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

子居:清华简《厚父》解析



清华简《厚父》解析
子居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 2015428

近日,蒙友人关照,得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电子版,甚是感谢。在此之前,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与武汉大学简帛网及论坛已有多篇讨论《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中诸篇内容的文章,只是多为围绕所讨论内容的片段式征引,难窥全豹,现在由友人相助,才得以阅读全文。这里将初读《厚父》篇的一些想法整理成文,以冀能有所交流,得到大家的指教。

宽式释文

〖□□□□〗王监劼迹,问前文人之恭明德。
王若曰:“厚父!遹闻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乃降之民,建夏邦。启惟后,帝亦弗启之经德少,命咎繇下,为之卿事,兹咸有神,能格于上,知天之威哉,闻民之若否,惟天乃永保夏邑。在夏之哲王,乃严寅,畏皇天上帝之命,朝夕肆祀,不盘于康,以庶民惟政之恭,天则弗斁,永保夏邦。其在时后王之飨国,肆祀三后,永叙在服,惟如台?”
厚父拜,稽首,曰:“都鲁,天子!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司下民之匿。王乃竭失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颠覆厥德,沉湎于非彝,天乃弗若,乃坠厥命,亡厥邦。惟时下民鸿帝之子,咸天之臣民。乃弗慎厥德,用叙在服。”
王曰:“钦之哉,厚父!惟时余经念乃高祖克宪皇天之政功,乃虔秉厥德,作辟事三后。肆汝其若龟筮之言,亦勿可专改。兹小人之德,惟如台?”
厚父曰:“於呼,天子!天命不可沁斯,民心难测。民式克恭心敬畏,畏不祥,保教明德,慎肆祀,惟所役之司民启之。民其亡谅,乃弗畏不祥,亡显于民,亦惟祸之攸及,惟司民之所取。今民莫不曰:‘余保教明德,亦鲜克以诲。’曰民心惟本,厥作惟叶,矧其能丁?良于友人,乃宣淑厥心。若山厥高,若水厥深,如玉之在石,如丹之在朱。乃是惟人曰:‘天监司民,厥征如之服于人。’民式克敬德,毋湛于酒。民曰:‘惟酒用肆祀,亦惟酒用康乐。’曰酒非食,惟神之飨。民亦惟酒用败威仪,亦惟酒用恒狂。”

释文解析

〖□□□□〗王监劼(𥿹),(问)前文人之(恭)明悳(德)。
整理者在《厚父》篇的说明部分介绍说:“《厚父》共十三支简。简长约四十四厘米,宽约〇.六厘米。第一支上下两端残缺,其他各支皆为完简。简背标有序号,依次为‘一’至‘十三’,今缺序号‘一’。最后一支背面有‘厚父’二字,系篇题。[1]由书内所附照片及整理者的释文可见,简一上端残缺部分约为四个字,末简背面有“厚父”篇题。松鼠在简帛论坛《清华简〈厚父〉初读》帖27楼提出:“《厚父》简1‘王’字之上的字还有残留,其左边可以肯定是‘礻’旁无疑,参照《尚书·洪范》:‘惟十有三祀’、《逸周书·酆保》:‘维二十三祀’、《小开》:‘维三十有五祀’、《柔武》:‘维王元祀’、《大开武》:‘维王一祀’、《小开武》:‘维王二祀’、《宝典》:‘维王三祀’、《酆谋》:‘维王三祀’、《大匡》:‘惟十有三祀’、《文政》:‘惟十有三祀’、《武儆》:‘惟十有二祀’、清华一《程寤》:‘惟王元祀’,‘王’字之上字很可能即‘祀’,可参照《厚父》简341013的‘祀’字。此字正与其右边的一小残点也相合,可补辞例为‘惟□□祀’,其间的缺字最大可能是王+数字。[2]这个说法有相当的可能性,只是其问题在于,若如此补入缺文,因为缺文只有四个字的位置,那么最有可能选择的就是松鼠所言“‘惟□□祀’,其间的缺字最大可能是王+数字”,次级选择则是“惟廿□祀”、“惟卅□祀”等,而不大可能是松鼠所举诸例中的“维二十三祀”、“维三十有五祀”、“惟十有三祀”等情况,这就会面临一个明确的问题,即若按松鼠的思路补入缺文,那么此王必不会是周武王。因为从《厚父》下文来看,篇中的“王”被厚父称为“天子”,那么若此王是周武王,则只会有“惟十有□祀”这样的情况,而不会是松鼠所言“‘惟□□祀’,其间的缺字最大可能是王+数字”。
lht于简帛论坛《清华五〈厚父〉初读》帖40楼提出“根据古书篇题取首二、三字之惯例,简1首二字似应作“厚父”。前二句是史官之笔,记叙事件之背景。”这样的可能性当非常低。以当前所见,即便将《尚书》、《逸周书》和清华简《书》系诸篇都加在一起,“篇题取首二、三字”的也仅有《高宗肜日》、《微子》两篇而已,而象《祭公》、《芮良夫》、《箕子》、《太子晋》、《君奭》等篇题与《厚父》类似的篇章,其篇题皆非取首简首二、三字,也就是说,《书》系篇章的篇题,绝大多数都不是“篇题取首二、三字”的形式,那么同为《书》系篇章的《厚父》,篇首即“厚父”二字的可能性自然也就很低很低了。
赵平安先生《〈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3]文指出“《厚父》有与《梁惠王下》所引《书》相似的文字。”对于该段文字,程浩先生《清华简〈厚父〉“周书”说》[4]、李学勤先生《清华简〈厚父〉与〈孟子〉引〈书〉》皆已有讨论,但程浩先生《清华简〈厚父〉“周书”说》文中所言“《牧誓》为武王所作,《君奭》、《酒诰》、《康诰》、《蟋蟀》皆出自周公之手,《召诰》之作亦在周初。《厚父》的用词与上述几篇多有互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篇的时代。”甚误(这种先是无条件地预设传世文献中“《牧誓》为武王所作,《君》、《酒诰》、《康诰》、《蟋蟀》皆出自周公之手,《召诰》之作亦在周初”,然后再以出土文献来攀附的方式,明显是不合逻辑的,因为所举传世文献的成文时间,该作者并未详证,也未举出任何他人的严格证明),他专门提到孟子“于武王之德,则称引了《厚父》中的这句话,并且说明了‘此武王之勇也’[5]也并非《孟子》该段内容的原意,《孟子》文是“《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不难看出,所引《书》的内容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人衡行于天下”的,而后文“武王耻之”则意味着周武王对这种“一人衡行于天下”的状态的否定,所以下文才有“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换言之,《孟子》所引的《书》最有可能是商纣王之辞。由此推论,在《书》类的某逸篇中,很可能记述了据传是商纣王引用“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旧说后加上了自己的观点“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因此武王才耻之。故而,程浩先生据对《孟子》原文的误解而推《厚父》篇为《周书》的说法,实不能成立。
整理者言:“《书·太甲上》孔传:‘监,视也。’,即‘绩’,《尔雅·释诂》:‘绩,成也。’《广韵·锡韵》:‘绩,功业也。’‘劼’为‘嘉’字省变(参李学勤:《戎生编钟论释》,《文物》一九九九年第九期;马楠先生:《〈尚书〉、金文互证三则》,《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二〇一四年第十一期)。《书·盘庚下》:‘用降我凶德,嘉绩于朕邦。’[6]笔者以为,“”当读为原字,依《尚书·酒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辞例及《说文·力部》:“劼,慎也。”故《厚父》篇的“”也当训为“慎”,这才与文中厚父对王多有告诫的内容吻合。,则当是“𥿹”字,读为“迹”[7],《逸周书·酆保》有“王孙其尊天下,适无见过过适,无好自益,以明而迹”的辞例可参。
整理者言:“《正字通,耳部》:‘闻,与问通。’前文人,前世有文德之人,西周金文和《尚书》多见。[8]有必要补充说明的是,“前文人”目前最晚见于传世文献的《尚书·文侯之命》的“追孝于前文人”及《尚书·大诰》的“予曷其不于前宁人……予曷敢不于前宁人……天亦惟休于前宁人。”又,西周末期《叔向父簋》的“肇帅型先文祖,共明德”句,《尚书·君奭》的“嗣前人,恭明德”句,清华简《祭公》的“敷求先王之恭明德”句皆与《厚父》此句非常相似。由笔者的《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9]的初步分析可见,《文侯之命》、《大诰》、《君奭》三篇都是基本成文于春秋初期的。清华简《祭公》篇则不晚于春秋后期,由此即可判断,清华简《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很可能当在西周末期至春秋后期之间。

王若曰:“厚父!(遹)(闻)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乃降之民,建(夏)邦。
整理者言:“厚父,人名,从后文看,当为夏之后裔。,从虫、戌声,通‘遹’。《诗·文王有声》:‘遹求厥宁,遹观其成。’杨树达《词诠》:‘遹,语首助词。’‘禹’、‘川’之间残缺十字左右,内容应为禹之事迹。‘川’应即遂公盨(《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一六)‘天命禹敷土,堕山,浚川’的‘浚川’之类。[10]笔者以为,厚父”当属于尊称,整理者推测其人为夏人的后裔,当可从。由《厚父》文中多处有宋文化措辞特征来看及文中之王很关注夏桀何以失国来看,与厚父对话的,最有可能是商王成汤。以声求之,则厚父或即扈父(臣扈)。《史记·夏本纪》:“太史公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清华简《良臣》:“汤有伊尹,有伊陟,有臣扈。”《书序》:“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汉书·古今人表》:“臣扈。”颜师古注:“亦汤臣。”梁玉绳《汉书人表考》卷三:“臣扈始见《书·君奭》。案:《商书序》汤胜夏时有臣扈,故师古曰:‘汤臣。’孔疏曰:‘汤初臣扈,不得至今仍在,盖二人同名,或两字一误。’又曰:‘《春秋》范武子光辅五君,或臣扈事汤又事太戊也。’师古注同后说。考汤为天子,至太戊践位,凡九王。据《外纪》、《通志》共百五十五年,而《竹书》只八十四年。古人多寿,自可相及。但《君奭》云‘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其非汤初时之臣扈可知,《表》与伊陟并列,其为太戊时之臣扈可知。《唐书·任薛世系表》、《路史·后纪五》谓臣扈乃仲虺之裔,虽未详所出,而可以证商时有二臣扈矣。作二人解是。”《汉书·地理志》:“鄠,古国,有扈谷亭。扈,夏启所伐。”宋·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五:“《汉志》鄠县,属右扶风,有扈父亭。”(明·何景明《雍大记》卷二、明·刘基《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卷十三所引同)《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雍州南鄠县本夏之扈国也。地理志云鄠县,古扈国,有户亭。”可见扈亭或称扈谷亭、扈父亭。齐桓公可以尊称管仲为仲父,那么成汤尊称臣扈为扈父,于情理也无不当。
整理者所言“‘禹’、‘川’之间残缺十字左右”,若对应《尚书·禹贡》的“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句,“禹”、“川”之间正为十字,考虑到《书》系各篇间往往有雷同的辞句,故笔者以为《厚父》篇此处缺文似可据《禹贡》补足。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厚父》篇中的“民”并非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民、民众之义,而是指有职位的臣属,下文“臣民”连称就体现出了这一点。不惟《厚父》篇如此,清华简《尹至》、《尹诰》篇中的“民”同样可以明显看出并非泛指民众,甚至不晚于春秋后期的各篇文献,其中的“民”也基本都是指此义。由此上推,就不难知道,西周金文中的“民”也当都解为臣属。
夏邦”之称,先秦时唯见于上博简《融师有成》的“昔融之是师,訮寻夏邦。”据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的分析,上博简《融师有成》约成文于战国初期。那么,结合前文所述,《厚父》篇的成文时间,上不出西周末期,下不出战国初期,折中的话,则是春秋前期末段或春秋后期初段最为可能,或按传统分期方式说《厚父》篇极可能是成文于春秋中期。

启隹(惟)后,帝亦弗(㧬)启之经悳(德)少,命咎繇下,为之卿事。
整理者言:“,‘㧬’之异体字。毛公鼎(《殷周金文集成》二八四一)‘不(丕)巩先王配命’作‘巩’,文献一般作‘巩’。《诗·瞻卬》‘无不克巩’,毛传:‘巩,固也。’马瑞辰《传笺通释》:‘巩、固以双声为义,古音转,读巩为固。’此处为意动用法。经德,常德。《孟子·尽心下》‘经德不回’,朱熹集注:‘经,常也。’[11]笔者以为,㧬,在这里读为“雍”,训为和悦、喜悦。《尚书·尧典》:“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孔传:“雍,和也。”《尚书·无逸》:“其惟不言,言乃雍。”孙星衍疏:“史公‘雍’作‘讙’者,與《檀弓》《坊記》同,集解引郑玄曰‘讙’,喜悦也。”皆可证。西周早期的《大盂鼎》有“今予惟令汝盂绍荣,敬雍德经”句,春秋初期的《晋姜鼎》铭有“余不叚荒宁,经雍明德”句,也正可与“帝亦弗启之经德少”参看。
“少”字,整理者原句读属下句,言:“少,不久。《孟子.万章上》:‘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咎繇,文献作‘咎繇’或‘皋陶’参梁玉绳《汉书人表考》》。卿事,见于小子野簋(《集成》三九〇四》、番生簋(《集成》四三二六》等,禹官名。[12]马楠先生《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则指出“此处以‘少‘字上属为句[13]所说甚是,此从。马楠先生文中还提到“‘经德’见《酒诰》‘经德秉哲’,陈曼簠(《集成》4596)‘肇堇(勤)经德’,《孟子·尽心下》‘经德不回。’”这里还可以补充的是,“经德”还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后期的清华简《傅说之命》下篇,但该词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陈曼簠》的时间则与上博简《融师有成》接近。“帝亦弗启之经德少”在后世犹有类似的传说,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这里的“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就犹如《厚父》的“启之经德少”。
命咎繇下,为之卿事”句还和《诗经·商颂·长发》的“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予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的观念别无二至,清华简《保训》中也有舜……用作三降之德”之说
赵平安先生《〈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文中已指出《厚父》篇的帝“命咎繇下,为之卿事”的传说与传世文献如《史记·夏本纪》:“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的说法不同。这里还可以举出上博简《容成氏》所记“禹有子五人,不以其子为后,见咎繇之贤也,而欲以为后。咎繇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益自取。”同样是说皋陶早卒,这样的不同,当是不同文化区域间传说的分化变异导致的,这也就意味着源自同一个传说的“皋陶作刑[14]与“伯益作井[15]不仅在创作发明方面,且在身份上也存在着重叠(见下文)。伯益与夏后启同时,则是传世文献习见之说。因此,《厚父》篇的咎繇为夏后启之臣,实即合于传世文献的伯益为夏后启之臣。

茲咸又(有)神,能(格)于上,智(知)天之畏(威)(哉),(聞)民之若否,隹(惟)天乃永保夏)邑。
整理者言:“《书·盘庚中》‘予念我先神后之劳尔先’,孔颖达疏:‘神者,言其通圣。’《淮南子·兵略》:‘知人所不知谓之神。’[16]这里的“”自然是指的咎繇。咸,在殷商、西周时期有“完毕”义,与“既”、“终”义同,春秋时期的文献中往往还有这个义项的遗存,故“咸有就是“既有”、“终有”。“咸有”云云,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未见,该用法最早见于清华简《尹诰》的“唯尹既及汤,咸有一德。”而清华简《尹至》、《尹诰》诸篇明显是在春秋前期的宋文化背景下成篇的,这一点可参看笔者的《清华简〈尹至〉解析》一文[17],因此可将《厚父》的成文时间上限下推至春秋前期。同是此“咸有某某”,还见于春秋后期的《叔夷钟》铭文“赫赫成唐,有严在帝所,敷受天命,剪伐夏后,败厥灵师。伊小臣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这段颂扬成汤、伊尹的内容明显也是受宋文化的影响所至,这是《厚父》篇有宋文化背景的第一个辞例证据。
整理者言:“,金文多作‘各’,文献多作‘格’。宁簋(《集成》四〇二一一四〇二二):‘其用各百神。’《书·君奭》:‘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18]、“大盂鼎(《集成》二八三七):‘畏天畏。’《诗·我将》:‘畏天之威。’《书·皋陶谟》‘天明畏’,《经典释文》:‘马本畏作威。’‘’字一说从下读,可读为‘在’,训察;也可读为‘载’,作助词。[19]、“‘若否’为典籍成语,清华筒《芮良夫毖》:‘𨳿(间)鬲(隔)菪(若)否。’《诗·烝民》‘邦国若否,仲山甫明之’,郑玄笺:‘『若否』犹『臧否』,谓善恶也。’[20]值得补充的是,“闻民指若否”句整理者原作“问民之若否”,马楠指出“”当读为“闻”,此从。格于某某,未见战国时期的辞例,于是《厚父》篇的成文时间下限当可推知不会迟于春秋末期。“格于上”的辞例唯有《尚书·君奭》的“格于上帝”和《尚书·尧典》的“格于上下”,由笔者的《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之分析可见,《君奭》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尧典》约成文于春秋前期,故不难推定,《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当与春秋前期非常接近。
《大戴礼记·五帝德》的“皋陶作士,忠信疏通,知民之情。”正与“闻民之若否”相合。永保,即长保。夏邑,不见称于西周金文,传世文献也仅见于《尚书·多方》“亦惟有夏之民叨懫日钦,劓割夏邑。”《尚书·汤誓》:“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汤誓》自然是属于宋文化的《书》系篇章,而《多方》也显然是对以殷众为主的诸邦的文诰。以宋文化为主体的殷商旧有文化习惯称夏为邑,其例证还见于清华简《尹至》的“自西残西邑,戡其有夏”与《尹诰》的“尹念天之败西邑夏”,以此缘故,《厚父》的“天乃永保夏邑”句当同样是反映出明显的宋文化背景。

才(在)夏)(哲)王,乃严,畏皇天上帝之命,朝夕祀,不盘于庚(康),以庶民隹(惟)政之(恭),天则弗(斁),永保夏)邦。
整理者言:“,‘折’的异体字,形符斤、刀互换,此处读为‘哲’。‘哲王’见于《书·康诰》‘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酒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召诰》‘兹殷多先哲王在天’等。《皋陶谟》:‘知人则哲。’‘哲王’指贤明的君王。[21]由整理者所引可见,“哲王”本多是指殷商的先哲王,因此这样的称谓自然是有着浓厚的宋文化意味,周人称自己的先王以及夏代先王,则很少见这样的形容方式,故《厚父》篇如前文所说,其成文体现着浓厚的宋文化背景。
整理者言:“《书·无逸》:‘严恭寅天命。’又见秦公簋(《集成》四三一五。《玉篇·吅部》:‘严,敬也。’陈逆簋(《集成》四〇九六:‘余寅事齐侯。’《尔雅·释诂》:‘寅,敬也。’‘’乃‘寅敬’之‘寅’的增累字,与陈侯因脊敦(《集成》四六四九)‘簋’从皿相类。[22]据笔者的《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之分析可见,《尚书·无逸》篇约成文于春秋前期,《秦公簋》的所属时间也正接近此时。由此同样可以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距在春秋前期不远。而整理者所引《陈逆簋》铭文,则显然已与《厚父》篇文句颇为不同。
皇天上帝”之称,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传世文献则始见于《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另外,清华简《程寤》的“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命于皇上帝”句,《艺文类聚》引《周书》作“王及太子发,并拜吉梦,受商之大命于皇天上帝。”此“皇天上帝”的称谓显然是宋文化融合周文化后的结果。并且,由最初称“皇天上帝”的文献皆将其与周之受“殷命”、“商命”联系在一起可见,春秋初期、前期该称谓当与殷商后裔密切相关。以此缘故,《厚父》篇称“夏之哲王”而言及“皇天上帝”,当是其成文时间接近于《召诰》、《程寤》,且有宋文化背景的缘故,笔者在《清华简〈程寤〉解析》一文中已指出,“清华简《程寤》篇同样可以推定是成文于春秋前期之末至春秋后期前段这一时间范围的齐地文献[23],因此以“皇天上帝”之称来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自然是以春秋前期之末至春秋后期之初为最可能。
整理者言:“肆祀,本篇有几种写法:祀、祀、祀。关于字形解释,可参看陈剑《甲骨金文旧释‘䵼’之字及其相关诸字新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二辑,复旦大学出版社,二〇〇八年)。《书·牧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郑玄注:‘肆,祭名。’《周礼·典瑞》‘以肆先王’,郑玄注:‘肆,解牲体以祭,因以为名。’[24]值得补充提出的是,“朝夕肆祀”这种重祀观念,显然与战国时期不合,因此不难判断,《厚父》的成文时间当不会晚至战国时期。
整理者言:“《书·无逸》:‘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孔颖达疏引《尔雅·释诂》云:’盘,乐也。’《诗·蟋蟀》:‘无巳大康,职思其居。’陈曼簠(《集成》四五九五-四五九六):‘齐陈曼不敢逸康。’康,安乐。[25]不盤于康”这种措辞明显不会见于甲骨文、西周金文,因此,该句同样将《厚父》篇锁定在了春秋时期,并且可以更精确到《厚父》的成文时间应该非常接近《无逸》篇成文的春秋前期。
整理者言:“以庶民隹政之,即以庶民惟政之恭,句式和《书·无逸》‘以庶邦惟正之供’相同。‘以’表示‘率领’,‘政’是‘恭’的宾语,通过‘之’字前置。[26]实际上,《无逸》篇在整理者所引文句后的“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更为接近《厚父》“以庶民惟政之恭”句。另外可以讨论的问题就是,此处提到的《尚书·无逸》:“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在其他文献中有不同的引文,如《国语·楚语上》:“《周书》曰:‘文王至于日中昃,不皇暇食。惠于小民,唯政之恭。’”《东观汉记·郅恽传》:“恽上书曰:昔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万民为忧。”又,《尚书·无逸》:“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在《汉书·谷永传》中引为:“《经》曰:继自今嗣王,其毋淫于酒,毋逸于游田,惟正之共。其差异情况,正与《厚父》篇“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Adobe Systems下民。”与《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颇为类似。相关例子还可以举出清华简《傅说之命》与传世文献所引《说命》,清华简《程寤》与传世文献所引《程寤》,清华简《皇门》与《逸周书·皇门》,清华简《金縢》与《尚书·金縢》,上博简《武王践阼》与《大戴礼记·武王践阼》,上博简、郭店简《缁衣》与《礼记·缁衣》,凡此种种,实际上已经很明白地说明,今所见诸书,于先秦时存在各种版本异文,只要不僵化固执地认定现在所见传世文献是唯一、标准的所谓“经学”典籍,只把它们作为普通文献看待,这种情况就再平常不过了。毕竟,信息的失真度与信息所属的时空保存、传播条件是密切相关的。除非一定要言必称经书,言必称今本,否则就应该客观地接受这种诸本异传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并且,在先秦时期,相对于各个版本而言,今本号称六经或十三经的诸书,无论是《尚书》也好,《诗经》也好,或者《礼记》也好,都远谈不上真的有什么特殊地位(例如,假设《尚书》中的《说命》三篇真的流传至今,也未见得就比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更有价值。以经学观念强行区分二者,也恐怕于研究不宜)。
上面所提到的观念局限之现成的例证,就是整理者在《厚父》篇“说明”部分的一段话,“篇中有一段文字与《孟子》所引《尚书》相似。《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赵岐注:‘《书》,《尚书》逸篇也。’从引文结合本篇结构、文辞特点等综合考虑,《厚父》应为《尚书》逸篇。[27]赵岐指《孟子》所引《书》为《尚书》逸篇,整理者亦从其说。但严格地讲,赵岐肯定是没有见过其所称的这个“《尚书》逸篇”的,而由于《逸周书》的存在,即便是广义的《尚书》通常也只是指百篇本的《尚书》而已,今本虽然篇数不足,但《书序》犹在,是否能判断出《厚父》篇属于百篇《尚书》的哪一篇呢?显然是不能的吧。实际上,先秦所言的《书》,不止是《尚书》,还包括《逸周书》乃至于《尚书》、《逸周书》皆未能辑录的其他若干篇章。不唯《尚书》不具备高于《逸周书》的地位,《尚书》与《逸周书》加起来也同样不具备高于那些未能辑录的其他若干篇章的地位。更甚至于,《书》系篇章与《诗》系篇章的差异都不是那么明显的,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篇以及先秦文献引《书》称《诗》或引《诗》称《书》的情况皆能说明这一点。所以,要客观认识先秦文献,就不能被所谓“十三经”的藩篱所束缚,更不能一味以《尚书》为尊,言必称《尚书》,崇古式地前推其成文时间,再将出土文献与被前推的《尚书》篇章比附,从而将新发现的各篇《书》系文献任意前推至殷商、周初。笔者以为,凡此皆客观研究所不应有的行为。故而,清华简《厚父》篇,只适合据《孟子》称为《书》系篇章,不宜言其是《尚书》逸篇。
整理者言:“,通‘斁’,‘弗斁’相当于金文中的‘亡’,文献中的‘无斁’、‘无射’。毛公鼎:‘肄皇天亡臭。’《诗·葛覃》‘服之无斁’,毛传:‘斁,厌也。’《诗·车舝》‘式燕且誉,好尔无射’,郑玄笺:‘射,厌也。’[28]整理者所言稍有不确,“弗斁”并非“相当于金文中的‘亡’,文献中的‘无斁’、‘无射’”,“弗”对应的是“不”,“亡”对应的是“无”,二者在词义上是有区别的。

其才(在)寺(時)後王之卿(享)或(国),(肆)祀三后,永敘在服,隹(惟)如(台)?
整理者言:“寺,通‘时’。《书·尧典》‘黎民于变时雍’,孔传:‘时,是。’相当于近指代词‘此’、‘这’。或说‘卿’字连下读,‘卿或’读为‘享国’,犹云在位,词见《书·无逸》。[29]笔者以为,读为“享国”当是。
整理者言:“文献中‘三后’含义非常丰富,或指禹、汤、文王,或指太王、王季、文王,或指禹、契、后稷,等等,因语境而异。此处指夏代的三位贤君。[30]实际上,严格地说,整理者所言“此处指夏代的三位贤君”恐不能成立,因为《厚父》前文正提到了咎繇,恰与先秦旧说相合。如果屏弃汉魏注疏、异说,那么先秦时明确可证的“三后”之说只有一种[31],即《吕刑》所列举的伯夷、禹、稷。《墨子·尚贤中》:“然则天之所使能者谁也?曰若昔者禹、稷、皋陶是也。何以知其然也?先王之书《吕刑》道之曰:‘皇帝清问下民,有辞有苗。曰群后之肆在下,明明不常,鳏寡不盖,德威维威,德明维明。乃名三后,恤功於民,伯夷降典,哲民维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隆播种,农殖嘉谷。三后成功,维假於民。’”明显是以伯夷与皋陶为一人。清华简《保训》中称“舜……用作三降之德。”《太平御览》卷八十一引《尸子》亦称:“舜举三后,而四死除。”《楚辞·离骚》也有:“昔三后之纯粹兮,固众芳之所在。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彼尧舜之耿介兮,既遵道而得路。何桀纣之猖披兮,夫唯捷径以窘步。”以《离骚》前言三后,后及尧舜,可知《离骚》所言三后,同样是舜所举而降以治民的三位贤佐。《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爱亲尊贤,虞舜其人也。禹治水,益治火,后稷治土,足民养生。”则是以禹、益、后稷为舜的三位贤佐。《吕氏春秋·君守》有“皋陶作刑”,《吕氏春秋•勿躬》有“伯益作井”,《世本·作篇》则有“皋陶作五刑”、“伯夷作刑”、“伯益作井”,因此可知三后之中,平水土的禹、殖五谷的稷,先秦诸书基本无异词,但作刑者则有异说,但如果直接理解为伯夷、伯益、皋陶本就是同一传说人物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分化,那么不仅可以统一传说中的作刑之人,还可以很好地解释《厚父》篇前文提到的咎繇为夏后启之臣与先秦传世文献多言皋陶早死的差异。
至战国末期,《孟子·滕文公上》:“舜使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穑……使契为司徒……尧以不得舜为己忧,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前言舜使益、禹、后稷、契,后言“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就是将皋陶等同于伯益,且增加了一位契。《管子·法法》:“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所言与《孟子》合。《上博楚简·容成氏》:“舜听政三年,山陵不处,水潦不谷,乃立禹以为司空。……乃立后稷以为田。……乃立咎繇以为李。……乃立质以为乐正。”以为舜所立者为禹、后稷、咎繇、质,其中与前引内容重合的人物即禹、后稷、皋陶。《荀子·成相》:“得后稷,五谷殖,夔为乐正鸟兽服。契为司徙,民知孝弟尊有德。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北决九河,通十二渚疏三江。”所言禹、后稷合于诸说,言契与《管子·法法》同,言夔为乐正与上博简《容成氏》质为乐正同。这里还值得特地提出的是,如果认为商祖契就是伯夷(伯益)的话,那么不仅可以很好解释若干传说的变异(例如因为契即皋陶,因此舜四臣实际上就是三后的衍生),而且禹为夏之先君、契为商之先君、稷为周之先君,则先秦所称三后,也正是三代之先祖。
整理者言:“《周礼·小宰》‘五曰以叙受其会’,孙诒让《正义》引《说文》云:‘叙,次第也。’《诗·荡》:‘文王曰咨,咨汝殷商。曾是强御,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班簋(《集成》四三四一):‘登于大服。’服,职事,职位。[32]关于此句,马楠先生《清华简第五册补释六则》一文中有非常好的说明:“殷之‘先哲王’谓成汤至于帝乙,‘后嗣王’指纣,为《周书》通例;《厚父》言夏代事,‘哲王’指禹、启至于帝发,‘后王’指桀,当不误。而《周书》对举‘先哲王’、‘后嗣王’文句皆陈‘先哲王’之善政、‘后嗣王’之过恶。所以《厚父》简文中‘朝夕肆祀’与‘祀三后’、‘永保夏邦’与‘永叙在服’,文义当正相反。‘永叙在服’,服谓职事,《多士》称‘殷革夏命’之后,‘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谓夏人臣事殷王。周人代商之后,‘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大雅·文王》),‘亦惟(殷)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多士》),情形也如是。是‘永叙在服’谓永在臣职,与‘永保夏邦’文义相反。[33]所说甚时,这里是在陈述了哲王“朝夕肆祀”至“永保夏邦”之后,提出后王同样“肆祀三后”,然而“永叙在服”,是为什么(惟如台)?
整理者言:“,即‘如台’。参《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尹至》注〔一八〕。[34]所说需略辨,《厚父》这里的“如台”,与《尹至》篇的“如台”,虽然同是疑问词,但词义不同,整理者说“参《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尹至》注〔一八〕”不妥,《厚父》这里的“如台”,应该理解为“为什么”。并且,犹可强调的是,“如台”不见于西周金文,是标准的宋文化习惯用语,笔者在《清华简〈尹至〉解析》文中已提到“‘其如台‘为《商书》习见之句,’如‘字的存在也说明清华简《尹至》篇的成文不早于春秋前期,与同有’其如台‘这样问句句式的《高宗肜日》、《西伯勘黎》、《汤誓》、《盘庚》等篇成文时间接近。[35]在《清华简〈周公之琴舞〉解析》篇中也提及“由于‘其如台’仅见于《尚书》的《商书》部分,因此可以判断,当具有殷商遗民的语汇特征,《周公之琴舞》中既用到这个词汇,应该可以说明其受到商文化的很大影响。[36]因此,这不仅说明了清华简《厚父》篇不会是西周作品,而且说明《厚父》极可能是宋人作品,其成文时间当不早于春秋前期。

厚父拜┖(拜,)(稽首),曰:者(都)鲁,天子!
整理者言:“‘拜’后有合文符号,此类合文符号的写法后世常见。参见赵平安《再议书面语中的叠用符》(《河北大学学报》一九九五年第三期)。[37]youren在简帛论坛《清华简厚父初读》帖第45楼指出:“厚父【四】拜ㄥ =(稽首)原整理者:「拜」后有合文符号,此类合文符号的写法后世常见。参见赵平安《再议书面语中的迭用符》(《河北大学学报》一九九五年第三期)。(页113。)华东师大工作室:此处或本该有合文符,而作「ㄥ」符,当为校勘符号,标识合文符之脱失也。楚简「拜手」例作合文,并不分开书写,故此处未在「拜」与「稽首」合文之间加书「手」字,「ㄥ」符亦并非标识脱「手」字。(华东师大工作室:〈书后(一)〉)谨案:拜字下的「ㄥ」形符号,并非合文,也不是校勘符号,试想,若校勘而发现有误,何不直接补上「=」即可。「拜」实不必硬解为「拜手」,「拜稽首」古习语,《尚书.大禹谟》:「禹拜稽首固辞。」「拜」,行礼时下跪,低头与腰平,两手至地。「稽首」,叩头至地。「拜」与「稽首」二者之动作、次序皆有别,因此「ㄥ」是表示语气停顿的句读符号,又见于〈孔子诗论〉简24、〈昔者君老〉简4”所说甚是,此从。
整理者言:“者鲁,李学勤认为相当于《尚书》中的叹词‘都’。《书·皋陶谟》:‘皋陶曰:都!在知人,在安民。’宋陈亮《勉强行道大有功》:‘尧、舜之『都』、『俞』,尧、舜之喜也,一喜而天下之贤智悉用也。’[38]整理者前面引《书•皋陶谟》,后面说“尧、舜之‘都’、‘俞’”,不是很好理解。《勉强行道大有功》这段陈亮的话,只是陈亮自己想当然,跟文字训诂似没有什么关系。
《厚父》此句的“者鲁天子”,网上已有多位学人提出读为“都!鲁天子”,但由李学勤先生《清华简〈厚父〉与〈孟子〉引〈书〉》文中所言“‘都鲁’是感叹词,也见于清华简尚待整理的另一篇,应即《尚书·尧典》等篇中的‘都’”内容来看,似乎清华简尚待整理的另一篇中,也有“者鲁”连称并且“鲁”字明显与下文不能连读的情况,因此笔者这里仍依李学勤先生的释读,如此的话,“者鲁”就大致相当于先秦习见的“呜呼”。

古(故)天降下民,埶(设)万邦,𢼎(作)之君,𢼎(作)之师,隹(惟)曰其(助)上帝𤔔(治)下民之匿。
  整理者言:“此段文字与《孟子》所引《尚书》相似。《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赵岐注:‘《书》,《尚书》逸篇也。’[39]《孟子》所引《书》的文句较《厚父》ee简帛论坛《清华简〈厚父〉初读》帖18楼指出:“5:‘惟曰其助上帝𤔔下民。’‘𤔔’字整理者释为‘乱’,并在其他文章中训之为‘治’,有误。‘𤔔’应是‘𤔲或辞’之省形,可直接读为‘治’。典籍中‘乱’训‘治’者,实皆‘𤔲或辞’之讹形,亦直接读‘治’即可。[40]所说当是。
下民”之称,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未见,传世文献最早见于《尚书》的《文侯之命》、《多士》及《高宗肜日》篇,这三篇皆是成文于春秋初期的,因此《厚父》篇的成文时间上限自然也不会早于春秋初期。
整理者言:“匿,通‘慝’,邪恶。《三国志·魏志·武帝操传》:‘吏无苛政,民无怀慝。’[41]这种君、师为上天代理人的观念,还见于《尚书·高宗肜日》:“惟天监下民.典厥义。”《诗经·商颂·殷武》:“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皆与《厚父》的观念如出一辙。

王乃渴(竭)*(失)其命,弗甬(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真(颠)覆氒(厥)德,湳(沉)湎于非彝。
整理者言:“*,失也,失其命指失去天命。《大学衍义补》:‘君失其命则不足以继天,而君非君也。’[42]youren简帛论坛《清华五厚父初读》帖第64楼提出:“代贴本校庞壮城博士生的意见。……简文‘渴’读如本字,为‘尽’之意。《说文·水部》:‘渴,尽也。’段注云:‘渴、竭,古今字。古水竭字多用渴,今则用渴为矣。’《广韵·薛韵》:‘渴,水尽也。’《周礼·地官·草人》‘渴泽用鹿’,郑注云:‘渴泽,故水处。’孙诒让《正义》:‘渴泽,犹竭泽也。泽故有水,今涸竭,则无水可耕。’又如《吕氏春秋任地》‘利器皆时至而作,渴时而止。’高注云:‘利用之器,有其时而为之,无其实而止之。’王念孙《杂志》:‘渴,尽也。’简文‘王乃渴(失)其命’,即‘王已经尽失天命。’[43]可以作为整理者意见的补充。
整理者言:“《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孔颖达疏引《帝王世纪》云:‘少康子帝杼,杼子帝芬,芬子帝芒,芒子帝世,世子帝不降,不降弟帝乔,乔子帝广也。至帝孔甲,孔甲,不降子。’杜预注:‘孔甲,少康之后九世君也。其德能顺于天。’‘典刑’见于《书·舜典》‘象以典刑’。《诗·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郑玄笺:‘犹有常事故法可案用也。’[44]赵平安先生在《〈厚父〉的性质及其蕴含的夏代历史文化》已指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杜以孔甲顺于天,而《周语下》云孔甲乱夏,四世而陨,《史记·夏本纪》亦谓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与杜注义不同。扰可训顺,亦可训乱,从下文帝赐之推之,杜说是。’过去一般据《周语》和《夏本纪》把孔甲看作‘淫乱德衰者’,梁玉绳对此有所反驳,他说:‘《传》曰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是龙降之于天,德之所致也,何言淫乱德衰乎? ……所谓淫乱德衰者,盖误解《左传》扰字耳,然其误实从《周语》来。《国语》不可尽信,其言孔甲乱夏四世而殒,犹言帝甲乱商七世而殒,夫祖甲岂乱商哉!’……从《厚父》看,孔甲明君的形象是很清晰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梁玉绳、杨伯峻等人的说法,改变了我们对孔甲的看法。”不过对于上古人物,存在正反两面评价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恐不能因为《厚父》的记述就说“孔甲明君的形象是很清晰的”,以“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来说,《厚父》篇中虽然认为孔甲是先哲王,但《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所言夏之叔世,显然就是指孔甲之时,因此“孔甲之典刑”自然就是《禹刑》。从这个情况看,对后世站在不同立场、持有不同观念的人来说,上古人物传说中的行为,或被肯定,或被否定,都是不奇怪的事情。
典刑”一词,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未见,传世文献始见于整理者所引《诗经·大雅·荡》的“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因此,《厚父》篇属于春秋时期成文的,于此又得一证。
颠覆厥德”句,整理者直接引《诗·抑》:“颠覆厥德”句为证[45]。而“颠覆”一词,未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故而当也可由此判断《厚父》篇的成文不会早于春秋时期。
  整理者言:“湳,通‘沉’。湳,泥母侵部;沉,定母侵部。湳、沉古音很近。《书·召诰》:‘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酒诰》:‘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非彝指非常、非法。参《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皇门》注〔三九〕。[46]对此,曹方向先生于《读清华简〈厚父〉短札》[47]文提出异议:“‘沉湎’和书证当中提到的‘淫’、‘淫泆’词义幷不等同(参后文)。我们疑心‘湳’可直接读为‘淫’。……大致来看,表示沉迷酒色(尤其是酒)的场合,淫湎、湎淫、沉湎的词义几乎相等。但这幷不表示“淫湎”和“沉湎”完全相同。“沉湎”和“湎”词义相当,《说文》:“湎,沉于酒也。”但是“淫”和“湎”明显是各有侧重。”准确地说,整理者所读为“沉湎”与曹方向先生所读为的“淫湎”本来就是一个词,曹方向先生强为分辨,盖失之未检。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沈酗于酒”条言:“《微子》:‘我用沈酗于酒。’《正义》曰:‘人以酒乱若沈于水,故以耽酒为沈也。’引之谨案:孔以沈为沈溺,非也。沈之言淫也,沈酗犹淫酗也,沈湎犹淫湎也。《史记·宋世家》作‘纣沈湎于酒’,《汉书·叙传》曰:‘沈湎于酒,微子所以告去也。’扬雄《徐州牧箴》曰:‘帝癸及辛,不祗不恪,沈湎于酒,而忘其东作。’沈酗作沈湎,盖《今文尚书》如此。《史记·大史公內序》:‘帝辛湛湎’(《易林》贲之乾,帝辛沈湎)《汉书·礼乐志》‘湛沔自若’,《五行志》‘湛湎于酒’。‘湛’与‘沈’同,‘沔’与‘湎’同。成二年《左传》曰:‘淫湎毁常’。《吕氏春秋·当务》篇曰:‘跖以为禹有淫湎之意。’扬雄《光禄勋箴》曰:‘昔在夏殷,桀纣淫湎。’淫湎即沈湎。《史记·乐书》:‘流沔沈佚,遂往不反。’沈佚即淫佚。故《淮南·要略》:‘康梁沈湎,高注曰:‘沈湎,淫酒也。’汉石经《毋劮》篇‘毋淫于酒’是也。沈与淫古同声而通用(《尔雅》曰:’久雨谓之淫。’《论衡·明雩》篇曰:‘久雨为湛。’《考工记·㡆氏》:‘淫之以蜃’,杜子春曰:‘淫当为湛。’《大戴礼记·劝学》篇‘昔者瓠巴鼓瑟而沈鱼出听’,《淮南·说山》篇‘沈’作‘淫’。《齐语》:‘择其淫乱者而先征之’,《管子·小匡》篇‘淫’作‘沈’。《庄子·天下》篇‘沐甚雨,栉疾风。’崔撰本‘甚’作‘湛’,音淫。《淮南·览冥》篇‘东风至而酒湛溢’,‘湛溢’即‘淫溢’,谓酒得东风而加长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篇曰:‘水得夜,益长数分,东风而酒湛溢’,是其证也。高氏以酒湛二字连读,云:‘酒湛,清酒也。米物下湛故曰湛。’失之矣。)”所辨甚详。另外,曹方向先生在其文注五言“数据统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尚书逐字索引》,商务印书馆19951月。”且所举的搭配例子都是不大于5的个位数,且不说《尚书逐字索引》是包括伪古文在内的,就只以这么少的个位数例证而论,恐怕也完全不够成统计意义上的样本量,自然是不能作为立论依据的。
非彝”一词,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传世文献中见于清华简《皇门》、《尚书·康诰》及整理者所引《召诰》、《酒诰》,另外就是《国语·周语中》引《先王之令》有“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因此可以确定“非彝”是标准的春秋时期词汇,同样可由此确定《厚父》篇当成文于春秋时期。

天迺(乃)弗若,乃述(坠)氒(厥)命,亡氒(厥)邦。
整理者言:“《史记·田儋列传》‘螫’,《汉书·田儋传》作‘蠚’。中山王鼎‘若’通‘赦’。若、赦音近,此处可读为‘赦’。一说读如字,训为顺。[48]《尚书·高宗肜日》:“民有不若德,不听罪。”曾运乾《正读》:“若,顺也。”《左传·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杜注:“若,顺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杜注:“若,顺也。”弗若,是标准的殷商文化的语汇,西周金文未见一例,这同样说明《厚父》篇当是在宋文化背景下成文的。
“天乃某某”句式,甲骨文及西周金文皆未见,传世文献始见于春秋初期的《尚书·康诰》:“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这自然也说明了《厚父》篇的成文不会早至西周时期。
坠厥命”明显与春秋初期的《尚书·酒诰》:“今惟殷坠厥命。”《尚书·召诰》:“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尚书·君奭》:“殷既坠厥命。”的表述如出一辙,因此可以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当去春秋初期不远。

隹(惟)寺(時)下民𨾊(鸿)帝之子,咸天之臣民。迺(乃)弗(慎)氒(厥)悳(德),用敘才(在)服。
整理者言:“《说文,隹部》:‘𨾊,鸟肥大𨾊𨾊也。䲨,𨾊或从鸟。’《玉篇·隹部》:‘𨾊,庸也。’‘𨾊’卽‘鸿’之异体,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鸿,假借又为佣。’此处‘𨾊’疑借为‘庸’,《书·益稷》:‘帝庸作歌。’庸,乃也。一说‘𨾊’读为‘共’,《礼记·内则》注‘犹皆也’,与下‘咸’字同义。下民共帝之子,参《高宗肜日》‘王司敬民,罔非天胤’。[49]笔者以为,鸿当训为均。《周礼·考工记·梓人》:“小首而长,抟身而鸿。”郑玄注:“鸿,佣也。”《诗·小雅·节南山》:“昊天不佣,降此鞠讻。”毛传:“佣,均。”《厚父》此句是说下民均是上帝之子,与整理者所引《高宗肜日》“王司敬民,罔非天胤”观念确实一致,这也类似于现在说的炎黄子孙。
  整理者言:“氒悳’卽‘慎厥德’,金文、文献常见,可参陈剑《说慎》(《简帛研究二〇〇一》上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〇〇一年。[50]本句省略了主语“王”,对应的就是上文的“顛覆厥德”;“用叙在服”则是呼应的前文的王所问“永敘在服,惟如台?

王曰:钦之(哉),厚父!
“钦哉”或“钦之哉”,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笔者曾在《清华简〈保训〉解析》[51]中举出传世文献中可以见到的辞例,即《逸周书·武穆》:“钦哉!钦哉!余夙夜求之无射。”《逸周书·尝麦》:“箴大正曰:钦之哉!诸正敬功。”《尚书·尧典》:“帝曰:往,钦哉!……帝曰:钦哉!……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帝曰:俞,往,钦哉!……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尚书·皋陶谟》:“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帝拜曰:‘俞,往,钦哉!’”由笔者的《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52]的分析可见,这四篇《书》系文献约皆是春秋前期成文的,再补充春秋后期成文的清华简《保训》:“钦哉,勿淫!”一例,以及笔者在《清华简〈保训〉解析》中曾称为战国器而据李夏廷先生《浑源彝器研究》[53]文当为春秋末期器的《鱼鼎匕》铭文:“钦哉,出游水虫。”则可以判断,“钦哉”或“钦之哉”的所属时段当即春秋前期至春秋末期。所以,《厚父》篇的成文时间范围也当是在春秋前期至春秋末期之间。而且,由于《厚父》并没有使用“钦哉”而是如《逸周书·尝麦》一样使用的“钦之哉”,因此上,当可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更接近于《逸周书·尝麦》的成文时间,即春秋前期左右。

惟寺(时)余经念乃高且(祖)克(宪)皇天之政工(功),
整理者言:“《书·酒诰》‘经德秉哲’,刘逢禄《今古文尚书集解》:‘经,常也。’《孟子·尽心下》‘经德不回’,朱熹集注:‘经,常也。’‘经念’犹大克鼎(《集成》二八三六)‘永念于厥孙辟天子’之‘永念’。‘’通‘宪’,效法,见《诗·崧高》毛传。[54]第二人称代词“乃”的实际用例最晚为春秋末期,战国文献中只有引用春秋材料时才会出现第二人称代词“乃”的辞例,这就说明《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必不晚于春秋末期。
皇天之政功”即《尚书·尧典》的“天功”、《尚书·皋陶谟》的“天工”(《尚书大传》、《汉书·律历志》、《潜夫论·本训》引《书》俱作“天功”)。功,训‘事’。《尧典》:“惟时亮天功。”《史记·五帝纪》即作“惟时相天事。”蔡沈《集传》:“使之各敬其职,以相天事也。”《诗经·豳风·七月》:“载缵武功。”毛传:“功,事也。”《诗经·大雅·嵩高》:“世执其功。”毛传:“功,事也。”所以,“皇天之政功”即“皇天之政事”。

迺(乃)虔秉氒(厥)德,作辟事三后。
  虔秉云云,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未见,“虔秉厥德”句明显类似于春秋末期的越《者[氵尸]钟》铭“汝亦虔秉丕經德”,陈梦家先生《六国纪年》已指出“此器作于越王勾践之十九年”,《厚父》既然有相似句式,其成文时间自然非常可能是比较接近,这同样有利于前文所推测的《厚父》篇成文于春秋前期之末至春秋后期之初。
整理者言:“作,训则,《书·酒诰》:‘作稽中德。’参屈万里《尚书集释》(中西书局,二〇一四年,第一六四页)。‘辟事’见于鼎(《集成》二八二四)‘唯厥使乃子万年辟事天子’,是侍奉的意思。[55]笔者则以为,“作”当训“始”,《诗·鲁颂·駧》:“思马斯作。”毛传:“作,始也。”《荀子·致士》:“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二》:“作者,始也。”辟,即君,指诸侯。《诗经·大雅·假乐》:“百辟卿士,媚于天子。”郑玄笺:“百辟,畿内诸侯也。 《诗经·商颂·殷武》:“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毛传》:“辟,君。”朱熹《集传》:“多辟,诸侯也。”故“辟事”犹言“服事”。

*(肆)女(汝)其若龟簭(筮)之言,亦勿可(专)改。
整理者言:“肆,句首助词。《礼记     表记》:‘子言之: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亵事上帝。是故不犯日月,不违卜筮。’遗,卽‘𨖇’字,《龙龛手鉴  走部》:‘𨖇,俗;遄,今。速也,疾也。’从简文看,‘𨖇’字出现应很早,未必是俗字。𨖇,读为‘专’,《广雅·释言》:‘专,擅也。’[56]龟筮连称,始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前期的《尚书·洪范》:“龟筮共违于人。”故《厚父》的成文,估计不早于《洪范》。而看重龟筮的结果,认为不可改变,这显然又不是战国时的思想特征,甚至在春秋后期、末期,就已多见对龟筮结果的质疑。因此上,《厚父》篇的成文时间,也当不会晚至战国时期。
这里将厚父的话比作龟筮的结果,就等于说厚父的话道出了天意,自然是一种称美。

茲少(小)人之悳(德),隹(惟)如(台)?
整理者言:“小人,谦称。《左传》隐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57]奈我何在简帛论坛《清华五〈厚父〉初读》帖41楼指出:“此处的‘小人’当不是谦称,而应当是指代不在位的被统治者,即下文的‘民’。[58]所说甚是。天子似无自己谦称“小人”的情况,所以整理者所说显然有误。由下文厚父的回答内容,也不难看出此篇所称“小人”即“民”,指臣属。“小人”一词,与其对立称谓“君子”一样,皆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传世文献始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初期的《尚书·康诰》。因此上,《厚父》篇自然也不会是殷商或西周遗文,而只能是春秋时期人们的追述之作。

厚父曰:於呼,天子!天命不可沁(忱)斯,民心难测。
整理者言:“此字右边形体近‘悤’,可隶作‘漗’,读为‘撞’,指冲撞。也可能是‘法’的讹字,‘法’常读为‘废’。《书·大诰》‘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孔传‘不敢废天命。’一说下句‘斯’字从上读为句末语气词。[59]斯字从上读,是。整理者释为“”的字,则是“沁”字之误。苦行僧先生在《清华五〈厚父〉初读》帖第1楼提出:“《厚父》简9中的‘水+悤’字可能就是‘酗’的异体。‘悤’与‘凶’语音关系密切,‘酉(酒)’与‘水’亦为同类。‘天命不可酗(沉迷)’与《诗经·大雅·大明》‘天难忱斯’、《诗经·大雅·荡》‘天生烝民,其命匪谌’、《尚书·大诰》‘天棐忱辞’等可合观。[60]奈我何先生在其后于同帖3楼提出:“据苦行僧兄所引文献,字若是与《祭公之顾命》简15‘沁’字形体略同的话,则字释‘沁’当可信。‘沁’当读为‘忱’,二字古音极近(皆属于齿音侵部,中古都是开口三等字)。厚父曰:‘呜呼,天子。天命不可沁(忱)斯,民心难测。’【九】=《诗经·大雅·大明》‘天难忱斯’。意即,天命无常难测不可信任,与‘民心难测’对文。[61]释该字为“沁”读为“忱”甚确,虽然这个字与清华简《祭公》篇的“沁”字稍有差别,但清华简中的《厚父》篇虽成文于春秋中期,但由字形判断,当是抄手在战国后期的抄本,这个情况在《厚父》篇的玉、命、者、是、古、共、为、事、其等字形上体现得非常明显。所以,由于成文时间与抄写时间跨度较大,偶有字形上的不一致并不奇怪。至于苦行僧和奈我何先生所引《诗经·大雅·大明》“天难忱斯”、《诗经·大雅·荡》“天生烝民,其命匪谌”、《尚书·大诰》“天棐忱辞”,还有二位先生未举的《尚书·君奭》“若天棐忱……天命不易,天难谌,乃其坠命”、《尚书·大诰》“越天棐忱”、《尚书·康诰》“天畏棐忱”等等,皆是其用例。而《诗》、《书》中的这个“忱”(谌),则不当按《说文》训为“诚”,也不当依《毛传》训为“信”,实当训为沉溺。“天命不可”即是对《尚书·西伯戡黎》中的“我生不有命在天?”观念的否定。
民心”一词,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未见,传世文献始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后期的《管子·版法》和《诗经·小雅·节南山》;“难测”同样不见于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传世文献始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后期的《左传·庄公十年》中“曹刿论战”一节。由此不难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不早于春秋后期。

民弋(式)克共(恭),心(敬)愄(畏),畏不恙(祥),(保)教明悳(德),(慎)(肆)祀,隹(惟)所役之司民启之。
整理者言:“弋,通‘式’,用在动词前,表示希冀、盼望的语气。[62]笔者则以为,式当训“用”。《诗经·大雅·桑柔》:“维此良人,作为式谷。”郑笺:“式,用也。贤者在位,则用其善道。”《尚书·盘庚下》:“式敷民德,永肩一心。”孔颖达疏:“用此布示于民。”皆是其例。“式克”之辞,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传世文献仅见于属春秋时期的《尚书·君奭》:“我式克至于今日休。”及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於呼!式克其有辟。
克恭”一词,金文见于西周晚期的《大克鼎》:“肆克恭保厥辟恭王。”传世文献见于春秋初期的《尚书·君奭》:“大弗克恭上下。”《尚书·康诰》:“乃弗克恭厥兄。”由此判断,《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当接近春秋初期,前文推测《厚父》篇主体形成于春秋前期,今所见清华简《厚父》则成文于春秋后期,与此相符。
敬畏”一词,或作“祗畏”,西周晚期《驹父盨盖》有“遂不敢不敬畏王命”,传世文献中《尚书·金縢》:“四方之民.罔不祗畏。”清华简《芮良夫毖》:“此惟天所建,惟四方所祗畏。 《逸周书·大戒》:“我不畏敬,材在四方。”《逸周书·成开》:“在昔文考躬修五典,勉兹九功,敬人畏天。”皆是其例。
整理者言:“畏不恙(祥),见于清华简《皇门》。祥,善也。[63]不祥”一词,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未见,传世文献最早可见于约成文于春秋初期的《尚书·君奭》:“其終出于不祥。”与《厚父》篇更为接近的就是整理者所言清华简《皇门》的“弗畏不祥”,这就意味着《厚父》篇的成文当不早于春秋时期。
整理者言:“,‘保’之异体,保卫、保护之意。教,《释名》:‘效也。’明德,完美的德行。[64]‘教’指政教,与下面的‘德’对言。保教,即言保守所受到的政教。保政教与明明德并言,也见于《逸周书·本典》:“今朕不知明德所则,政教所行。
慎祀观念,春秋时期颇为流行,如清华简《傅说之命》下篇:“昔在大戊,克慎五祀。”辞又作毖祀、恤祀[65],如《尚书·洛诰》:“予冲子夙夜毖祀。”孔传:“我童子徒早起夜寐,慎其祭祀而已。”《尚书·召诰》:“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孔传:“为治当慎祀于天地。”《尚书·多士》:“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春秋末期的《邾公釛钟》:用敬卹盟祀,祈年眉寿。”同为春秋末期的《邾公华钟》:以卹其祭祀盟祀,以乐大夫。”由上面所举内容不难判断,有同样观念的清华简《厚父》篇,当即作于春秋时期。
整理者言:“司民,见《酒诰》,孔传云:‘主民之吏。’一说本句当于‘启之’断读。[66]笔者以为,于“启之”断读当是。启,即开导、引发。“司民”一词,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虚词“”,同样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据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的分析,虚词“所”是出现于春秋前期的,这也就意味着,清华简《厚父》篇的成文,必不早于春秋前期。

民其亡(谅),迺(乃)弗畏不恙(祥),亡(顯)于民,亦隹(惟)䯉(禍)之卣(攸)及,隹(惟)司民之所取。
整理者言:“,卽‘𣄴’,《说文^无部》:‘𣄴,事有不善,言𣄴也。’《广韵·漾韵》或作‘𣄵’。此处读为‘谅’,《诗·柏舟》‘母也天只,不谅人只’,毛传:‘谅,信也。’[67]与“亡谅”相对,清华简《皇门》有“苟克有谅”句,可以对照理解。
整理者言:“《书·康诰》:‘威威,显民。’周秉钧《尚书易解》:‘显民,光显其民,谓尊宠之也。’(岳麓书社,一九八四年,第一六八页〕[68]而马楠先生《清华简第五册补释》文中则言:“《康诰》‘天显’如孔传所言,谓天之明道;‘显民’、‘天显民祗’、‘民祗’盖指天道体现于民。所以在《厚父》中‘保教明德’与‘亡显于民’相对,谓民能效德或不能显德,正是对周王所问‘兹小人之德惟如台’的回应。”笔者则以为,整理者所引周秉钧之说与马楠之说皆不甚确。《诗》、《书》之“显”,多训“明”。常见词“丕显”,即是“大明”。《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孔传:“惟汝大明父文王。”《尚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孔传:“天惟是桀恶,故更求民主以代之,大下明美之命于成汤,使王天下。”《诗经·大雅·抑》:“无曰不显,莫予云觏。”郑玄笺:“显,明也。”《诗经·小雅·采芑》:“显允方叔,伐鼓渊渊。”孔颖达疏:“显,明;允,信。”《礼记·祭法》:“是故王立七庙……曰显考庙。”孔颖达疏:“曰显考庙者,高祖也。显,明。”《国语·周语中》:“更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俞樾《群经平议·春秋外传国语一》:“显,明也。”皆是其证。因此,“亡显于民”即“无明于民”。
整理者言:“䯉,通‘祸’。战国简帛中从骨声字与从呙声字可以通用。卣,通‘攸’。[69]无论何种字形之“祸”,字皆不见于甲骨文与西周金文,且也不见于笔者在《先秦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中分析为春秋初期的各篇传世文献,因此可知,“祸”这个词当是出现于春秋前期。这也就决定了,清华简《厚父》篇的成文时间,不会早于春秋前期。
所取”最早的可见辞例即《易经·旅卦》的爻辞:“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而笔者在《先秦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中分析《周易》的爻辞部分是成文于春秋后期的,于是这也证明了前文分析清华简《厚父》篇成文于春秋后期之初的推测。

今民莫不曰余(保)𡥈(教)明悳(德),亦鮮克以誨(謀)。
整理者言:“诲,通‘谋’。[70]马楠在《清华简第五册补释》中则提出“‘鲜克以诲’,谓司民之教诲难以更加增益,是褒扬的话。”其说“诲”字读为原字,当是。但以该句为“褒扬的话”,则不确。《厚父》篇中民后所“曰”的话,都是代拟民言,表达的是臣属的放任、放纵倾向,本句也当如此理解,“鲜克以诲”是以臣属的角度说,你很难再教诲我什么了。“鲜克”未见甲骨文和西周金文用例,传世文献则可见于《诗经·大雅·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经·大雅·烝民》:“德輶如毛,民鲜克举之。”而《诗经》的《大雅》部分基本都是成文于春秋前期、春秋后期左右,因此这也就将清华简《厚父》篇的成文时间,划定在了春秋前期、春秋后期左右。由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的分析可见,虚词“莫”约出现于春秋后期,而《厚父》篇中仅见一见虚词“莫”,同属春秋后期的“且”、“也”、“者”等高频虚词则未见使用。因此上,这也就意味着《厚父》篇的成文,当在春秋后期之初。

曰民心隹(惟)本,厥作隹(惟)(葉),引(矧)其能丁?
整理者言:“这两句以树为喻,大意是说人心像树根,人的所作所为像枝叶。[71]所说是,此句是指当重视民心,而其所作所为皆是基于其本(心)。于先秦时的政教,往往有德、刑两端,《厚父》这里明显是重视德教。
整理者言:“引,通‘矧’,《书·康诰》:‘矧惟不孝不友。’丁,《说文·丁部》:‘夏时万物皆丁实。’丁良,约相当于良实。诸葛亮《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简文中为形容词使动用法。[72]笔者则以为,此句当于“丁”字后断句,而非按整理者的释文“丁良”连读。笔者在《清华简〈芮良夫毖〉解析》[73]和《清华简〈筮法〉解析》[74]文中皆已提出,“丁”当读为“颠”,颠即倒。《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东方未明,颠倒衣裳。颠之倒之,自公召之。”《楚辞·刘向〈九叹·愍命〉》:“今反表以为里兮,颠裳以为衣。”王逸注:“颠,倒也。”故《厚父》这里是以反问句的方式提出本末不能倒置。

良于(友)人,迺(乃)洹(宣)(淑)氒(厥)心。
整理者言:“友人,朋友。《逸周书·酆保》:‘见亲所亲,勿与深谋,命友人疑。’[75]可从,“良于友人”当是指司民待民应该比民的友人还亲近。
整理者言:“洹,通‘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用而不匮,广而不宣。’王引之《经义述闻·毛传中》:‘宣与广义相因。’也可读为‘桓’,《诗·长发》‘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毛传:‘桓,大。’吊,通‘淑’,《尔雅·释诂》:‘淑,善也。’[76]笔者则以为,“”(宣)当训为“和”[77],《尚书·盘庚》:“汝不忧朕心之攸困,乃咸大不宣乃心。”孙星衍疏:“宣乃心谓和乃心也。”春秋初期的《戎生编钟》铭文有“既和且淑”句,春秋后期的《秦公钟》铭文有“作淑和钟,厥名曰协邦。”皆是其例。《厚父》这里当是建议司民以亲近于民的方式引导民心向善。

若山氒(厥)高,若水氒(厥)𣶒(渊),女(如)玉之才(在)石,女(如)丹之才(在)朱。
整理者言:“氒,即‘厥’,相当于句中助词‘之’,与《书·无逸》‘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之‘厥’用法相同。𣶒,用为‘罙’,后世写作‘深’。[78]暮四郎在《清华五厚父初读》帖11楼则指出:“渊,整理报告读为‘深’,似不确。此字当读作‘渊’,深之义。[79]所说是,此从。《说文·水部》:“渊,回水也。从水,象形。左右,岸也。中象水皃。𣶒,渊或省水。”《诗经·邶风·燕燕》:“仲氏任只,其心塞渊。”毛传:“渊,深也。”《诗经·鄘风·定之方中》: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郑笺:“渊,深也。”可证。
若山厥高,若水厥渊”就是指司民所要起到的榜样作用而言。《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景公问晏子曰:‘人性有贤不肖,可学乎?’晏子对曰:‘诗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者其人也。故诸侯并立,善而不怠者为长;列士并学,终善者为师。’”《管子·九守》:“高山仰之,不可极也,深渊度之,不可测也。”(又见《六韬·文韬·大礼》)《荀子·劝学》:“君子曰:学不可以已。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故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干越夷貉之子,生而同声,长而异俗,教使之然也。诗曰:‘嗟尔君子,无恒安息。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神莫大于化道,福莫长于无祸。”(又见《大戴礼记·劝学》)皆是用类似比喻。
《说文·玉部》:“玉,石之美。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䚡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尃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桡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絜之方也。象三玉之连。丨,其贯也。”故《厚父》这里是将司民比作玉,将民比作石。
《礼记·月令》:“乘朱路,驾赤駵,载赤旗,衣朱衣。”孔颖达疏:“色浅曰赤,色深曰朱。”《仪礼·乡射礼》:“凡画者丹质。”郑玄注:“丹浅于赤。”相对来说,丹比朱更为鲜明著目,故与上句类似,这里自然是将司民比作丹,将民比作朱。

迺(乃)是隹(惟)人曰:天(𧡪)司民,厥(征)女(如)(友)之于人。
整理者言:“是,当‘寔’讲。‘惟人’与《诗·雝》‘宣哲维人’用法相当。[80]笔者则以为,“乃是惟人”当与“曰”字连读。是、惟人皆是一般意义上的字词,并无特殊意味。
整理者言:“,从今声。文献中‘监’与‘衔’可以通用,‘衔’从金声,‘金’从今声,‘今’与‘监’音近,‘’可读为‘监’。《书·高宗肜日》:‘惟天监下民。’一说‘’读为‘阴’,《诗·桑柔》‘既之阴女’,《经典释文》:‘谓覆阴也。’《洪范》‘惟天阴骘下民’,马注云:‘阴,覆也。’[81]笔者以为,𢦟即戡[82],则当即𧡪,也即眈字。《说文·见部》:“𧡪,内视也。”《说文·目部》:“眈,视近而志远。
整理者言:“,读为‘征’。《荀子·乐论》:‘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史记·项羽本纪》:‘兵未战而先见败征。’征,迹象。,疑‘左’之异体,特指左手。《诗·君子阳阳》:‘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郑玄笺:‘君子禄仕在乐官,左手执笙,右手招我。’[83]笔者则以为,当即上文友字之省,仍读为友。这里是说天视司民,就如同友之事于人。所以天与司民的关系,类似于上文司民与民的关系。

民弋(式)克(敬)悳(德),母(毋)湛于酉(酒)。
整理者言:“《书·酒诰》:‘罔敢湎于酒’,‘勿辩乃司民湎于酒’。[84]《诗经·大雅·抑》有“顛覆厥德,荒湛于酒。”其所述恰与《厚父》相同,西周晚期《毛公鼎》铭文有“善效乃友正,毋敢湎于酒,汝毋敢彖在乃服”句,所言也正可与《厚父》篇对照。
西周早期《大盂鼎》铭文有“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田甸与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祀。”前文已言,《厚父》篇之民,即臣属,而《大盂鼎》所列,也正是殷之臣属,其“率肄于酒,故丧师巳”就正是“毋湛于酒”的反面。笔者曾于《清华简〈耆夜〉解析》[85]一文中言:“《耆夜》上文既言立尚父为司正监饮酒,则是饮酒无次数之节,据《仪礼·燕礼》:‘无筭爵。’郑玄注:‘筭,数也,爵行无次无数,唯意所劝,醉而止。’《耆夜》此处也说‘嘉爵速饮,后爵乃从’并下文之‘嘉爵速饮,后爵乃复’、‘既醉又侑,明日勿慆’,凡此皆与金文和《尚书》所记文武时期的戒酒意识不甚相符,据《大盂鼎》铭文:‘唯九月,王在宗周,令盂。王若曰:盂,丕显文王受天又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逆,匐有四方,竣政厥民,在雩御事,虘酒无敢耽,有祡蒸祀,无敢醉。古天翼临子,法保先王,匐有四方。我闻殷坠命,唯殷旁侯田甸粤殷正百辟,率肄于酒,故丧师祀。汝妹辰又大服,余唯即朕小学,汝勿克余乃辟一人,今我唯即型宪于文王正德,若文王令二三正,今余唯令汝盂召荣,敬雍德经,敏朝夕入间,享奔走,畏天威。’及《尚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可知,日常不饮酒,祭祀时饮勿及醉,是文王之教,故推想武王时即便克耆而告庙,饮至于文太室,恐也不会有宴乐无度,饮酒至醉的情况。这也就是《礼记·乐记》所说的‘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因此可知,清华简《耆夜》篇必是春秋时人借武王戡耆之事而敷陈成篇的。”这种戒酒意识,一直延续到春秋前期,在《尚书》的《酒诰》、《微子》、《无逸》及《诗经》的《大雅·荡》、《大雅·抑》,乃至《墨子》所引逸《书》皆多有反映,可见此时饮酒之风虽然渐盛,但主流意识形态对此还是持否定态度的。而至春秋后期以后,饮酒作乐就几乎成为了常态,如《诗经·唐风·山有枢》:“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及清华简《耆夜》中上文所引内容,还有《左传》等的若干记述,皆可证此。因此不难判断,《厚父》篇虽成文于春秋后期之初,但其主体内容,当在春秋前期已然成型。

民曰:隹(惟)酉(酒)甬(用)肆祀,亦隹(惟)酉(酒)甬(用)庚(康)乐。
  整理者言:“《书·酒诰》:‘朝夕曰:祀兹酒。’孔传:‘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饮。’[86]所言是,《诗经》的《周颂》、《大雅》等有多篇以酒享神祭祖的内容,皆可证此,而值得注意的是《诗经·小雅·楚茨》的“鼓钟送尸,神保聿归。诸宰君妇,废彻不迟。诸父兄弟,备言燕私。乐具入奏,以绥后禄。尔肴既将,莫怨具庆。既醉既饱,小大稽首。”其所描述的内容揭示了,春秋前期、后期虽然祭祀时饮不及醉,但是在祭祀后的燕私之时,往往是“既醉既饱”,其所反映的,正与《厚父》篇中所述“民曰:惟酒用肆祀,亦惟酒用康乐”一般无二。

曰酉(酒)非飤(食),隹(惟)神之卿(飨)。民亦隹(惟)酉(酒)甬(用)贁(败)畏(威)义(仪),亦隹(惟)酉(酒)甬(用)恒狂。”
  整理者言:“飤,读为‘食’,这里用法为使动。[87]酒非食的特征,于先秦用词方面犹能体现,“酒食”一词的出现,正在春秋后期。相对的,醉、饱并称,也只有《酒诰》中“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一例是春秋后期之前用于非神祇非先祖的辞例。因此,“酒非食,惟神之飨”相当准确地反映了春秋后期之前的主流观念。
整理者言:“威仪,词见《书·顾命》。[88]《顾命》是成文于春秋前期的,所以,笔者以为,若举“威仪”词例,不如言西周中期的《𤼈钟》和西周晚期的《虢叔旅钟》、《叔向父禹簋》铭,笔者目前尚未见有证据表明西周早期有“威仪”一词。“惟酒用败威仪”的具体描述,可见于《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温温其恭。其未醉止,威仪反反。曰既醉止,威仪幡幡。舍其坐迁,屡舞仙仙。其未醉止,威仪抑抑。曰既醉止,威仪怭怭。是曰既醉,不知其秩。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是曰既醉,不知其邮。侧弁之俄,屡舞傞傞。既醉而出,并受其福。醉而不出,是谓伐德。饮酒孔嘉,维其令仪。”《宾之初筵》约成文于春秋后期,与《厚父》的成文时间正相接近。
整理者言:“《书·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易传·恒卦》:“《彖》曰:恒,久也。”《太平经·禁酒法》:“凡人一饮酒令醉,狂脉便作,买卖失职,更相斗死,或伤贼,或早到市,反宜乃归;或为奸人所得,或缘高坠,或为车马所克贼。推酒之害万端,不可胜记。”虽然不同的人酒醉后有不同表现,但最常见的当就是俗称“耍酒疯”的狂态,而饮酒失政的危害于《酒诰》即可见,《尚书·酒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周人说商纣饮酒失政,宋人就说夏桀饮酒失政。而成型于春秋前期,成文于春秋后期之初的《厚父》篇,当即是宋襄公称霸时期为宋文化的前身殷商文化造势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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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0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32015417
[3]《文物》2014年第12期。
[4]程浩《清华简《厚父》“周书”说》,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4/20141223160927382589184/20141223160927382589184_.html20141223
[5]同上。
[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说文•辵部》:“迹,步处也。从辵亦声。迹,或从足责。𨒪,籒文迹从朿。”
[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9]《学灯》第十七期,简帛研究网:http://www.jianbo.org/admin3/2011/xuedeng017/ziju.htm201111
[1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1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七,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14]《吕氏春秋·君守》
[15]《吕氏春秋·勿躬》
[1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1页注八,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17]孔子2000网站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版块: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14620111219
[1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九,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1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十,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3]《学灯》第十九期,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bamboosilk.org/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862011630
[2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四,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0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2页注一七,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2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一八,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一九,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1]即便是《诗·大雅·下武》的“三后在天,王配於京。”也没有任何先秦证据可以确证是指的《毛传》所言“大王、王季、文王”。
[3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〇,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5]孔子2000网站清华大学简帛研究版块: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14620111219
[36]《学灯》第二十九期,孔子2000网站: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882201414
[3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3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四,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0]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22015413
[4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3]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72015425
[4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3页注二七,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二八,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7] 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902015411
[4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二九,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4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〇,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1] 《学灯》第十二期,简帛研究网站:http://jianbo.sdu.edu.cn/admin3/2009/xuedeng12/ziju.htm2009105
[52] 《学灯》第十七期,简帛研究网:http://www.jianbo.org/admin3/2011/xuedeng017/ziju.htm201111
[53] 《文物》1992年第10期。
[5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四,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58]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52015420
[5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4页注三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0]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201549
[61]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201549
[6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三七,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三八,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三九,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5] 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惟刑之恤哉”引王念孙曰:“《尧典》曰:‘钦哉,钦哉!惟刑之卹哉!’今本卹作恤,乃卫包所改,《古文尚书撰异》已辩之。卹者,慎也。”
[6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〇,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6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四,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五,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3] 孔子2000网站: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5892013224
[74] 《学灯》第三十期,孔子2000网站: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953201447
[7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七,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7] 见《古字通假会典》第166页“洹与和”条,齐鲁书社,19897月。
[7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八,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79]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245&page=22015410
[8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四九,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5页注五〇,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2] 见《古字通假会典》第233234页“𢦟与戡”条,齐鲁书社,19897月。
[8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6页注五一,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6页注五二,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5] 《学灯》第二十期:http://www.bamboosilk.org/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252011101
[8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6页注五三,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6页注五四,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8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五)》第116页注五六,上海:中西书局,2015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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