缭。’郑玄注:‘缭,犹紾也。’《孟子·告子下》:‘紾兄之臂,而夺之食。’赵岐注:‘紾,戾也。’《方言》卷三:‘轸,戾也。’郭璞注:‘相了戾也。’《说文·纟部》:‘紾,转也。’也可见‘缭力’、‘宛转’同义。”《禹九策》后文“缠而吊栗,编身束股。”也正是用其缠绕意。
壹曰:右目日光,乘吾两黄。
李零先生言:“上句,与下策‘左目肉良’相对,意思是说,右眼明亮,有如日光。下句,乘指驾驭,两黄指两匹骏马。案黄本指乘黄,为传说的瑞兽。古人以地出乘黄为祥瑞,见《逸周书·王会》、《墨子·非攻下》、《管子·小匡》、《山海经·海外西经》等书,后世多以乘黄指良马,甚至以乘黄为《易·坤》的‘牝马之贞’属坤柔之象。这里指以奇御偶,以阳御阴。”以“右目日光”连读,恐不确,当分读为“右目、日光”,指“一”有“右目”、“日”之象。下文分别有“右耳”、“左耳”、“右鼻”、“左鼻”即可证这是以各数字对于于耳目鼻的一种象征,而不是说“右眼明亮,有如日光”。此处以右为阳、以左为阴的观念,与通常所见先秦典籍中尚左且以左为阳的观念不同,尚左观念例如《墨子·城守·号令》:“男子行左,女子行右。”《老子》:“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礼记·檀弓上》:“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郑玄注:“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至汉代则以右为上,《汉书·周昌传》:“吾极知其左迁。”师古注:“是时尊右而卑左,故谓贬秩位为左迁。”宋代戴埴《鼠璞》:“汉以右为尊,谓贬秩为左迁,仕诸侯为左官,居高位为右职。”故北大简《禹九策》尚右,以右为阳,正可与此对应。《诗经·鲁颂·有駜》:“有駜有駜,駜彼乘黄。”北大简《禹九策》此处当即化用《诗》句以称颂君子,故下文说“君子吉”。以“黄”为瑞兽乘黄,“两黄”为两乘黄,则恐属于过度解读。
周勠(流)四旁(方),莫我敢当。
李零先生言:“勠读流。周流即周游。勠是来母觉部字,流是来母幽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上句指驾两黄之车,巡游四方。下句指所到之处,通行无阻。这里指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宫。”“勠”字上古音或归觉部,或归幽部,并无定说,以从“翏”之字基本都是幽部字论,“勠”字本为幽部字更为可能些。“莫我敢当”句在汉代刚卯铭文中习见,属汉代俗语,这里是指“一”为至阳至刚,李零先生所说“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宫”则恐属于过度解读,和下文的两个“一占曰”内容比较也可以看出,此处并非是指“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宫”,《易林·蛊之蛊》:“鲂生江淮,一转为百。周流四海,无有难恶。”亦可旁证这样的描述并非一定是“禹行九州,太一巡九宫”。
其祠日及虚明,祟,君子吉。
李零先生言:“虚明是虚空之明,或指月。《说卦》以日为离象,月为坎象。君子吉下以钩识号区分繇辞和占辞。钩识号是代替黑圆点。”文献中虽有以虚明指月者,如《文选·陶渊明〈辛丑岁七月赴假还江陵夜行涂口作一首〉》注:“月有盈虚,故曰虚明。”但“贰曰”部分的“月、人炊及女子神”有月,故“壹曰”的“虚明”,似是指的“光”。李零先生引“《说卦》以日为离象,月为坎象”来解说《禹九策》似并不适宜,《禹九策》全文都没有明确与八卦对应的内容,其他数字占辞中也很难一一比附上另外七卦,所以这恐怕只属于过度解读。“一曰”之后为另说,《韩非子》、《山海经》皆多有其例。李零先生将《禹九策》比附于八卦,所以认为钩识号“┗”是区别繇辞与占辞,这一说法也当不确。
┗一占曰:【3】有女去其夫,戴萦纑,乃辱(溽)坭(泥)涂。
李零先生言:“夫妇匹配,女去其夫,则为鳏夫。鳏夫为孤阳,孤阳不祥。戴是头戴,萦训绕,纑训缕。这里是以头绑绳索喻鳏夫之困。辱读溽,指沾湿。坭涂即泥涂。这里是以脚踩泥涂喻鳏夫之陷。据上九宫数,一配坎卦,坎有陷困之义。”女去其夫,汉代有类似句例,《开元占经》卷十九引《荆州占》:“其相去七寸以内,名曰交芒,天下大叛,弑君父,妻去其夫,期百八十日。”《易林·豫之遯》:“离女去夫,闵思苦忧。”对照下文“一占曰”的“呵呵笑殃”,则《禹九策》此处的“戴萦纑,乃辱泥涂”当是指去其夫的女子的遭遇,萦纑当即现在西南少数民族的头帕,辱当读为原字,《易林·屯之讼》有“泥津污辱,弃捐沟渎。”《易林·大有之鼎》有“履泥污足,名困身辱。”皆可为证。至于李零先生所说“一配坎卦,坎有陷困之义”应属过度解读。
吾且不足前,┗后有余,吉。
李零先生言:“一是九数的开头,前面没有数,后面有八个数,故云。前下的钩识号似乎应点在第二个“一占曰”前,代替黑圆点,点在这里,只起句读作用。”比较“五曰”部分的“前甚恐,后而徐可”及“九曰”部分的“苦且死矣,后徐幸”,可见“不足前,后有余”当是一般性的俗语,与下文“三曰”的“有人将来,遗我财贝”,“七曰”的“数之勿久,有福将来”,“九曰”的“有人将来,其心欢兮”类似,都是未来会有好运的一种表述,并非特指“一是九数的开头,前面没有数,后面有八个数”。
一占曰:大奇,㱃酒【4】如池。
李零先生言:“奇数始于一,自一而大,故称大奇。这里是以酒量大比喻一后面的数越来越大。”“大奇”正与“八曰”的“大结”相反,正如李零先生所言,“奇数始于一”,与此相应,偶数终于八,因此九策之中,“一”是最吉,“八”是最凶。北大简《荆决》中称甲为“穷奇”,虽然吉凶判词不同,但甲为十干的第一位,故同样是以一为奇。
其乐如可(何),尊俎莪=(峨峨)。
李零先生言:“亦喻自一而大。可读何。尊所以盛酒,俎所以割肉。莪莪读峨峨,指酒肉之盛。”“其乐如何”始见《诗经·小雅·隰桑》:“既见君子,其乐如何?”,但北大简《禹九策》是以酒肉为乐,《左传·昭公十二年》“晋侯以齐侯宴”节的“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同样是此类表述,与先秦两汉政论文章对桀纣酒池肉林的普遍贬斥相反,北大简《禹九策》对追求饮食享乐明显是持世俗式推崇的。
毄(系)(累)弟兄,=(呵呵)𦬫(笑)詇(殃)。
李零先生言:“指弟兄下狱,被人耻笑。毄读系累。累亦作累或缧。繋是来母之部字,累是来母微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弟兄是众阳,众阳去,亦孤阳不祥之义。,简文不太清楚,似从宀从我,这里暂读呵呵,形容笑声。𦬫詇读笑殃,指幸灾乐祸。”对比下文“五曰”的“䰜肥牛肥羊,𡐊父兄”可知,“毄”当有宴请之义,而非系累的拘囚义,因此似当读为系赉,系赉当是联绵词,义仍为赉,《尔雅·释诂》:“赉,予也。”笑詇则当解为笑告,《广雅·释诂三》:“詇,告也。”清代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言部》:“俗语以事干求人谓之詇,即《广雅》之义。”是詇即现在所说的央告。
人囚绎(释),疾死。·君子者=(者,诸)父也。【5】
李零先生言:“绎读释。这里是说,被囚禁的弟兄即使被放出来,也会速死。君子者,诸父也黑圆点下的话是补释上文“君子吉”。诸父是父亲的兄弟。父亲的兄弟亦为众阳。”此句李零先生的解说恐误,“人囚,释;疾,死。”当指若占问囚系之事,则被囚者会获得释放,若占问疾病之事,则病人会死。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禹须臾”节有“卯,南吉,西得,北凶,东见疾不死,吉。……巳,南吉,西得,北凶,东见疾死。”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官”节有“以结者,不释。……以结者,易释。”可以参看。
《诗经·小雅·伐木》:“既有肥羜,以速诸父。”毛传:“天子谓同姓诸侯,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异姓则称舅。”是春秋时称诸父者正是诸侯及卿大夫,这正与“君子”的本义对应,反映的正是家族化统治结构,因此占问中对应李零先生所言“诸父是父亲的兄弟”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对照下文同类古注的“司命、司禄,夫妻也。”不难看出北大简《禹九策》中的古注部分作者有将原文内容世俗化以适用于普通人的倾向。
由策文及相关内容可以推测,“一”的象征有:右目、日、光、夫、君子、诸父、大奇,因此不难知道,若按八卦的九宫数对应于坎卦,明显不合,毋宁说这些更象对应着乾卦。但八卦取象本就繁复,若不系统对应而是选择一二偶合者,则自然可以牵合出各种说法。而若要系统对应,则《禹九策》往往各有明文,如“四曰”明称“山恒”,“九曰”明称“山神”、“山鬼”,皆不合于艮卦的卦数八。故笔者以为,《禹九策》实际上与八卦无涉。与其要牵合八卦,笔者倒认为《禹九策》和《楚辞》的《九歌》颇有相合之处。《九歌》的第一首为《东皇太一》,其神格可与《禹九策》第一策对应;《九歌》第二首为《云中君》,《禹九策》第二策的古注也正说“女子神者,云中。”《九歌》第五首为《大司命》,《禹九策》第五策说“毋恐毋惧,予若长命”正与之相合;《九歌》第九首为《山鬼》,《禹九策》第九策的古注说“山神者,即山鬼也”。这虽然不能说《禹九策》和《九歌》有什么渊源,但却很可能说明《禹九策》和《九歌》都体现了战国末期南方特有的某种祭神顺序。
李零先生言:“光、黄、旁、当、明,押阳部韵。夫、纑、涂、余,押鱼部韵。奇、池、可、莪,押歌部韵;兄、詇,换阳部韵。”需要说明的内容为,“明”字并不是韵字,第一句用韵至“当”字止。
贰曰:虽(获)勿舍,闻喜而未到,
李零先生言:“读获。舍有留止、放弃二义。这里的意思是说,一加一为二,固可称获,但三为吉策,尚未到,不可停留,不可放弃。”
“闻喜”一词始见于汉代,如《史记·晋世家》:“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索隐》:“河东之县名,汉武帝改曰闻喜也。”《汉书·武帝纪》:“将幸缑氏,至左邑桐乡,闻南越破,以为闻喜县。”《汉书·地理志》:“闻喜,故曲沃。晋武公自晋阳徙此。武帝元鼎六年行过,更名。”《潜夫论·梦列》:“是故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修省戒惧,闻喜若忧,故能成吉,以有天下。”《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第七》:“夫以戊寅日闻喜,不以其罪罚,日也。”“未到”则目前最早可见于睡虎地秦简和里耶秦简,因此可知是秦代措辞习惯而为汉人继承。
心直明禹,凶。
李零先生言:“犹言心对明禹。明禹,指圣明之禹。”笔者认为,这里的“心”,很可能是指心宿,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心,不可祠及行,凶。可以行水。娶妻,妻悍。生子,人爱之。”可证心宿日主水、利妻。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乙种,孔家坡汉简《日书》皆有“直心”节,言“入九月三日心,入十月朔日心。”虽然对应的日期不为二日,但其间很可能有一些关系,例如根据刘乐贤先生《睡虎地秦简〈日书〉二十八宿纪日法补证》文中即提到“佛经所载印度、波斯占星术的二十八宿(或二十七宿)纪日法:它规定十二个月的望宿(第十五日的星宿)为正月翼、二月角、三月氐、四月心、五月箕、六月女、七月室、八月娄、九月昴、十月觜、十一月鬼、十二月星,据此将星宿与每月各日相配。”若以此推算,即有九月二日直心的情况。因此,二日是否直心,完全是取决于安排二十八宿与日期对应的方法。《禹九策》中的“明禹”,则很可能是指月亮,“贰曰”下文的“一占曰:左目、月良,女之烈,地之平,水之清。良人母,吾庸婴敬,月、人炊及女子神,祟,凶。”也可证“二”有月象。月初见为朏,约在每月的二日或三日,《文选·颜延之〈应诏燕曲水作诗〉》:“朏魄双交,月气参变。”李善注:“朏魄双交,谓三日也。凡朏魄之交,皆在月三日之夕。”是以二日夜至三日暮为朏,三日夜为魄,所以既生魄就是始于每月的第三天夜。《新唐书·历志三上》:“夕而成光则谓之‘朏’。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而若假设二十八宿纪日法承袭自某种以二十八日为一月的历法,则因为是以二十八日为周期,故第二十八日即可称晦,《禹九策》下文“八曰”有“结,大晦作,明禹潜行,处大山之阳,不吉。祟北宗、壬日、犬主,凶。”正与此对应。晦日有忌讳,如《左传·成公十六年》:“陈不违晦,在陈而嚣。”杜注:“晦,月终,阴之尽。故兵家以为忌。”上博简《三德》:“更旦毋哭,晦毋歌。”以此来看,每月的二日也非吉日。
·一占曰:左目肉良,
李零先生言:“与上策‘右目日光’相对。《说卦》‘(乾)为瘠马’郑玄注:‘凡骨为阳,肉为阴。’左目与肉,皆为阴象。”李零先生释为“肉”的字,当为“月”,“肉良”当为“月良”,读为月朗,月朗与日光相对。月属阴,自不待多言。
女之(烈),墬(地)之平,水之【6】清。
李零先生言:“,相当濿,这里读烈。厉与烈,古书经常通假。烈女是忠贞之女。墬同地。女、地、水,皆为阴象。”由这节的内容也可以看出,《禹九策》的“二”为至阴之象,但并非是对应坤卦或坎卦。
良人毋(母),吾庸婴。
李零先生言:“良是贞良。毋读母。人母是一个词,指为人之母。庸训用。婴是刚出生的小孩,其字从女,也特指女孩。泛言的婴儿是小孩,分开用,则婴指女孩,儿指男孩。人母与婴亦属阴象。这里是说,好母亲可以为我生小孩。”此句当读为“良人母,吾用婴敬”,李零先生断属下句的“敬”字当与本句“婴”字连读。婴训加,《汉书·贾谊传》:“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师古注:“婴,加也。”加敬,典籍习见。
敬肉人炊及女子神,祟凶。
李零先生言:“肉人炊,《文子·微明》把人分为上、中、下三类,下人分“众人、奴人、愚人、肉人、小人”。《史记·封禅书》记汉高祖六年于长安置祠祝官、女巫,晋巫所祠之神有族人先炊(多分读,以为两个不同的神)正义:‘先炊,古炊母神也。’《汉书·郊祀志上》作族人炊,颜师古注:“族人炊,古主炊母之神也。炊谓饍爨也。”此神或即族人炊,是主炊爨的女神。肉是日母觉部部字,族是从母屋部字,古音也比较接近。女子神据下补注,指云中君。”此句当读为“月、人炊及女子神,祟,凶。”人炊即灶神,周家台30号墓秦简《日书》:“置居火,筑囚,行、炊主岁,岁为下。”整理者注:“‘炊’,即‘灶’。”放马滩秦简《日书》作“炊者”,孔家坡汉简《日书》作“人炊”,传世文献又作“先炊”或“族人炊”(即李零先生所引者)。《礼记·礼器》:“夫奥者,老妇之祭也。盛于盆,尊于瓶。”郑玄注:“老妇,先炊者也。盆、瓶,炊器也。”孔疏:“奥者,正是灶之神,常祀在夏,以老妇配之,有俎及笾、豆,设于灶陉,又延尸入奥。爨者,宗庙祭后,直祭先炊老妇之神,在于爨灶。”炊之神为炊母,是老妇之祭,因此与“月”、“女子神”并称。下文古注称“人炊”为“炊者”,与放马滩秦简《日书》合,可见《禹九策》原文与古注作者有着文化上的差别。
·一占曰:决=(浍浍)流水,
李零先生言:“读浍浍流水或活活流水。决和浍是见母月部字,活是匣母月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说文·巜部》:“水流浍浍也。”以巜为浍,《诗·卫风·硕人》有“北流活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为“水流浍浍”即“水流活活”。”笔者则以为,决决当读为原字。《洛阳伽蓝记》卷三:“浩浩大川,决决清洛。”可证以“决决”形容水并无问题,无需另读。
疢者如䌛(由),㑥=之=(易之易之)。【7】弗㑥(易),恐为鬼囚,凶。
李零先生言:“疢者是发烧的病人。繇同由,有经过之义。偈之读易之,指放弃。这里是说,疢者不利涉水,务必放弃此念,如果涉水,恐为鬼囚,必有凶祟。”笔者以为,发烧的病人涉水不大尽情理,故䌛当解为祝由、诅咒。《素问·移精变气论》:“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杜预注:“繇,卦兆之占辞。”由下文“五曰”的“逆此街鬼,心其㑥㑥”可见,㑥当读惕,训为戒惧,《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无日不惕,岂敢忘职。”杜注:“惕,惧也。”
水为祟。
李零先生言:“水有水神,其大者为河、湘、江、汉,见下第五策。水为阴象,有凶祟。”是否为祟与阴象无关,所以李零先生说此处是“水为阴象,有凶祟”当不确。
·一占曰:水泸(滤)流,有人相求,
李零先生言:“读滤流或漉流,指水流浅细。”以读漉流为较优,滤字出现甚晚,恐不会见于汉简。漉为渗貌,水慢慢渗出,可与下文“唯语寥寥”相应。
唯语胶=(寥寥),凶。
李零先生言:“寥寥是少的意思。这些话皆暗示,其阴尚微。”不难看出,《禹九策》或以量少为阴,水的细流和语的寥寥皆如此。《禹九策》还以相予为阳,相求为阴。水漉流则水有失,人相求则己有失,语寥寥则言有失,是皆为不吉。
·二人皆(偕)行,
李零先生言:“皆读偕。指二人结伴而行。二人喻其数为偶。”由上句的判词“凶”可见,“二人”之前当有“一占曰”,估计是抄手漏抄了。
逢【8】天风䖟(霜)。
李零先生言:“天风䖟读天风霜。天为乾,风为巽。据上九宫数,乾为六,风为四,皆偶数。楚帛书《四时令》有'□又(有)霁雪(霜)雨土’霜亦从亡声。《说卦》以寒、冰为乾象。霜亦属之。”所说“天为乾,风为巽”云云,当皆不可从。试想,若依九宫数,二为坤,何以用乾、巽之象为说?天既然已经是乾,“《说卦》以寒、冰为乾象。霜亦属之”又是所为何来?故“逢天风霜”当只是指天气恶劣,以喻凶象,《五行大义》卷二:“至如山崩川竭,木石为灾,天火下流,人火上燎,水旱鬲并,风霜为害,此并失政于人,天地作谴,为五行相沴者。”
中心神=(颠颠),不可告人。君子泥下如雨,肖(小)人不见父姐(祖)。肖(小)人失色,君子异国。
李零先生言:“读中心颠颠,指内心不安。《礼记·玉藻》‘色容颠颠’,郑玄注:‘颠颠,忧思貌也。’神是船母真部字,颠是端母真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端母与船母并不相近,若无相通例证似不宜说“古音相近可通假”,因此笔者以为,神神当读𢘊𢘊,《集韵·真韵》:“𢘊,忧也。”“泥下如雨”当读为“涕下如雨”。“姐”字不当读为祖,《说文·女部》:“姐,蜀谓母曰姐。”下文“八曰”有“君子泥下如雨,小人不见母父。”亦可见“姐”即对应“母”,而且是蜀语。“异国”当读为“失国”,下文“八曰”有“君子失国,小人失色”可证。据丁启阵先生《秦汉方言》的研究,周洛、秦晋、蜀汉方言都有职质通押的现象,结合“蜀谓母曰姐”或可推测,《禹九策》中涉及此句的版本作者当为蜀人。
•女【9】子神者,云(云)中。【10】
李零先生言:“此句补释上文‘女子神’,前有黑圆点。云中即云中。云中君见《楚辞·九歌》,王逸注:‘云神丰隆也,一曰屏翳。’据此则为女神。汉高祖晋巫祠,所祠诸神亦有云中君。云中君也是女神。”在《楚辞》研究中,关于《九歌》里的“云中君”历来众说纷纭,《禹九策》的“女子神者,云中”既证明“云中君”确为女神,也证明并非月神,则很多异说不攻自破。且“云中君”与下文“北宗”一样都是非常有楚文化特色的神名,这当说明《禹九策》深受楚文化的影响,而《禹九策》原文称“女子神”而不是称“云中”或“云君”、“云中君”,则又表明了《禹九策》很可能并非成文于楚人之手。
李零先生言:“舍、禹,押鱼部韵。平、清、婴,押耕部韵。䌛、囚,押宵、幽二部韵(旁转)。流、求、胶,押幽、宵二部韵(旁转)。行、䖟,押阳部韵;神、人,换真部韵;雨、姐;换鱼部韵,色、国,换职部韵。”因为断句问题,“平、清、婴,押耕部韵”当改为“平、清、敬,押耕部韵”。
参(叁)曰:逢=(蓬蓬)者旗,其阴葛=(霭霭)。
李零先生言:“逢逢读蓬蓬,形容旌旗猎猎,场面宏大。葛葛读霭霭,形容旌旗蔽日,其影昏暗。前者喻一,一可发展为九;后者喻二,二可发展为八。”霭字出现得较晚,故“葛=”当读作“蔼蔼”。此句所形容的当就是下文“有人将来”者的前行队伍,由其声势可见,下文的“有人”是以王公贵族为喻。
有人将来,遗我材(财)贝,
李零先生言:“上句是表示待加之数。此语亦见下第四策、第七策之一和第九策之一。下句,材读财。财贝是值钱的东西。周颙《与何胤论止杀书》:‘财贝之一经盗手,犹为廉士所弃。’”“有人将来”句式,最早可见于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行守》:“有人将来,唯目瞻之。”之后有《艺文类聚》卷八十四引《归藏》:“有人将来,遗我货贝。”《太平御览》卷八百三十五引《归藏》:“有人将来,遗我钱财。”与《禹九策》此句内容最为相近,至北大简《荆决》:“有鸟将来,文身翠翼。……有人将来,嘉喜毋极。……美人将来,与我相知。……有人将至,贵如公王。……今日何日,吉人将来。……今日何日,远人将来。……有人将来,直其遄盈。……有人将至,甚好以良。”已成为一种频繁使用的表述形式,可见这个句式逐渐流行为占卜习用句式即是在秦汉之际。
不小而大=(大。大)者如牛,小者如㸬,
李零先生言:“不小而大是说来者馈赠的礼物,不是很小就是很大。大者如牛的牛是大牛。小者如㸬的㸬是小牛。《说文·牛部》:‘㸬,二岁牛。’大牛疑指一,小牛疑指二。意思是说,三等于一加二或二加一,非奇即偶。”关于㸬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曾认为:“㸬字见《尔雅·释畜》,牛体长也。许君则曰:‘二岁牛’。按犙字从参。故为三岁牛。牭字从四。故为四岁牛。则字从贰。当为二岁牛矣。而谓为籀文牭字。二四既不同数。且四之籀文作亖。则牭之籒文当作。……宜易之曰:‘㸬,牛体长也。’㹑、二岁牛。惨、三岁牛。牭、四岁牛。”然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有“㸬、䮄食之,各其半马牛食。”以《禹九策》与《二年律令》二证可知《说文》不误而段注误。
必道东北来,吉。【11】
李零先生言:“据上九宫数,一居正北,八居东北,三居正东,故云。”很难理解李零先生所说“故云”的“故”是指什么。本策为“三”,按九宫数“八”虽在东北,但相对于“三居正东”而言,则“八”实在“三”之北而非东北,如何能“必道东北来”?且若按李零先生所说“八居东北”,则“必道东北来”的当为“八”,而“八”是《禹九策》中的至凶之策,又何“吉”之有呢?因此也不难看出,据九宫数解《禹九策》当不确。
·其一占曰:半门有䦱,㵧(谒)来=(伙伙),
李零先生言:“《说文·门部》:“䦱,辟门也。”㵧读谒,谒来同来谒。閛閛读伙伙。从化声,化和伙都是晓母歌部字。上句指一门两扇,各开一半,下句指来者众多,皆从此入。”笔者认为,“㵧”仍当如上文的“葛”字读为“蔼”,当读为閜,《说文·门部》:“閜,大开也。”閜閜当为门户大开貌。前句“半门有䦱”是开了一半的门观看来者,后句见来者甚多所以将门大开。
非我右,毋乃吾左,吉。
李零先生言:“不是从门的右半进,就是从门的左半进。这里还是说,三等于一加二或二加一,非奇即偶。”算筹若竖置,则“三”的“二”相对于“一”而言,不是在右就是在左,故言“非我右,毋乃吾左”。
·一占曰:右耳司吉,帝北正(征)得【12】戎翟于楚人邦君,亓祟黄帝及北斗。
李零先生言:“右耳司吉与下策‘左耳天火’相对。帝指黄帝。黄帝居中宫,戴北斗。北正读北征。戎翟即戎狄。戎狄在北,楚人在南,黄帝北征戎狄,却获之于南方,属于逆行,故有凶祟。君下空两字。”笔者认为,此节当读为“一占曰:右耳,司吉禘,北征得戎狄,于楚人邦君,其祟黄帝及北斗。”帝是锡部字,《广韵》中翟也是锡部字,故当如此读。《春秋·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汉书·五行志》:“后六月,又吉禘于太庙而致厘公,《春秋》讥之。”“三”为吉策,因此李零先生所说“黄帝北征戎狄,却获之于南方,属于逆行,故有凶祟”当不确,“北征得戎翟,于楚人邦君”当是因为相对于作者而言,楚在其北方的缘故,这与白起拔郢后秦楚的形势比较吻合。因此或可推测,《禹九策》较早的版本可能是出自白起拔郢后迁居江湘地区的秦国蜀人之手。
·黄帝者,巫大帝。
李零先生言:“黄帝是群巫的大帝,此释黄帝。”甲骨卜辞及放马滩秦简、里耶秦简皆有“巫帝”,旧说往往不得确解,现在由《禹九策》可见,巫帝当即黄帝的别称,是殷商时黄帝确已为受祭对象,只是地位并不很特殊,不象春秋战国时那么显赫而已。
•北斗者,北君。【13】
李零先生言:“北斗是北斗星君,此释北斗。陶弘景《真诰·阐幽微》“魏武帝为北君太傅”,注:“北君则北斗君,周武王也。”《水经注·河水四》有北君祠。”黄帝在汉代又称黄神,镇墓文及印章等多见,且黄神、北斗往往连称,这一点与《禹九策》称“黄帝及北斗”也很一致。
李零先生言:“葛、贝、大、㸬,押月部韵。䦱、、左,押月部韵。”此处李零先生似有笔误,“䦱、、左”为歌部韵,非月部韵。
四曰:二人皆(偕)行,逢天风,中心神=(颠颠),不可告人,凶。
李零先生言:“二人偕行,指四等于二加二,其数为偶。逢天风,风为巽卦,其数为四。类似的话也见于上第二策。二四皆凶。”“逢天风”,据上节,也当为“逢天风霜”,应该是抄手漏抄了“霜”字,行、霜为阳部韵。“中心神神”当读为“中心𢘊𢘊”,前文已言。
山恒为祟。
李零先生言:“山为艮卦,其数为八,倍之。八亦凶。山恒为祟是山神作祟,山神也叫山鬼,见下第九策之一。”山恒,当指大山,与“二”策的“水为祟”相应,李零先生“山为艮卦”等等,皆属过度诠释,前文已言。
·一占曰:播=(翻翻)黄鸟,乃过我𩫖(郭),一肠(伤)欲【14】行,一肠(伤)欲处。
李零先生言:“播播读翻翻。《文选·左都赋》:‘翩翩黄鸟,衔书来讯。’《广雅·释训》以翩翩、翻翻为同义词,解释都是‘飞也’。𩫖即古郭字,《说文》卷五下有此部,许慎说此字‘象城𩫖之重,两亭相对也’,中国古地图正是这样画城郭。肠读伤。这里的黄鸟是两只鸟,黄鸟成双亦属阴象。”笔者在《北大简〈荆决〉解析》中已提到“《荆诀》中二有飞鸟之象”,《禹九策》中与此类似,“四”策由两个“二”构成,因此为两只黄鸟。《禹九策》中偶数策皆为凶策,所以有“伤”。由下文“一占曰”的“行者不遂,居者恻以忧”可见,无论是“一伤欲行”还是“一伤欲处”,皆会不吉。
人杆之曲,
李零先生言:“第一字,似儿似见,也许是错字,不知如何隶定。人杆之曲,或指围栏四曲。”,以见字较为可能。曲则不直,当也是凶义。
二人皆(偕)行,或歌或哭,凶。
李零先生言:“四等于二加二,一半一半,两者皆凶。左耳与上策‘右耳司吉’相对。”与前文两黄鸟类似,无论是歌是哭,结果皆为凶。
·一占曰:左耳,天火=(熚熚),忧心之狄=(惕惕),
李零先生言:“读熚熚。此从匕声,匕是帮母脂部字,熚是帮母质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狄狄读惕惕。狄与易,古书经常用为通假字。烨烨是象声词。烈火燃烧,会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天火即雷电引发的火灾,《左传·宣公十六年》:“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因此天火象征注定的、非人为的灾祸。“天火=”,当读为“天火辟辟”,辟辟为象声词,见《素问·平人气象论》:“发如夺索,辟辟如弹石。”王冰注:“辟辟如弹石,言促又坚也。”“辟”与下文“狄”押锡部韵。
其祟风【15】柏(伯)及街鬼,凶。
李零先生言:“风柏即风伯,风为巽象。风助火势,凶。街鬼是一种躲在街角的鬼,不利出行,亦凶。街鬼又见下第五、第六策。”街鬼,孔家坡汉简《日书》“有疾”及“死”节称“街”或“道鬼”。因为“畏”、“鬼”相通,故很可能是由街角称“街隈”而衍生出的鬼怪。近代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犹有祭街鬼的习俗,如“召戛种田不出租,不负担劳役。每年祭街鬼一次,祭祀用费通过在街上征收解决。”“召龙戛(管理市场,主祭街鬼)”。
·一占曰:范=(泛泛)若居中流。
李零先生言:“范范读泛泛,指泛舟水中。范是旁母谈部字,泛是旁母侵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泛泛屡见于《诗》,如《邶风·二子乘舟》‘二子乘舟,泛泛其景’,‘二子乘舟,泛泛其逝’,《墉风·柏舟》‘泛彼柏舟,在彼中河’,《小雅·菁菁者莪》‘泛泛杨舟,载沈载浮’,都是讲泛舟于水。此策以四为数,四近五,五为九数之中,故以若居中流为喻。”“泛泛若居中流”指不知道应该进还是应该退,无所适从,而非是因为“五为九数之中”,否则这句就该用于第五策,而非第四策了,由下句“行者不遂,居者恻以忧”也可见第四策所代表的不能成行也不宜静处的局面。
卜行者不(遂),居者畟(恻)以忧。
李零先生言:“读遂,不遂是不顺。口读恻,古代从畟得声的字多为精母职部字,恻是初母职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说文·心部》:‘恻,痛也。’《广雅·释诂三》:‘恻,悲也。’恻是悲痛。这里是说,卜出行不顺,但居家心情也不好。”遂,当训成,《礼记·月令》:“上无乏用,百事乃遂。”郑玄注:“遂,犹成也。”这句是卜出行及做事的,结果为动静皆为不宜。
卜之不死,圂(浑)若毄(系)囚。
李零先生言:“圂读浑。这里是说,卜之虽不至死,却有如身陷牢狱。” 圂当读为原字,指被关在猪圈内,这句是以此比喻囚禁。此句为卜问疾病,所获结果是久病不死,但病也不会好,为病所困,如同被囚禁一般。
·一占【16】曰:山有苕(枣)栗,华而不实。有人将来,其心如室。
李零先生言:“苕栗读枣栗。苕是定母宵部字,枣是精母幽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华而不实,光开花,不结果,虚也。有人将来,指有客将来。其心如室,亦虚也。这里是说,敞开心扉,如虚室以待。四者,待一而五,以此为喻。”“苕”读为“枣”声母相去似太远,笔者以为,“苕”当读为“桃”,桃与栗、枣同为五果之一,《灵枢经·五味》:“五果:枣甘、李酸、栗咸、杏苦、桃辛。”《素问·五常政大论》:“其脏心,其果栗桃。”即以栗桃并举。不实指不成吉策,“四”为“山恒”,若不得奇数的策,则即“不实”。
·山,恒者高=者=(高者。高者)无遏也。【17】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山’。”这里似当将山恒连读。
李零先生言:“神、人,押真部韵。𩫖、行、处,押铎、阳、鱼三部韵(对转)。曲、哭,换屋部韵。、狄,押脂、锡二部韵(旁转)。流、忧、囚,押忧部韵。栗、实、室押质部韵。”所说“𩫖、行、处,押铎、阳、鱼三部韵(对转)。”当改为“郭、处押铎、鱼二部韵”,“行”不为韵字。忧部当是幽部的笔误。
五曰:心大(挞)如鼓,孰敢当吾。
李零先生言:“上句,大或读挞。大是定母月部字,挞是透母月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下句,意思是谁敢迎我。”由“孰敢当吾”句来看,“心大如鼓”大字当读为原字,“大如某”为习见的比喻,如《庄子·达生》:“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脉经·诊百病死生诀》:“水病,腹大如鼓。脉实者,生;虚者,死。”
武士琐=,大步奇=(踦踦)。前甚恐,后而徐可。
李零先生言:“琐琐是惊恐疑惧貌。《易·旅》:“初六,旅琐琐。”奇奇读踦踦,是一瘸一拐、行走不便貌。古代从奇得声的字多有倾斜或反常之义。”琐琐当训为小貌,《尔雅·释训》:“琐琐,小也。”这里是说来的武士心很大,人却很小,步子很大却歪歪斜斜的,非常奇怪,所以说“前甚恐”。“五”为武士,九策之中“五”非大数,所以说“琐琐”。
心亦不清(静),足亦不定。毋【18】恐毋瞿(惧),鼠(予)若长命,吉。
李零先生言:“清读静。意思是心如不静,足亦不定。鼠读予,若犹尔。意思是赐你长命。”“心亦不静,足亦不定”是并列句式,当是说“前甚恐”的状态,是说看到来的武士很奇怪,所以心神不定,脚也有些发抖。
·一占曰:𩱧肥牛肥羊,𡐊(繋)(累)父兄。
李零先生言:“《说文·䰜部》:‘𩱧,五味盉羹也。’这里是烹煮之义。”𩱧当即读为烹,《说文·䰜部》:“𩱧,五味盉羹也。从𩰲从羔。《诗》曰:‘亦有和𩱧。’𩱋,𩱧或省。𢑌,或从美,𩱧省。羹,小篆从羔从美。”《集韵·庚韵》:“烹:煮也,或作亨,古作亯、享、𩱋。”据《说文》,𩱋为𩱧字之省,而据《集韵》,𩱋即烹,虽然不能说羹、烹为一字,但二者的关系应该还是很明显的,《集韵》既以𩱋为烹之古字,则古时必有“烹”书为“𩱋”字的情况,因此《禹九策》这里的“𩱧肥牛肥羊”可直接读为“烹肥牛肥羊”。“𡐊”为宴请义,不当读为系累,前文已述。
逆此街鬼,心其偈=(惕惕)·祟【19】街鬼及行。
李零先生言:“逆、朔等字的声旁,隶书写法似羊。街鬼,见上第四策。心其偈偈,读心其惕惕,上第四策有“忧心之狄狄”,狄狄亦读惕惕。祟街鬼及行,应连上读,前面的黑圆点是多余。行是路神。”由此句可见,前文的“烹肥牛肥羊”本是用于祭祀,因此才遇到街鬼来食,导致主人心生戒惧。行,下文又作“尚行”,据《吕氏春秋·孟冬纪》:“其祀行,祭先肾。”高诱注:“行,门内地也,冬守在内,故祀之。行或作井,水给人,冬水王,故祀之。”五祀皆为家祀,故高诱注当是,行本为宫门内之祀,与“街”有别,秦汉时成为道路之神应是民间祭祀泛化的结果。
·一占曰:右畀(鼻),尊沮(俎)之室=(秩秩),钟鼓具在,君子大喜,其祟五祀、大神,祭【20】鬼凶。
李零先生言:“右畀与下‘左畀’相对。畀是鼻字的声旁,这里读右鼻,尊沮读尊俎。室室读秩秩。室是书母质部字,秩是定母质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秩秩,古书多见,有积累众多、排列有序等义。如《诗·周颂·良耜》‘积之栗栗’,毛传:‘栗栗,众多也。’《说文·禾部》引之,栗栗作秩秩。《荀子·仲尼》‘贵贱长少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杨惊注:‘秩秩,顺序之貌。’五祀、大神见下补释。”由“尊俎之秩秩,钟鼓具在”不难看出,笔者定为《禹九策》“版本一”的这部分,措辞明显有贵族背景,很可能是成文最早的,其内容尚与普通百姓的生活距离较远。之后的各个版本,除版本六外,皆已逐渐平民化。末句当读为“其祟,五祀、大神、祭鬼。凶。”由其他各占辞不难看出,“凶”当为衍文,第五策为吉策,不当为“凶”。
•五祀者,门、户、壁、炊者、霝(棂)下。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五祀’。壁指墙。炊者指灶。霝下读棂下,指檐下。古书多以户、灶、中溜、门、行为五祀,与此不同。”“霝下”当指天窗之下,清代徐鼒《读书杂释》卷十三“镏即刘字”节:“中央曰中溜,古者复穴后室之溜,当今之栋,下直室之中,古者溜下之处也。《公羊·哀公六年传》注:‘中央曰中溜’,疏引庾蔚之《礼记月令说》曰:‘中溜,复穴皆开其上取明,故雨溜之。是以因名中室为中溜也。’今俗谓之‘开天窗’。烧片瓦空其中,俗谓之‘屋漏’,是其遗意也。”所说“天窗”,实即“窗”的本义,《说文·囱部》:“囱,在墙曰牖,在屋曰囱。”屋即现在所说的屋顶,故天窗之下,也即先秦时所称的中溜,故中溜可称“霝下”。
•大神者,河、相(湘)、江、汉也。【21】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大神”。大神指四大水神,河是黄河。相读湘,指湘江。江指长江。汉指汉水。湘江、长江、汉水皆楚地之水。”既称“大神”,无由仅在古注中注“河、湘、江、汉”等水神,因此笔者推测,此处的“大”字,或为“水”字之讹,“水”字的异体或作“”形,上半部残损就会只剩“大”字。
李零先生言:“鼓、吾,押鱼部字。琐、奇、可,换歌部韵。清、定、命,换耕部韵。羊、兄,押阳部韵。鼻、室,押质部韵。在、喜,押之部韵。”鼻、室皆不是韵字,可参看“六曰”的“左鼻,众鹿营营,忧心如晦,不可远行,可以还宿。”句。
六曰:有虫于此,有肠毋(无)胃。逢此于街畏(隈),唯心既=(慨慨),凶。
李零先生言:“虫同虫。《说文》以一虫为虺,二虫为昆,三虫为虫,古文字未必有这种区别。毋读无。街畏读街隈,指街角。这里的虫即第四、第五策提到的街鬼。上第五策有‘逆此街鬼,心其㑥=(惕惕〉’,可参看。既既读慨慨。《楚辞·九叹》‘情慨慨而常怀兮’,王逸注:‘慨慨,叹貌也。’”虽然古文献用字在虫、虫的区别上确实并不严格,但看这里的描述,街鬼的形象确实很可能是蛇虺之形。众所周知,神怪呈现蛇身有着非常古老的渊源,而在古代的环境下,街道上偶然看到蛇,也是非常可能的,二者结合之下,导致街鬼是蛇形,应是顺理成章的事。虽然蛇并非无胃,但说“有肠无胃”,也完全可能符合古人对蛇细长身体的直观印象。
街为祟,及尚(上)行。
李零先生言:“街指街鬼。尚行读上行。行者路也。路有上下两段。上行盖指过五之数。以上第四、第五策有“祟街鬼及行”,以下第八策有‘亲神及布厉、尚(上)行为祟’,可参看。”“上行”当即“行”,《禹九策》之为祟者,皆为民间所熟悉的祭祀对象,不会因为自身为《禹九策》就在五策以上别立新名称“上行”的。“行”称“上行”,盖类似于“炊”称“人炊”,“农”称“先农”。
·一占曰:前有高【22】崖,大道有坑,从此街辂(路),为祟。中夜起病,凶。
李零先生言:“坑同坑,辂读路。此述街路为祟,前有高崖为阻,道有大坑为陷,不可行也。六近五,五为中,故以中夜起病为喻。”由“中夜起病”是与“大道有坑”押韵可知,此处“为祟”二字是衍文。
·一占曰:左畀(鼻)众(潨)鹿(漉),
李零先生言:“左畀读左鼻,与上“右畀”相对。众鹿,疑读潆漉或淙漉,指流涕。潆是小水汇入大水。淙是流水。漉是渗漉,即滴滴答答往下流。案五官七窍,口为一孔,其他两孔。简文以右目、左目为第一、第二策之象,右耳、左耳为第三、第四策之象。右鼻、左鼻为第五、第六策之象,没有提到口。”比较上文第四策的“左耳,天火辟辟”句可知,这里当读为“左鼻,众鹿营营,忧心如晦,不可远行,可以还宿。”因为《禹九策》是由多个版本抄缀而成的,因此若要还原各版本,句式和类似描述就成为分别不同版本间差异的方式,李零先生提到的“简文以右目、左目为第一、第二策之象,右耳、左耳为第三、第四策之象。右鼻、左鼻为第五、第六策之象”恰在各策皆各有一句,因此可以首先确定,第一至第六策的这六句当原属同一版本。再回顾前文提到的“措辞明显有贵族背景,很可能是成文最早的,其内容尚与普通百姓的生活距离较远”的占辞,则“七曰:水之决决……祟司命、司禄,吉”、“八曰:绝……祟北宗、壬日、犬主,凶”、“九曰:府中有庆……其祟兵死、外死者及山神,凶”三段也可以由措辞及为祟对象的特征划归“版本一”。这样,版本一的九策就完备了。
=(萦萦)忧心。如每(晦)不可【23】远行,可以环(还)宿。若述(遂)以行,大车反复(覆),少(小)车折轱(毂),凶。【24】
李零先生言:“读萦萦忧心。上字从眚得声,眚是生母耕部字,萦是影母耕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当读为营营,且属上读。众鹿营营,盖取象于“六”由三个“二”组成。《汉书·扬雄传》:“羽骑营营,昈分殊事。”颜师古注:“营营,周旋貌也。”“忧心如晦”为一句,“忧心如某”,《诗经》习见。“六”似“八”,“八”为晦,故言“忧心如晦”。“不可远行”,占书习见,如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外阴之日……不可远行,远行不返。”《易林·贲之巽》:“怀璧越乡,不可远行。”《后汉书·郭躬传》李贤注引《阴阳书·历法》:“归忌日,四孟在丑,四仲在寅,四季在子,其日不可远行、归家及徙也。”《乙巳占·填星入列宿占》:“土守奎,天子诫在边境,不可远行、将兵出。”《四时纂要·正月》:“立春前一日并癸亥日,正月六日、七日、二十日是穷日,寅日为天罗,亦名往亡、土公,不可远行、动土、伤人,凶。晦、朔亦忌出行。”反复即翻覆,《考工记·庐人》:“六建既备,车不反复。”
李零先生言:“胃、畏、既、祟,押物、微二部韵(对转)。坑、路、病,押阳、铎二部韵(对转)。鹿、行、行,押鱼、阳二部韵(对转)。轱、凶,换屋、东二部韵(对转)。”此处当更正为坑、病押阳部韵,宿、覆、轱,押觉、屋二部韵。
七曰:良庶子,从人月,绎(释)蚕彻,长不来,直吾多岁,吉。
李零先生言:“良是贞良,庶子是众子,疑指七加一等于八,八是四个二,乃众阴之象,尚未到。子盖女子子。人月,疑指楚历十月。《大戴礼·易本命》、《淮南子·坠形》、《孔丛子·执辔》并有‘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数十,故人十月而生’之说。楚历十月相当夏历七月,为夏历的孟夏之月。绎蚕彻读释蚕彻,指蚕事已毕。《礼记·月令》:‘(孟夏之月)蚕事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这里是说,有女子四,楚十月以来,蚕事已毕,一直不来,令人苦苦等待,有一日三秋之感。”“良庶子”,不见于先秦两汉传世文献,仅见于清华简七《子犯子余》篇,故当是战国末期秦地或楚地特有词汇。庶子无爵,是有爵者的随从、近侍,《商君书·境内》:“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其役事也,随而养之。”笔者在《北大简〈堪舆〉所见楚王年略考》中已提到北大简与清华简对应的问题,《禹九策》此处的“良庶子”一词当也是同样的北大简与清华简可以互证的情况。人月,似当为楚之十一月,又称爨月(允月)。绎当指整理蚕丝,《说文·纟部》:“绎,抽丝也。”蚕彻,当读为蚕蜕,这里代指蚕茧,“绎蚕蜕”当即现在所说的缫丝。养蚕的收蚁时间不同,有春蚕、夏蚕、秋蚕之别,从收蚁到结茧,又需近一个月的时间,因此缫丝并非必在孟夏之月。岁,当读为哕,《说文·口部》:“哕,气啎也。”这里用以表示不开心。
·一占曰:水之决=(浍浍),
李零先生言:“见上第二策。”决决当读为原字,前文已言。
穿井得王(隍)池,
李零先生言:“王池,疑读隍池。隍池是大阴之象。”王,当读为汪。《说文·水部》:“汪,深广也。从水㞷声。一曰汪,池也。”《左传·桓公十五年》:“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服虔注:“停水曰汪,楚谓之汪,闽谓之洋。”
【25】亓乐若可(何)?
李零先生言:“这是问句。”李零先生以此句为设问,下句为答案,误。“穿井得汪池,其乐若何”即打井却得到了个水池,这是怎样的快乐。
祟司命,司禒〈禄〉吉。
李零先生言:“这是答案。椽字是禄字之误。司命、司禄本指星官。司命掌死生寿夭,为文昌第四星;司禄掌贫富贵贱,为文昌第六星。但据下补注,司命代指夫,司禄代指妻。这里是说,水之决决,穿井得王池,对丈夫不利,对妻子利。”此句当读为“祟司命、司禄,吉。”《禹九策》中“祟某某”、“某某为祟”是一个部分,各句最后的“吉”、“凶”是另一部分,吉凶是对该策吉凶属性的判词,或言吉,或言凶,跟前面为祟的神怪无关。司命、司禄对应文昌第几星,颇有歧说,而且司命、司禄指星官也显然是后起之说。
清华简《命训》称“大命有常,小命日成。”《庄子·列御寇》称“达大命者随,达小命者遭。”明代文德翼《求是堂文集》卷十一言:“《周书》记之:‘大命有常,小命日成。’人知小命而不知大命,故务日成而不务有常也。呜呼!岂不弊甚矣哉。当汉之始衰也,王氏窃之,铜马磔之,陇蜀裂之。是时知有王命者,止一班彪耳。汉之再衰也,董氏移之,袁刘犄之,曹氏泪之,孙氏幅之,是时知有时务者,止一司马徽耳。余窃怪夫徽之中智尚为日成而不为有常,何也?曰:方是时,天之大命盖未定矣。……是以‘大命有常’,‘王鈇非一世之器’也;‘小命日成’,终身勿勿,莫之或企。……人材盖朝砥而夕瘁之,亦小命日成云尔。”以大命为天命,小命为个人命运,所说当是。寿夭属天命,因此是大命。福禄是个人遭际,因此是小命。所以司命、司禄分别对应大命、小命,也即《九歌》之大司命、少司命。
·一占曰:鼎有黄耳,𩱧偃(雁)与狸。
李零先生言:“乃吉象。《易·鼎》:“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𩱧,见上第五策,是烹煮之义。偃读雁。与即与字所从,字本作牙。狸指狸猫。”相对于《周易》,《禹九策》此句与《艺文类聚》卷九十九引《归藏》:“占曰:鼎有黄耳,利得鳣鲤。”更为接近,偃与鳣、狸与鲤皆属音转异文。笔者在《清华简〈筮法〉解析》中已提到:“《连山》、《归藏》和《周易》之名,则很可能对应于齐地、宋地和鲁地三大传承中心,是以六十四卦为基础的《易》占在三地的不同传承。”《禹九策》若确为笔者所推测的,是出自白起拔郢后迁居江湘地区的秦国蜀人之手,则其所接触的占卜文化,由地理条件而言,自然是受宋地的《归藏》系统影响为多,二者有雷同辞句也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有人将来,莫不讙(欢)喜,【26】吉。
李零先生言:“意思是有客将来,莫不欢喜,指待一而八。”“待一而八”之说当不确,八非吉策,不能是“莫不欢喜”。“有人将来”只是一般的比喻句式,可参看笔者在文后整理出的《禹九策》“版本三”。“莫不欢喜”于传世文献始见于汉代,如《汉书·萧望之传》:“窟穴黎庶,莫不欢喜。”
·一占曰:诿(馁)者良贞,在汉之阳。饯者君子,夺其衣常(裳)。君子吉,小人臧。
李零先生言:“诿读馁。馁者是饿肚子的人,饿肚子的人属于小人,但其性善良,住在汉水北岸。饯者是送吃喝于人的人,属于君子。饯字的含义不限于饯行。常读裳。饯者夺走馁者的衣裳,怎么理解?我怀疑,这是说七等于四加三,馁者四,饯者三,饯者夺馁者之一,则两者相等。君子指饯者,小人指馁者。饯者三,馁者三,前者所馈,正好可以满足后者,双方皆大欢喜。”“夺”当读为“脱”,此句指以衣裳相赠,传世文献多言解衣,如《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授我上将军印,予我数万众,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西京杂记》卷五:“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士所推,上为贤良。国人邹长倩以其家贫,少自资致,乃解衣裳以衣之,释所著冠履以与之,又赠以刍一束、素丝一襚、扑满一枚。”从这句也可以看出,该版本作者是站在汉水之南的角度来创作的。
司命、司【27】禒〈禄〉,夫妻也。【28】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司命’、‘司禄’。夫妻,盖指夫三妻四,合而为七。此前似脱黑圆点。”此句当是指《禹九策》该节作者认为司命和司禄是夫妻或者代表夫妻,与前文“君子者,诸父也”类似,而非是说“夫三妻四”。
李零先生言:“月、岁,押月部韵。决、可,押月部韵。耳、狸、来、喜,押之部韵。阳、常、臧,押阳部韵。”当更正的内容为:月、彻、岁,押月部韵,池、可押歌部韵,
七曰:享之无訧(尤),唯吉是来。
李零先生言:“訧读尤,意思是无过。”訧即尤字,《说文·言部》:“訧,罪也。从言尤声。《周书》曰:报以庶訧。”盖古文作訧,今文作尤。
岁年未到,日月不时。有鬼不食,欲而(尔)恒祠。唯(虽)不齐(斋)戒,鬼是(寔)【29】讙(欢)之。羲(牺)牲不给,鸡豚当牛。数之勿久,有福将来。
“岁年未到,日月不时”是说此时的祭祀并不是常祀,第七策前面几个版本说来的都是人,唯这个版本说来的是鬼,而且因为不是常祀,所以连斋戒都可以省略,祭祀的等级也不用很高,以鸡豚为祭即可,则此鬼或仍是指街鬼。第七策与第九策都有这样句子很长而且措辞考究的内容,明显没有其他部分的短句那么通俗,笔者推测这两个部分很可能是出自整理者自作,故归为版本六。
市贾行货,唯赢是谋。畜人【30】则吉,及与马牛。【31】
李零先生言:“坐卖曰贾,行贩曰商。贾与市常连言,商与旅常连言。市贾即坐卖,行货即行商。赢是赢利。做买卖都是唯利是图。訧、来、时、祠、之、牛、久、来、谋、牛,押之部韵。”因为前面对鬼的祭祀,所以被赐福,这里的“市贾行货,唯赢是谋。畜人则吉,及与马牛”就是赐福内容,对比第九策的“利以攻城,以祠凶”,二者的作者明显是处于两种不同的社会阶层之中。
八曰:大结,
李零先生言:“指愁思郁结。”结有系缚、终结、治罪数义,大结,即大束缚,“八”为九策中偶数之极,因此为大凶。《日书》中的结日皆凶日,如江陵九店楚简《日书》:“结日:作事,不果。以祭,吝。生子,无弟,如有弟,必死。以亡货,不称。以猎田邑,吝。”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结日:作事不成。以祭,吝。生子,毋弟,有弟必死。以寄人,寄人必夺主室。”
此可(何)甚也,此可(何)蝉(惮)也。君子失棫(国)肖(小)人失色,凶。
李零先生言:“两可皆读何。甚者深也,或读堪,亦通。蝉读惮。《说文·心部》:“惮,畏难也。”《广雅·释诂一》:“惮,惊也。” ”“何惮”通常都是表示不怕,与此处的文意不合,故笔者认为,甚当读为原字,蝉当读为瘅,《说文·疒部》:“瘅,劳病也。”这句是苦于第八策为大凶而发出的感叹。
·一占曰:忧心之邵=(忉忉),弇(揜)口为𥬇(笑)。
李零先生言:“上句读忧心之忉忉,下句读揜口为笑,指心中发愁,但佯装微笑。忉忉屡见于《诗》,如《齐风·甫田》、《陈风·防有鹊巢》、《桧风·羔裘》,都是形容忧。《尔雅·释训》亦以忉忉为忧。”“八”为晦,为掩蔽,所以这里说“掩口”。偶数策为凶,故有“忧心之忉忉”
亲神【32】及布厉、尚(上)行为祟。
李零先生言:“从下文注释看,亲神是祖辈去世后变成的鬼,布厉是在室中作祟的鬼。布或读怖,厉是厉鬼。布厉者,盖即诸布之一。《史记·封禅书》:‘而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诸布、诸严、诸逑之属,百有余庙。’尚行见上第六策,尚读上。”“布”是什么神,向来无确说,此处以“室中布”称“布厉”,盖即因此李零先生推测“布或读怖”。关于“布”,可确知者仅《淮南子·泛论训》:“羿除天下之害,而死为宗布。”高诱注:“有功于天下,故死托于宗布。祭田为宗布,谓出也。一曰:今人室中所祀之宗布是也。或曰:司命傍布也。”后世学人则有各种猜测。但既然高诱注明言室中所祀即宗布,则布厉当即是羿。
·一占曰:㡭(继),大晦(晦)(乍)明。
李零先生言:“㡭读继,犹言接着、接下来。酢读乍。大晦乍明是大黑天忽然变成大白天。八是一阴一阳,犹一晦一明,互相交替。《说文·纟部》以㡭为继,而以它的反文为绝,但战国文字,这两种写法都可用为绝字。”“㡭”当读为“结”,书为“㡭”只是读音导致的讹变。“八”为偶数策,是四个二构成,不能说“一阴一阳”,因此原文并非是“一晦一明”的意思,“明禹”当连读,前文第二策已有“心直明禹”辞例。
禹𡨦(寝)行,处大山之阳,不吉。
李零先生言:“𡨦行读寝行。寝是止宿,行是赶路。禹之周游,白天赶路,晚上休息,有止有行。其住宿地点选在大山之南。山为艮象,艮有限制、留止之义,不利于行,故曰不吉。秦汉日书有艮山图,即与出行有关。”“𡨦行”当读为潜行,见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观》:“黄帝令力黑浸行伏匿,周留四国。”《五星占·金星占》:“二百廿四日晨入东方,𣼡行百二十日。”所言“浸行(𣼡行)”即北大简《禹九策》此处的“𡨦行”。前文已提到,第八策很可能对应于每月的晦日,故有“大晦作”。不可见,故有“潜行”,所以“处大山之阳”就是被大山遮蔽之意。由此种种推测,“明禹”自是以指“月”为最可能。
祟北宗、壬日、犬主,凶。
李零先生言:“北宗不详,或与上第三策的北君有关。九宫之位,正北当坎,其数为一。壬日为天干第九。九宫之位,壬在西北,相当乾,其数为六。犬主,从下文注释看,是天鬼将军。《说卦》以狗为艮象。九宫之位,艮在东北,其数为八。三者都在北方。”十二地支终于亥,十天干终于癸,九策终于九,是壬、戌、八皆在终前一日,位属北偏西,故相对应。十二属相戌为犬,因此有“祟北宗、壬日、犬主”,而非因为李零先生所说“《说卦》以狗为艮象。九宫之位,艮在东北,其数为八。”《禹九策》非以八卦相配,此点前文已言。北宗也是楚地所祭之神,见于望山楚简、葛陵楚简。
·一占【33】曰:君子泥下如雨,肖(小)人不见母父。卜不死肠(伤)而蒣(余)苦。
“君子泥下如雨”即“君子涕下如雨”,前文已言。蒣,当读为荼,《诗经·邶风·谷风》:“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卜不死伤而荼苦”与前文第四策“卜之不死,圂若系囚”类似。
·一占曰:头之夫=(𩒾𩒾),首之颉=(颉颉),目之(䁇䁇),来【34】行者不吉。
李零先生言:“头是脑袋。夫夫读𩒾𩒾。夫是帮母鱼部字,𩒾是疑母鱼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玉篇·页部》:‘𩒾,大头也。’首也是脑袋,但包括脖子。《说文·页部》:‘颉,直项也。’ 同䁇,《玉篇·目部》以为暂视,《广韵·职部》以为细视。《说文》无䁇有䀣,意思是直视。目即眼,眼从艮声,艮卦不利出行,故曰来行者不吉。” “夫=”当读为“甫甫”,《诗经·大雅·韩奕》:“鲂鱮甫甫,麀鹿噳噳。”毛传:“甫甫然大也。”《小尔雅·广训》:“鲂鱮甫甫,语其大也。” 《禹九策》以奇数为大,偶数为小,以奇数为直,偶数为曲,而“八”为偶数策,故以遇大头、直项、直视为不吉。“目即眼,眼从艮声,艮卦不利出行,故曰来行者不吉”应该只是李零先生为牵附艮卦所做的过度诠释,“行者不吉”当只是因为“八”为偶数策,是凶策而已,与第四策的“行者不遂”句、第六策的“不可远行”性质类似。“来”字当为衍文。
•亲神,高大父大母也。布蛎(厉)即室中布也。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亲神’、‘布厉’。大父大母是祖父祖母,高大父大母是辈分更高的祖父祖母。布蛎,当从上文读布厉。”高大父母,见睡虎地秦简《法律问答》:“‘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今殴高大父母,何论?比大父母。”故《禹九策》的古注当出秦人或汉初人之手。由笔者的尝试复原内容可见,古注仅注了“版本一”和“版本二”,并且此后的版本也都不再有称某神为祟的内容,故“版本三“及之后的各版本当与“版本一”和“版本二”的来源颇为不同。
·犬主,天鬼将军也。【35】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犬主’。”犬主即养犬人,睡虎地秦简《法律问答》:“何谓‘宫狡士’、‘外狡士’?皆主王犬者也。”天鬼即天神,《史记·周本纪》:“不显亦不宾灭。”《索隐》:“《随巢子》曰:‘天鬼不顾亦不宾灭’,天鬼即天神也。”星官有天将军,《开元占经》卷六十六:“石氏曰:‘天将十一星,在娄北。’(大星入奎十五度半,去极六十度少强,在黄道内二十九度少。)巫咸曰:‘天将军,金官也。’郗萌曰:‘天将军者,天所以将,率忠正之群士而自卫者。’石氏曰:‘天将军者,天之大将军也;中大星,大将也;外卫,小吏士也;大将星动摇,兵起,大将出。’”或即此处所称“犬主”。
李零先生言:“甚、蝉,押真、元二部韵(旁转)。国、色,换之、职二部韵(对转)。邵、笑,换宵部韵。明、行、阳,押阳部韵。雨、父、苦,押鱼部韵。颉、、吉,押质部韵。”当更正内容为甚、蝉押侵、元二部韵。行、阳,押阳部韵。
九曰:黄鸟播=(翻翻)兮,有人将来,其心讙(欢)兮,吉。
李零先生言:“讙读欢。对比上第四策‘播播(翻翻)黄鸟,乃过我𩫖(郭)。一肠(伤)欲行,一肠(伤)欲处’。黄鸟成双,盖指八。有人将来,盖指一。其合为九,吉,与第四策相反。”所说“黄鸟成双”不解何意,或是“黄鸟播=”后还有一句?“有人将来”句与策数无关,此点由笔者尝试复原的“版本三”可以很明显地看出。
山有苕(枣)栗,实而不华,有人将来,其喜毋图,吉。
李零先生言:“其喜毋图是大喜过望,事先想不到。对比上第四策‘山有苕(枣)栗,华而不实。有人将来,其心如室’,说法正好相反。有人将来,亦指一。”由“山有苕栗”之前的“吉”字可见,在“山有苕栗”之前抄手应该是漏抄了“一占曰”。“苕”当读“桃”,前文已言。实而不华,又见《论衡·书解》:“物有华而不实,有实而不华者。”
·一【36】占曰:寡子俓=(硁硁)于丘井,苦且死矣,后徐幸。
李零先生言:“寡子即孤儿。俓俓,形容小人憨厚老实,愚昧无知,吃苦卖力,不知逃死,古书亦作硁硁、誙誙、胫胫。《论语·子路》:‘(子)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庄子·至乐》:‘吾观夫俗之所乐,举群趣者,誙誙然如将不得已。’郭象注:‘举群趣其所乐,乃不避死也。’成玄英疏:‘誙誙,趣死貌。’《释文》:‘李云趣死貌,崔云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誙誙,本又作胫胫。’丘井是古代的基层组织。《左传》成公元年疏引《司马法》以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这里以寡子困居乡下,孤苦无告,眼看将死,后来渐渐好转,比喻孤阳九变,终成大阳。”寡子又见于里耶秦简。“苦且死矣,后徐幸”与第一策“吾且不足前,后有余”第五策“前甚恐,后而徐可”类似,都是占辞,与策数无关,所以并不是“比喻孤阳九变,终成大阳”。
·一占曰:王本毋(无)䓘(咎),有人将来,遗我壶酉(酒),【37】莫不匽(燕)喜。
李零先生言:“毋䓘读无咎。壶酉读壶酒。匮喜读燕喜,指燕饮之喜,古书亦作宴喜。《诗·小雅·六月》:‘吉甫燕喜,既多受祉。’《鲁颂·閟宫》:“鲁侯燕喜,令妻寿母。””王,似当读为匡,匡本即正本,《说苑·建本》:“《诗》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言不先正本而成忧于末也。”壶酒见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厩苑律》:“赐田啬夫,壶酒束脯。”
·一占曰:莆(辅)中有庆,良士之屰=(谔谔),利以攻城,以祠凶。
李零先生言:“莆中读辅中。辅中者,君居中,众臣辅之。君是余一人,即上文的王,众臣即这里的良士。有庆是有福有喜,《易·坤》彖辞:‘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屰乃逆字所从,咢字从之。谔谔是逆耳忠言,古书亦作鄂鄂。《韩诗外传》卷七:‘昔者吾友周舍有言曰:千羊之皮,不若一狐之腋。众人之唯唯,不若直士之谔谔。’《史记·商君列传》:‘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莆中”当读为府中。《礼记·曲礼》:“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孔颖达疏:“外事,郊外之事也。刚,奇日也。十日有五奇、五偶,甲、丙、戊、庚、壬五奇为刚也。外事刚义,故用刚日也。……内事,郊内之事也。乙、丁、己、辛、癸五偶为柔也。”祷祠为内事,攻伐为外事,“九”为奇数策,自然是“利以攻城”,而既“利以攻城”,则也就自然有“以祠凶”,长沙子弹库楚帛书《丙篇》有“利侵伐,可以攻城”,可与此处参看。
其祟兵死外死者及山【38】神,凶。
李零先生言:“兵死死于师,外死死于外。指中吉外凶。”实则所言祟者,皆本策所主神鬼,前文言“利以攻城”,所以这里为祟的就是“兵死、外死者及山神”,而非是李零先生所言“中吉外凶”。
山神者,即山鬼也,大浴(谷)大木下之鬼也。【39】
李零先生言:“补释上文‘山神’。《楚辞·九歌》有山鬼。大浴读大谷,大木是大树。上第四策有‘山恒为祟’。山是艮卦之象,其数为八。”山鬼即山神,犹前文天鬼即天神,这里所说山鬼,即《楚辞·九歌》的山鬼,而与艮卦无关。
李零先生言:“播、讙,押月、元二部韵(对转)。华、图,换阳部韵。井、幸,押耕部韵。䓘、来、酉、喜,押之、幽二部韵(旁转)。庆、屰,押阳、铎二部韵(对转)。”“华”、“图”当是“一占曰”的用韵,因此并不是换韵。“䓘”、“来”、“酉”、“喜”是交韵,“䓘”、“酉”为幽部韵,“来”、“喜”为之部韵,虽然之幽二部《诗经》、《楚辞》皆有合韵,但此处交错得如此明显,还是认为是交韵而非合韵为好。“庆”是与“城”字押韵,而非与“屰”字押韵,耕阳合韵,《楚辞·招魂》有其例。
九曰:有福将来,唯善与恙(祥)。岁事既至,日月吉良。具而(尔)禋粢及牛羊,鬼神乐之,祠【40】祀大享。不到数日,而身有庆。
李零先生言:“而通尔。禋是禋祀。粢同粢,指用来祭祀的谷物。”岁事,即每岁常祀,《仪礼·少牢馈食礼》:“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郑注:“荐,进也,进岁时之祭事也。”《汉书·武帝纪》:“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岁以为常,故曰为岁事。”“日月吉良”,即如《仪礼》所举丁亥。“祠祀”不见于先秦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始见于睡虎地秦简和放马滩秦简,故当是秦人措辞习惯而为汉代人所继承者。称“至”为“到”,同样是秦人措辞习惯而为汉代承袭。
市贾行货,唯得皇=(皇皇)。畜人六畜,【41】不死不亡。【42】
李零先生言:“上第七策之二:‘市贾行货,唯赢是谋。’皇皇者,盛也。这里指买卖兴隆。恙、良、羊、享、庆、皇、亡,押阳部韵。”第九策此句与李零先生所举第七策彼条的措辞如此类似,而与其他各条占辞区别明显,恐怕只能解释为二者是同一个作者,故笔者将这两条内容归为“版本六”。“版本六”的作者或许是个小商人,有一定的教育背景,但并不很富有,所以才“牺牲不给,鸡豚当牛”,且念念不忘经商获利的事。
善曰:
李零先生言:“此策占病,属吉策,不见序说。善疑指善始,与下恶终相对。”“善”并非是指“善始”,观下文可见,“善”只是指的拖了很久的病可能痊愈,所以说善。“善”与“恶终”两条的作者,当即前面提到的第七策与第九策长句的作者。由“至”、“到”混用,称“祠祀”,用“殹”等措辞特征来看,该作者很可能是秦人。
有(疴)者丘,唯鬼之居。
李零先生言:“读疴。疴者是病人。丘是丘井之丘。古人认为,病人多的地方,一定是地下住着鬼。”笔者则以为,更可能是读为坷,《说文·土部》:“坷,坎坷也。”观下文“有人独行”可知,这里的“丘”应该就是丘陵的丘。丘陵多是坎坷不平的,比喻人生多有坎坷,所指盖即久病不愈的情况。
有人蜀(独)行,瞑(暝)畮(晦)莫(暮)夜。
李零先生言:“蜀读独。瞑,上为冥之省体,下从目,这里读暝。畮,把每字上面的笔划错置田上,仍是畮字,这里读晦。莫读暮。暝晦是黄昏之际,天色渐暗。暮夜是日落之后,天色大黑。这里是说,有人独行,天黑上路,冒夜色而行。”“独行”指的是病者的孤独无依,“暝晦暮夜”指的是久病得不到痊愈,如夜行不见光明。
捕(甫)抵求道,唯神是禺(遇)。
李零先生言:“捕读甫,训始。这里是说,此人刚刚抵达,向人问路,就碰上神。禺下有钩识号,下面的话可能是另起一章。”“求道”即寻求解决方法,问前路吉凶。这里的“唯神是遇”当是说希望遇到神,而不是说“就碰上神”。
┗取出(贷)之,【43】与人战斲(鬬)。
李零先生言:“上句讲赚钱,下句讲用兵。,上半与台字同,下从肉,似可分析为从肉台声。台是定母之部字,贷是定母月部字,古音不同部,但代从弋声,弋为职部字,与之部为对转字。古代从弋、代得声的字往往与之、职二部通假。此字也见于下策,从文义看,是用为贷字。这里,取出贷之是取贷、出贷的合称。取贷是取息,出贷是放贷。斲读鬬。下面的病是因此而起。” 或即膏字,读为爻,指占卜,盖即是取《禹九策》占问,“与人战斗,疾不在它方,唯腰与膂”即所获占辞。
疾不在它方,唯要(腰)与族〈旅=膂〉。
李零先生言:“这是讲生病。要读腰,当躯干之中。族,从字形、押韵和文义看,应是旅字之误,这里读膂。膂是脊梁骨,当后背之中。腰、膂,古书常连用。腰膂强则手足举,是身体用来发力的地方。”它方,又见上博九《卜书》:“将去其里,而它方焉适。”传世文献则多作“他方”。如李零先生所言,腰当躯干之中、膂当后背之中,所以这里说“唯腰与膂”和下文说“大病将起,起必自中”是一个意思。
今弗恒祠,将𤸆病弗舍。
李零先生言:“舍读舍,训止。瘴病是衰痿之症。这里是说,如果不坚持祷祠,病情不会好转,只会越来越差。”“𤸆病”当即读为“萎病”,《楚辞·离骚》“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王逸注:“萎,病也;绝,落也。……枝叶虽蚤萎病绝落,何能伤于我乎。”
今亟藉灵巫毋【44】居,幸将复故。【45】
李零先生言:“毋居是不止。这里是说,如果马上求助神巫,请他不停祷祝,说不定会彻底康复。居、夜,押鱼、铎二部韵(对转)。禺、斲,换侯部韵(对转)。旅、舍、居、故,换鱼部韵。”笔者认为,“毋”通常都是用为“无”、“勿”,而“无居”或“勿居”很难理解为“不止”,故“毋居”很可能即《山海经·大荒西经》十巫中的“巫姑”,下文“祷祠毋居,巫医是共”的“毋居”同是此神巫。
恶终曰:
李零先生言:“此策亦占病,属凶策,不见序说。恶终指凶死。”称“恶终”和前文的“善”对应得并不严格,因此当是先有“善”、“恶终”这样的占卜结果类别,然后才有此节作者“物之生也,皆卒于终”这样的解释,所以“善”、“恶终”分属吉、凶虽然可以确定,但原始意义是否就是如此节作者所说,则并不一定。
勿(物)之生殹,皆卒于终。
李零先生言:“勿读物,万物有生必有死。其生曰始,其死曰终。” “物之生也”又见于《庄子·秋水》:“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此处用“殹”,则有秦地特征。
大病将起=(起,起)必自中。
李零先生言:“这是讲死因。死因是大病起于中。中是相对于始与终。上文的腰膂就是属于中。”此节内容与《素问·疏五过论》:“帝曰:凡未诊病者,必间尝贵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名曰脱营;尝富后贫,名日失精,五气留连,病有所并。医工诊之,不在藏府,不变躯形,诊之而疑,不知病名。”颇为类似。
莫智(知)其故,哭及竆=(身躬)。
李零先生言:“智读知。故指病因。竆同穷。此字从身宫声(从穴从宀同),从弓从邑皆字形讹变,简文从邑。此字下有合文号,乃躬、身或身、躬二字的合文,这里从押韵情况看,似应读为身躬。哭及身躬是哭及其身。这里是说,如果不知病因,那就等着死后让人哭吧。”“莫知其故”,见《汉书·刘辅传》:“上使侍御史收缚辅,系掖庭秘狱,群臣莫知其故。”据李零先生的解说,则“竆”原当作“𥨪”,《说文·邑部》:“夏后时诸侯夷羿国也。从邑,穷省声。”是“𥨪”即有穷氏之“穷”的专字,故从邑。“竆=”似当读为身穷,“哭及身穷”即哭泣自己生命到了尽头的意思。
行货取(贷)乃得穷。【46】
李零先生言:“行货,上第九策之二有‘市贾行货’。取,即上‘取出(贷)之’,指放贷取息。乃得穷,指破产。这里是以生意破产比喻生命耗尽。”行货指经商,字后抄手漏抄了重文符号,当作“行货取,乃得穷”,笔者前文推测读为爻,则“爻乃得穷”即占卜结果得到的是穷,也即经商会亏本至穷。
(祷)祠毋居,巫医是共。
李零先生言:“第一字,乃祷字之变。毋居是不止。这里是说,祷祠不休,巫医常备。”笔者前文已推测“毋居”是灵巫之名,故“祷祠毋居”即向毋居祭祀。“共”当读为“供”,《逸周书·谥法》:“敬事供上曰恭。”孔晁注:“供,奉也。”
命是将然,祠祀奚攻?
李零先生言:“《汉书·息夫躬传》:‘是臣为国家计几先,谋将然。’将然是未来会怎么样。祠祀是祷祠祭祀。攻是驱鬼除凶。这里是说,如果未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光靠驱鬼除凶又有什么用。”“然”当训为如此,“命是将然”即命中注定会如此(指死亡)。“攻”训责,《周礼·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郑玄注:“攻、说,则以辞责之。”
归巫泽(释)医,𡨦(寝)具葬(葬)庸。【47】
李零先生言:“归训就。择读释,意思是放弃。寄,见上第八策。第八策的写法比较简单,这里的写法略显繁复,仍保留战国文字的写法。𡨦读寝,寝具是衣衾等卧具。庸训用。这里是说,若弃医不用光靠巫,那就等人用衣衾装殓,准备下葬吧。终、中、穷、穷,押冬部韵;共、攻、庸,换东部韵。”归即送还,释即放走,前文说“巫医是供”是把巫和医都请来善加供奉以求得以免除必死的命运。“归巫释医”则即把巫者送走,把医生也放走。“𡨦具”当读为“潜具”,即偷偷准备,“潜具葬用”就是赶紧私下准备后事的意思。
陈颉
毋券(绻),是曰陈颉。
李零先生言:“券读绻,训屈,与直相反。这是解释陈颉一词的话,意思是不可弯曲。陈颉与绻相反,意思是伸直。陈可读伸,有伸长延展之义。颉是脖子直。古代从吉得声的字多有直义,如木直曰桔,禾直为秸,人直曰佶,行直曰趌。”“券”当读“卷”,《说文·卩部》:“卷,膝曲也。”段注:“卷之本义也。引申为凡曲之称。”“陈”当训展,“颉”当读结,前文已言。“古代从吉得声的字多有直义”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例如“秸”字就没有“禾直”的意思,“佶”字也没有“人直”的意思,“趌”字《说文》的解释是“怒走”,《广韵》说“直行”当是从怒走引申出的意思,非其本意。
四豦(矩)在室,莫敢韦(违)隶(戾)。
李零先生言:“四豦读四矩,指屋舍的四隅。韦隶读违戾。隶、戾都是来母月部字。这里是说,屋子都是四四方方,横平竖直,绝不能反之,修成弯弯曲曲的样子。”隶字并非月部,《广韵》为羊至切,属质部,故与室字押韵。戾字是脂部字,由《秦汉方言》的研究可见,周洛、秦晋、楚、蜀汉方言皆有脂质通押的情况。“违戾”见《陆贾新语·怀虑》:“违戾相错,拨刾难匡。”“四豦”当读为“四御”。“四御在室,莫敢违戾”并不是“屋子都是四四方方,横平竖直,绝不能反之,修成弯弯曲曲的样子”的意思,据《太平御览》卷三十三引《淮南万毕术》曰:“岁暮腊,埋圆石于宅隅,杂以桃弧七枚,则无鬼疫。”《太平御览》卷五一引《淮南万毕术》曰:“埋石四隅,家无鬼。取苍石四枚,及桃七枚,以桃弧射之,乃取并埋弓矢四隅,故无鬼殃。”《杂五行书》:“屋宅四角各埋一石,名曰镇宅。”《荆楚岁时记》:“十二月暮日,掘宅四角,各埋一大石,为镇宅。”因此此节的“四御在室”当即是指“屋宅四角各埋一石”,因为这是镇宅的道具,所以才说“莫敢违戾”。考古发现中,史前文化有所谓奠基牲,殷商时仍有此习俗,或较埋石更早。后世则有放置罗盘于屋中四角的风俗,作用亦类似。
卜行必坠(遂),反复无(吝)。见人得志,是胃(谓)【48】大吉。【49】
李零先生言:“坠读遂,顺利。菩读吝,遗憾。陈有伸义,颉有直义。反复指一来一往。此求出行顺利,往来无碍,与伸、直之义有关。颉、室,押质部韵;遂、吝,换物、文二部韵(对转)。”“必遂”见银雀山汉简《十阵》:“进则必遂,退则不蹙。”“陈颉”节当是以颉、室、隶、吝、吉为质文合韵,文、质合韵,见于《楚辞·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靰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空姑
空姑(枯):是曰丈(仗)空=(空。空)哭(殒)龙=(龙,龙)卜而当圭。
李零先生言:“此策可能与祈雨有关,属凶策,见于序说。空姑读空枯。《史记·龟策列传》:‘神龟知吉凶,而骨直空枯。’《焦氏易林》卷四、卷十一、卷十四:‘万物空枯,藏在北陆。’万物空枯是在冬天。丈空疑读仗空,指无依无靠。”此节当读为“空枯:是曰长空。空哭,霣隆隆。卜而当解,法必行桐。”空枯指死,长空即万事皆空,也是指死,所以空枯和弔栗都一样是占病。
李零先生言:“空哭,光哭,没有祭物。从水从霣省,水在右半,疑同霣,这里读殒或陨。雨落曰霣,石落曰磒,人死曰殒,陨是从高处下落,都与降、落之义有关。《说卦》以雷、龙为震象。古人以为,打雷下雨,与龙有关。”空哭当是指人已必死,哭也没用,所以是空哭。霣即雷,《说文·雨部》:“霣,雨也。齐人谓雷为霣。从雨员声。”“龙龙”当读为“隆隆”,“霣龙龙”即“雷隆隆”。
李零先生言:“可能是说,卜龙当用圭。”“卜而当圭”当读为“卜而当解”,圭、解通假,解即尸解,代指死亡,《论衡·道虚》:“所謂尸解者,何等也?謂身死精神去乎。”
灋(废)必行桐(通),不吉。【50】
李零先生言:“灋,疑读废。桐,疑读通。这里可能是说,事已废败,强其必行必通,不吉。空、龙、桐,押东部韵。”“灋”即法,“行桐”当是指以桐棺薄葬,《左传·哀公二年》:“桐棺三寸,不设属辟,素车朴马,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墨子·节葬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庄子·天下》:“今墨子独生不歌,死无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法必行桐”就是说必定会死。
弔栗
弔(悼)栗曰:
李零先生言:“此策占病,属凶策,见于序说。吊栗读悼栗。吊与弟写法相似。弟字中间一竖上端分叉,此字从人,右上角有口,显然不是弟字。《说文·人部》以为吊字象人持弓,但商周文字的早期写法却象蛇缠人身,简文写法与吊字的早期写法相近,唯变三角形的蛇头为口,这里释吊。吊是定母药部字,悼是端母宵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栗,即战栗之栗,战栗亦作战栗。《说文·心部》:‘悼,惧也。陈楚谓惧曰悼。’《说文·心部》无栗字,但㤨字下注‘战栗也’。《尔雅·释诂》对‘战栗’的解释是‘惧也’。悼栗或悼栗,古书常见。下面两句是对这个词的解释。”吊栗即了戾,北大简《堪舆》又作缭力,前文已言。缭、了完全同音,吊则与缭的音近。栗字是质部,前文“莫敢韦隶”读为“莫敢违戾”处已提到“由《秦汉方言》的研究可见,周洛、秦晋、楚、蜀汉方言皆有脂质通押的情况”,因此栗、戾也完全可以通假。因此,吊栗并非是恐惧,而是纠结、缠绕,当与九策中第八策结有共同来源。
删(缠)而弔(悼)栗,编身束股。
李零先生言:“删,疑读缠。删是生母元部字,缠是定母元部字,古音相近可通假。编身束股指缠绕躯干和大腿。这里似借吊字的字形为说。”吊栗本作缭戾,《楚辞·九叹·逢纷》:“龙邛脟圈,缭戾宛转,阻相薄兮。”洪兴祖补注:“缭,音了;戾,力结切,曲也。”因此《禹九策》此处并不是借弔的字形为说,只是取其宛转缠绕义。
病在高=者=(高者,高者)为祟。【51】
李零先生言:“上禹九策之第四策说:‘山,恒者高者。高者无遏也。’山为艮象,艮有限义。《易·艮》六爻就是讲束缚人体,从脚到头,一道道往上捆。”此处的“高者”,应该不是指山,《禹九策》与八卦九宫数无关,前文已多次说明。对比前面第八策大结的“亲神及布厉、尚行为祟”及古注“亲神,高大父大母也”,笔者推测,吊栗此处的“高者”,当读为“高祖”,吊栗就是“高祖为祟”。
【尝试复原】
(序说)
禹九策,帝之攴,以卜天下之禨。禹之三,黄帝之五,周于天下,莫吉,如若为某人某事,尚吉。吉得三一、五九七、陈颉;不吉,得二四六八、空枯、吊栗。
(版本一)
壹曰:右目日光,乘吾两黄。周流四方,莫我敢当。其祠日及虚明,祟君子,吉。
贰曰:左目月朗,女之烈,地之平,水之清。良人母,吾用婴敬。月、人炊及女子神祟,凶。
参曰:右耳,司吉禘,北征得戎翟,于楚人邦君。其祟黄帝及北斗。
四曰:左耳,天火辟辟,忧心之惕惕。其祟风伯及街鬼,凶。
五曰:右鼻,尊俎之秩秩,钟鼓具在,君子大喜。其祟五祀、水神、祭鬼,凶。
六曰:左鼻,众鹿营营,忧心如晦,不可远行,可以还宿。若遂以行,大车反复,小车折毂,凶。
七曰:水之决决,穿井得汪池,其乐若何?祟司命、司禄,吉。
八曰:结,大晦作,明禹归行,处大山之阳,不吉。祟北宗、壬日、犬主,凶。
九曰:府中有庆,良士之谔谔,利以攻城,以祠凶。其祟兵死、外死者及山神,凶。
(版本二)
壹曰:大奇,饮酒如池。其乐如何,尊俎峨峨。系赉弟兄,呵呵笑詇。人囚,释;疾,死。
贰曰:决决流水,疢者如由,惕之惕之。弗惕,恐为鬼囚,凶。水为祟。
参曰:半门有䦱,蔼来閜閜,非我右,毋乃吾左,吉。
四曰:二人偕行,逢天风[霜],中心𢘊𢘊,不可告人,凶。山恒为祟。
五曰:烹肥牛肥羊,系赉父兄。逆此街鬼,心其惕惕。祟街鬼及行。
六曰:有虫于此,有肠毋胃。逢此于街隈,唯心慨慨,凶。街为祟,及尚行。
七曰:馁者良贞,在汉之阳。饯者君子,脱其衣裳。君子吉,小人臧。
八曰:忧心之忉忉,掩口为笑。亲神及布厉、尚行为祟。
九曰:往奔毋咎,有人将来,遗我壶酒,莫不燕喜。
(版本三)
贰曰:水滤流,有人相求,唯语寥寥,凶。
参曰:蓬蓬者旗,其阴蔼蔼。有人将来,遗我财贝,不小而大。大者如牛,小者如㸬,必道东北来,吉。
四曰:山有桃栗,华而不实。有人将来,其心如室。
五曰:心大如鼓,孰敢当吾。武士琐琐,大步踦踦。前甚恐,后而徐可。心亦不静,足亦不定。毋恐毋惧,予若长命,吉。
六曰:前有高崖,大道有坑。从此街路〖为祟〗,中夜起病。凶。
七曰:鼎有黄耳,烹雁与狸。有人将来,莫不欢喜,吉。
八曰:头之𩒾𩒾,首之颉颉,目之䁇䁇,〖来〗行者不吉。
九曰:山有桃栗,实而不华,有人将来,其喜毋图,吉。
(版本四)
壹曰:有女去其夫,戴萦纑,乃辱泥涂。吾且不足前,后有余,吉。
贰曰:虽获勿舍,闻喜而未到,心直明禹,凶。
四曰:泛泛若居中流。卜行者不遂,居者恻以忧。卜之不死,圂若系囚。
七曰:良庶子,从人月,绎蚕蜕,长不来,直吾多哕,吉。
八曰:君子涕下如雨,小人不见母父。卜不死伤而荼苦。
九曰:寡子硁硁于丘井,苦且死矣后徐幸。
(版本五)
贰曰:二人偕行,逢天风霜。中心𢘊𢘊,不可告人。君子涕下如雨,小人不见父姐。小人失色,君子异国。
四曰:翻翻黄鸟,乃过我郭,一伤欲行,一伤欲处。见人杆之曲,二人偕行,或歌或哭,凶。
八曰:大结,此何甚也,此何瘅也。君子失国,小人失色,凶。
九曰:黄鸟翻翻兮,有人将来,其心欢兮,吉。
(版本六)
七曰:享之无尤,唯吉是来。岁年未到,日月不时。有鬼不食,欲尔恒祠。虽不斋戒,鬼寔欢之。牺牲不给,鸡豚当牛。数之勿久,有福将来。市贾行货,唯赢是谋。畜人则吉,及与马牛。
九曰:有福将来,唯善与祥。岁事既至,日月吉良。具尔禋粢,及【尔】牛羊。鬼神乐之,祠祀大享。不到数日,尔身有庆。市贾行货,唯得皇皇。畜人六畜,不死不亡。
善曰:有坷者丘,唯鬼之居。有人独行,暝晦暮夜。甫抵求道,唯神是遇。取出爻之,与人战斗。疾不在它方,唯腰与膂。今弗恒祠,将萎病弗舍。今亟藉灵巫毋居,幸将复故。
恶终曰:物之生殹,皆卒于终。大病将起,起必自中。莫知其故,哭及身躬。行货取爻,爻乃得穷。祷祠毋居,巫医是共。命是将然,祠祀奚攻?归巫释医,潜具葬用。
(补充内容)
毋券,是曰陈颉。四御在室,莫敢违戾。卜行必遂,反复无吝。见人得志,是谓大吉。
空枯:是曰长空。空哭,霣隆隆。卜而当解,法必行桐。
吊栗曰:缠而吊栗,编身束股。病在高祖,高祖为祟。
(古注)
壹,君子者,诸父也。
贰,女子神者,云中。
参,黄帝者,巫大帝。北斗者,北君。
四,山恒者,高者。高者,无遏也。
五,五祀者,门、户、壁、炊者、棂下。水神者,河、湘、江、汉也。
六,
七,司命、司禄,夫妻也。
八,亲神,高大父大母也。布厉,即室中布也。犬主,天鬼将军也。
九,山神者,即山鬼也,大谷、大木下之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