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4日星期日

子居: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二章解析



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二章解析
子居

中国先秦史网站  201839

【第二章宽式释文】
吴王闻越使之柔以刚也,思道路之修险,乃惧,告申胥曰:“孤其许之成。”申胥曰:“王其勿许。天不仍赐吴于越邦之利,且彼既大北于平原以溃,去其邦,君臣父子其未相得,今越公其胡有带甲八千以敦刃皆死?”吴王曰:“大夫其良图此。昔吾先王阖庐所以克入郢邦,唯彼鸡父之远荆,天赐衷于吴,右我先王,荆师走,吾先王逐之走,远夫用残,吾先王用克入于郢。今我道路修险,天命反侧,岂用可知?自得吾始践越地,以至于今,凡吴之善士将中半死矣。今彼新去其邦而笃,毋乃豕斗,吾于胡取八千人以会彼死?”申胥乃惧,许诺。

【第二章释文解析】[1]
吴王𦖞(闻)𩁹(越)(使)之柔以(刚)也〔一〕,思道(路)之(修)(险)〔二〕,乃愳(惧),告(申)疋(胥)曰〔三〕:“孤亓(其)许之成。”
整理者注:“使,使者。简文‘使者’之‘使”与‘使令’之‘使’多异写。,有‘强’、‘刚’两读,音义并近。柔、刚相对。《国语·越语下》:‘近则用柔,远则用刚。’柔刚,古之成语。《山海经·西山经》:‘瑾瑜之玉为良,坚粟精密,浊泽有而光,五色发作,以和柔刚。’汉扬雄《法言·君子》:‘或问君子之柔刚,曰:『君子于仁也柔,于义也刚。』’[2]整理者所提到的“使”字多有异写的情况,若详细列出则有:《越公其事》第一章简一作“”;第二章简九作“”;第三章简一五下作“事”、“”,简一六作“兹”,简一七作“事”,简二〇作“兹”,简二三、二四作“”;第四章简二八作“兹”;第七章简四四作“”;第八章简五一作“”;第九章简五八作“兹”;第十一章简七一、七二作“”。再比较清华简其它篇章中“使”的写法,《系年》第五章作“”,第六章作“囟”,第八章、第十一章作“”、“囟”,第十四章作“囟”,第十六章作“”“囟”,第十九章作“囟”,第二十三章作“李”。《楚居》、《程寤》、《子仪》作“思”,《汤处于汤丘》作“思”“”,《赤咎之集汤之屋》作“囟”“思”,《郑武夫人》作“”“思”,《管仲》作“事”“”,《命训》作“事”,《子犯子余》作“思”、“事”,《子产》作“事”、“”。将各篇用字比较一下,即可以看出,清华简各篇中“使”书为“”、“囟”的写法最早,皆在战国之前。考虑到“囟”见于周原甲骨,因此“囟”原为周人用字习惯,“史”原为商人用字习惯当较为可能。西周时由“史”分化出“”,至春秋战国之际,由“囟”分化出了“思”、“兹”,由“”分化出了“事”,而“”的写法出现则很可能不早于战国后期。相关内容还可参看陈英杰先生《谈两周金文中史、事、使、吏等词的形体使用规范及其分化的时代层次》[3]一文,其中对于西周、东周时期金文中“史”、“事”、“使”、“吏”之别有详细讨论,所论述内容与清华简中“使”字写法的情况也颇可对应。由于文献中“使”字是很常见的高频字,所以由出土文献中“使”字的不同写法,也可以大致推知各篇出土文献写成的时段。《越公其事》中,明显第三章的“使”字写法作“兹”、“事”、“”最为多样,因此可推知第三章很可能最为晚出。
可与《越公其事》此处所称“柔以刚”相比的当是马王堆帛书《黄帝书·经法》:“以刚为柔者活,以柔为刚者伐。”“柔以刚”又见于《淮南子·时则训》:“故冬正将行,必弱以强,必柔以刚,权正而不失,万物乃藏。”《越公其事》这里的措辞显然也是以凸显越国一方为基调的,比较史载夫差与伍员的行事风格,也不难看出与《越公其事》篇的描述迥然有异。因此上,《越公其事》篇中对夫差和伍员的描写只能认为是为是一种基于特定倾向的虚构,很难认为有多少真实性。
整理者注:“,第十三简作‘攸’,长远,古书多作‘修’。秦李斯《绎山刻石》:‘群臣从者,咸思攸长。’[4]虽然整理者称“第十三简作‘攸’”,但查原简照片,第十三简也是作“”,与简九的“”字形相同,此字当即“修”字而非“攸”字,其中间的三笔与“攸”字的两笔区别明显,清华简整理者在各篇字表中皆将其归于“攸”字下不确,当另列“修”字条收“”字形。
典籍中多称“修远”,如清华简《子仪》:“以不榖之修远于君,何争而不好?”《墨子·非攻中》:“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国语·吴语》:“今吾道路修远,无会而归,与会而先晋,孰利?”《楚辞·离骚》:“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越公其事》这里称“修险”,当不止是指路远,且有凸显路途危险之意。由史实推测,无论是夫差的许越成,还是迁蔡于州来,应皆是因为楚国势力在安徽西部迅速恢复带来的压力使然。不难判断,夫差既然能大败勾践,自然不会担心勾践的几千残余兵力拼死相搏,故实际上很可能是担心楚人乘机东拓渔翁得利,妨碍到中原争霸的整体计划。
整理者注:“疋,《国语·吴语》:‘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韦昭注:‘申胥,楚大夫伍奢之子子胥也,名员。鲁昭二十年,奢诛于楚,员奔吴,吴子与之申地,故曰申胥。’《左传》、《史记》等皆作伍胥、伍子胥、子胥。[5]由此可见,称伍子胥为申胥最初当是吴越地区的称法,《国语·吴语》中除最后的“夫差将死,使人说于子胥曰:‘使死者无知,则已矣,若其有知,君何面目以见员也!’遂自杀。越灭吴,上征上国,宋、郑、鲁、卫、陈、蔡执玉之君皆入朝。夫唯能下其群臣,以集其谋故也。”一段内容外,皆称伍子胥为“申胥”,《越公其事》中可与《国语·吴语》对应的内容也恰巧没有称伍子胥为“子胥”的最后一段内容,由此可见《国语·吴语》的最后一小段内容当是《国语》编撰者补入的内容,而非原始的《吴语》内容。

*(申)疋(胥)曰:“王亓(其)勿许!【九】天不(仍)赐吴于𩁹(越)邦之利〔四〕。(且)皮(彼)既大北于坪(平)备(邍)〔五〕,以(溃)去亓(其)邦〔六〕,君臣父子亓(其)未相𠭁(得)〔七〕。今𩁹(越)【一〇】公亓(其)故(胡)又(有)𦄂(带)甲(八千)以𦎫(敦)刃皆(偕)死〔八〕?”
整理者注:“,仍,重复、再一次。《说文》:‘仍,因也。从人,乃声。’疑小篆‘人”旁为‘乃’之讹变。《国语·周语下》:‘晋仍无道而鲜冑,其将失之矣。’韦昭注:‘仍,数也。’越邦之利,指战胜越国之利。[6]如整理者所言,则“”似即由“乃”字发展出“仍”字的过渡形态,故书“仍”多作“乃”,清代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上》“郡臻仍迺侯乃也”条云:“郑仲师注《周官》,既读乃为仍,而《吴语》边遽乃至,《左传》哀十三年《正义》引作边遽仍至。《大雅·云汉》笺天仍下旱灾亡乱之道,《正义》曰定本集注仍字皆作乃。是仍字古通作乃也。《史记·张耳陈馀传》乃求得歇,《汉书》乃作仍(旧本如是,宋祁改仍为乃,辩见《读书杂志》)。《匈奴传》,乃再出定襄,《汉书》乃作仍。《淮南·道应》篇,卢敖乃与之语(今本脱乃字,据《蜀志·郤正传》注引补),《论衡·道虚篇》乃作仍。是乃字古亦通作仍也。仍乃同声,而训仍为乃,犹迺乃同声,而训迺为乃矣。
整理者注:“大北,大败。备,‘邍’之省略。平邍,古书多作‘平原’,《左传》桓公元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当是与会稽山地相对之地貌。[7]笔者认为,此句当断句在“以溃”后,读为“且彼既大北于平原以溃,去其邦”。此平原自然即《左传·哀公元年》所记夫椒,因与淮南山地差别明显,所以这里被特别提及。上博简《周易》也书“”为“备”,是二者在用字上有一定相似性,这样的写法很可能是商文化影响的结果。
整理者注:“,读为‘溃’,败退。《左传》僖公四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又疑读为‘违’,‘违’、‘去’同义联用。[8]溃即溃散,《左传·文公三年》:“凡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可见此时勾践的臣属多已四散逃亡,而不仅仅是“败退”那么简单。
整理者注:“相得,彼此投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相得驩甚,无厌,恨相知晚也。’[9]勾践被击败时,“君臣父子”逃命尚且惟恐不及,如何会考虑彼此是否投合?故此处的“相得”当相对于上文的“”而言,指相汇合,如《山海经·西山经》:“有鸟焉,其状如凫,而一翼一目,相得乃飞,名曰蛮蛮。”《战国策·燕策二》:“比目之鱼,不相得则不能行,故古之人称之,以其合两而如一也。”皆是其辞例。
整理者注:“故,读为‘胡’,疑问代词。𦎫,读为‘敦’。《庄子·说剑》:‘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第二十简作‘敦齐兵刃’。皆,一同。《书·汤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孟子》引文作‘偕’。[10]网友zzusdy在《清华七〈越公其事〉初读》帖61楼言:“11‘敦刃’注引《庄子·说剑》‘敦剑’,郭嵩焘解‘敦’为治。[11]所说当是。

吴王曰:“夫=(大夫)亓(其)良𢝬(图)此〔九〕!昔(吾)先王盍肤(卢)所以克内(入)郢邦,【一二】唯皮(彼)(鸡)父之远(荆)〔一〇〕,天赐中(忠)于吴〔一一〕,右我先王。(荆)帀(师)走,(吾)先王(逐)之走〔一二〕,远夫甬(勇)(残)〔一三〕,(吾)先【一二】王用克内(入)于郢〔一四〕。
整理者注:“良图,妥善谋划。《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士弥牟谓韩宣子曰:『子弗良图,而以叔孙与其雠,叔孙必死之。』’[12]此处所拟写的吴王夫差言行去史实甚远,所谓“良图”和前文的“乃惧”显然为了着意刻画夫差的畏难心态,但据《国语·吴语》:“吴王夫差既许越成,乃大戒师徒,将以伐齐。”齐之与越相较,远近、险易差别甚明,夫差不以伐齐为难事,如何会以灭越为难事?因此《越公其事》刻意凸显越人而贬低吴国君臣的描写倾向,可谓明显之至。从这个角度来说,整理者在《〈越公其事〉与句践灭吴的历史事实及故事流传》所说的:“对于《越公其事》的文献性质,我个人的理解是从总体上看属于语类文献,但较之其他同类文献,是一篇更注重历史事实与经验教训的历史文献。[13]恐怕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整理者注:“鸡父,又见于清华简《系年》第十五章,伍奢之子有‘伍员、伍之鸡’。伍之鸡又称五鸡、鸡父。伍之鸡在阖闾入郢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其事迹传世文献失载。远,远离。《孟子·梁惠王上》:“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14]整理者所说误,此处实为混淆了鸡父之战和吴师入郢之战的时间,类似的混淆情况在传世文献也可以看到,《吕氏春秋·察微》:“吴公子光又率师与楚人战于鸡父,大败楚人,获其帅潘子臣小惟子陈夏啮,又反伐郢,得荆平王之夫人以归,实为鸡父之战。”当也是将几个不同时间的战役误为一时之事。据《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御诸锺离,子瑕卒,楚师熸。吴公子光曰:‘诸侯从于楚者众,而皆小国也,畏楚而不获已,是以来。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胡、沈之君幼而狂,陈大夫啮壮而顽,顿与许、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师熸。帅贱、多宠,政令不壹。七国同役而不同心,帅贱而不能整,无大威命,楚可败也。若分师先以犯胡、沈与陈,必先奔。三国败,诸侯之师乃摇心矣。诸侯乖乱,楚必大奔。请先者去备薄威,后者敦陈整旅。’吴子从之。戊辰晦,战于鸡父。吴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三国争之。吴为三军以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余帅左。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吴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曰:‘吾君死矣!’师噪而从之,三国奔,楚师大奔。……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太子诸樊入郹,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楚司马薳越追之,不及;将死,众曰:「请遂伐吴以徼之。’薳越曰:‘再败君师,死且有罪。亡君夫人,不可以莫之死也。’乃缢于薳澨。”鸡父之战吴公子光进言使得吴师获陈夏啮,而得太子建母的则是吴太子诸樊,《吕氏春秋·察微》所说“伐郢”本当是以郢代楚,指的是伐楚入郹,但明显从字面上讲也可以理解为攻至郢都,高诱注即称“郢,楚国都也。”因此秦汉之际必有以《吕氏春秋·察微》所记“伐郢”为吴师入郢的故说。据《左传·定公六年》:“四月己丑,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是《吕氏春秋·察微》所说“获其帅潘子臣、小惟子”更已是公元前504年事。由此即可见,混淆鸡父之战与入郢之战非仅《越公其事》一例。
诸书所记鸡父都是明确的地名,故《越公其事》此处的鸡父也当是地名。远近是空间概念,说鸡父此地离楚国郢都很远,这很好理解,但若是以鸡父为人名,则远近当指亲疏之别,以笔者阅读先秦文献所获印象而言,此处当说“唯彼鸡父之去荆”而不是说“唯彼鸡父之远荆”。若是以鸡父为人名,这里吴王与伍子胥对话,不称赞伍子胥的去荆就吴是对吴国霸业的重要贡献,却单称伍鸡起到了关键作用,也未免讲不通。故整理者认为“伍之鸡在阖闾入郢中发挥过重要作用,其事迹传世文献失载。”或是过度推崇简帛材料而引至的误解。安徽凤台距江苏淮安直线距离约两百四十公里,距湖北荆州约五百公里,相较之下,楚都距鸡父比吴都距鸡父要远了一倍多,因此《越公其事》称“唯彼鸡父之远荆”。
整理者注:“赐中,《国语》作“降衷”,《吴语》:“今天降衷于吴,齐师受服。”或以为与清华简《保训》之“中”相近,有更多的文化内涵。[15]此“中”字,释文括号内书“忠”,疑为笔误。“衷”指内心,这里即指天心、天意,《说苑·反质》所谓“圣王承天心”。赐中、降衷,即属意,并非别有“更多的文化内涵”,《管子·版法解》:“故曰:‘凡将立事,正彼天植。’天植者,心也;天植正,则不私近亲,不孽疏远;不私近亲,不孽疏远,则无遗利,无隐治;无遗利,无隐治,则事无不举,物无遗者。欲见天心,明以风雨,故曰:‘风雨无违,远近高下,各得其嗣。’万物尊天而贵风雨,所以尊天者,为其莫不受命焉也。所以贵风雨者,为其莫不待风而动,待雨而濡也,若使万物释天而更有所受命,释风而更有所仰动,释雨而更有所仰濡,则无为尊天而贵风雨矣。”即对“天心”有所诠释。
整理者注:“’字上部与‘学’字上部所从相同,‘’字或可隶作‘’。其上部系表音成分,读为‘逐’。走,败逃。《孟子·梁惠王上》:‘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16]此处的“逐”字之所以要标出表音成分,盖因为清华简《子犯子余》篇中不加表音成分的“逐”读为“迩”,网友松鼠已指出“《越公其事》与《赵简子》及《子犯子余》、《晋文公入于晋》均为一人所写[17],因此对于该写手而言,为了不在阅读时将此节的“逐”读为“迩”,加上表音成分就成了一个很有必要的解决方式。而由于同样是“逐”字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读音来看,可证明《越公其事》和《子犯子余》篇的抄者并非这两篇的作者或编撰者本人,两篇材料各有其来源。
整理者注:“远夫,疑指远征之兵士。甬,读为‘勇’。,读为‘残’。《战国策·秦策五》:‘昔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又疑读为‘践’,赴也。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18]远夫当指荆师。网友紫竹道人在《清华七〈越公其事〉初读》帖81楼读“”为“用”,当是,“用”可训为“因此”,清华简《赵简子》篇整理者注已曾指出[19]
整理者注:“阖闾入郢在前五〇六年,详见《左传》定公四年。[20]前文已言,《越公其事》此处实为混淆了鸡父之战和吴师入郢,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时间问题。《越公其事》此节借夫差之口,把吴师入郢完全说成是天命所佑下的一次侥幸,更显然是罔顾史实的。

今我道(路)攸(修)(险),天命反(侧)〔一五〕。敳(岂)甬(庸)可智(知)自𠭁(得)〔一六〕?(吾)(始)㣤(践)𩁹(越)(地)以=(至于)今〔一七〕,凡吴之【一三】善士𨟻(将)中(半)死巳(矣)〔一八〕。
整理者注:“天命反侧,《楚辞·天问》:‘天命反侧,何罚何佑?’朱熹《集注》:‘反侧,言无常也。’[21]如整理者所引,此节的“天命反侧”句与《楚辞·天问》几乎如出一辙,此类情况以五种可能性较值得考量:一、两文成文时间、地点接近,因此共同使用了当时当地较常见的语句;二、《越公其事》此节与《天问》作者都读过包含此句的某已佚文献;三、《越公其事》此节作者读过《天问》;四、《天问》作者读过《越公其事》;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不难看出,第五种可能性最低,基本可以直接排除。《越公其事》与《天问》缺乏其他的共同点,所以排除第三、第四种可能。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去除第二种可能。故第一种可能性最高,是考虑的首选。因此,《越公其事》的编撰与《国语》的成编很可能是并行于战国后期的事件。
整理者注:“甬,读为‘庸’,与‘岂’同义连用。《左传》庄公十四年:‘子仪在位,十四年矣,而谋召君者,庸非贰乎?’得,得胜。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威王问》:‘以轻卒尝之,贱而勇者将之,期于北,毋期于得。’[22]笔者以为,此节的“”仍读为“用”,用训为使,“岂使可知”即不会让人预知。“自得吾始践越地”即“自吾得始践越地”。
整理者注:“始践越地,《左传》哀公元年(吴王夫差二年)春:‘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遂入越。’《史记·吴太伯世家》:‘(王夫差)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败之夫椒。’[23]此夫椒之战,若以《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所记而言,实是勾践主动挑起的,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三年,句践闻吴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报越,越欲先吴未发往伐之。范蠡谏……越王曰:‘吾已决之矣。’遂兴师。吴王闻之,悉发精兵击越,败之夫椒。”可见虽然《左传》认为是“报槜李也”,《史记》也认为是“且以报越”,但当时夫差只是“日夜勒兵”,而由之后夫差的行为来看,此“日夜勒兵”显然是为了争霸中原,而并非专为针对越国的行为,因此《左传·定公十四年》所记“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云云,不难判断为小说家言。因为夫差志在中原争霸而非灭越复仇,所以才会以答应越国的降服请求为第一考量。
整理者注:“善士,《孟子·万章下》:‘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即畔,读为‘半’。中半,一半。巳、已一字分化。已,语气词,表过程完结。《书·洛诰》:‘公定,予往已。’古书中多作‘矣’。[24]善士即良士,《战国策·齐策一》:“楚大胜齐,其良士选卒必殪。”上博简《曹沫之陈》:“使良车良士往趣之饵。”皆即《越公其事》此处所言的“善士”。先秦有吴以三万兵横行天下的说法,如《吕氏春秋·离俗》:“阖庐之用兵也不过三万,吴起之用兵也不过五万。”《尉缭子·制谈》:“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敢当者谁?曰:武子也。”《国语·吴语》:“吴王夫差既杀申胥,不稔于岁,乃起师北征……为带甲三万。”此节中写夫差称“善士將中半死”,所以会“胡取八千人以会彼死”,是以夫差的将士不足两万人,显然是在故意把夫差的兵力说少,相较于作者将勾践的剩余兵力夸大为八千,其扬越抑吴倾向可以说再明显不过了。

今皮(彼)(新)去亓(其)邦而(笃)〔一九〕,母(毋)乃豕(斗)〔二〇〕,(吾)于肤(胡)取(八千)人以会皮(彼)死〔三〕?”(申)疋(胥)乃【一四】愳(惧),许诺。【一五上】
整理者注:“,从心,竺声,读为‘笃’,专一不变。《论语·子张》:‘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25]笃当训固,指勾践固守会稽山,而非是“专一不变”,勾践如果真是专一不变,也就不会“使大夫种行成于吴师”了。
整理者注:“豕斗,大意是如穷途之兽,负隅顽抗。[26]豕斗当是形容象野猪般的狠斗,与是否穷途无关。野猪的凶猛人尽皆知,古代甚至常与豺狼、长蛇并提,如《左传·定公四年》:“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国语·周语中》:“狄,封豕豺狼也。”在《史记·儒林列传》:“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应手而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由太后让辕固入圈刺豕,也不难看出野猪的凶猛。
整理者注:“肤,读为‘胡’,疑问代词,用法与前文‘故’相同。此篇词语多异写,例如‘使者’之‘使’作‘’,又作‘事’等。会,合,应对。彼死,指句践所言‘以八千人死’。[27]此节夫差的回答与伍子胥的提问实际上并不对应,前文伍子胥说勾践根本没有八千兵力剩余,这里夫差却因为担心勾践会拼死一搏而说自己这方也没有八千人能够“以会彼死”,这等于是说此时吴越双方兵力差距并不悬殊。由此就带来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吴国是夫椒之战的大胜方,越国是大败方,在会稽山吴国是围困方,越国是被围困方,如果双方兵力差距并不悬殊,吴师是怎么把越师困在会稽山的?越王勾践又何必甘愿降服称臣?越王勾践既然还有拼死一搏的斗志,大可用全部兵力再与吴国对决一次,胜负仍未可知才是,三年为臣岂不是自取其辱?因此这里也不难看出,《越公其事》此节作者为扬越抑吴而完全置当时的战势史实于不顾,以一己私意虚构对话情节,而完全不象整理者所言“较之其他同类文献,是一篇更注重历史事实与经验教训的历史文献”。《越公其事》称“申胥乃惧”,以伍子胥的经历和刚直性格,更显然不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这也可以看出《越公其事》相关描述全属虚构。


[1] 以下释文及整理者注释皆照录《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原书内容,笔者的观点则在解析部分给出。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9页注〔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3] 第三届汉字与汉字教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2818日。
[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19页注〔二〕,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三〕,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四〕,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五〕,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六〕,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七〕,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八〕,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九〕,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3] 《文物》2017年第6期。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一〇〕,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7] 《清华七〈越公其事〉初读》帖23楼,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2017年4月25日。
[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0页注〔一三〕,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08页注〔一〇〕,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4月。
[2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四〕,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五〕,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六〕,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七〕,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八〕,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一九〕,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二〇〕,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2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21页注〔二一〕,上海:中西书局,2017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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